Re: 那天,人們失去了家園

看板photo作者 (powerslide)時間16年前 (2008/03/02 23:44), 編輯推噓14(1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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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stic (GRE單字好多啊!)》之銘言: : 也許照的不好,也許需要花太多的文字才能表達我想表達的 : 但我希望自己玩相機的同時 : 也能為這個社會記錄些什麼 : 尤其是那些我們平時到不了、不會到的角落 : 正在的發生的事情 : http://www.wretch.cc/blog/robustus&article_id=11284594 : 更多的照片在這裡:http://www.wretch.cc/album/album.php?id=robustus&book=54 加油 持續拍下去 應該可以成為一篇很好的報導攝影的 這些在城市邊緣長期被忽略的族群 其實是這個社會發展所遺留下來的歷史債務 如果不妥善解決 總有一天這個社會會為自己的短視行為付出沉痛的代價的 另外 我從你照片中似乎看到了原住民樂天知命的一面 這或許是你可以繼續發展的一個新的面向(相對於悲情的部分) 最後附上陳永龍先生的一篇文章 應該可以釐清這件事的來龍去脈 http://0rz.tw/f73Fc -- Cities also believe they are the work of the mind or of chance.... http://www.wretch.cc/blog/powerslid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85.144 ※ 編輯: powerslide 來自: 124.8.85.144 (03/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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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有乳牙換掉會痛、流血。成長必要之痛不能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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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09:33, , 2F
如過是自己的痛也就罷了,但可惜的是,這個痛是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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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享受幸福的人並沒有為此進步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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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1:00, , 4F
V大總是高談闊論 誰能確定那種痛是正確 有價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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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1:02, , 5F
如果一切都符合公平正義 那今天會何還會有這麼多人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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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1:03, , 6F
有那麼多見解在紙上談兵 何不實地走訪去接觸再下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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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2:29, , 7F
樓上沒爬文喔~:)我從不認為這件事合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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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2:42, , 8F
竊占公有地是事實,不能忽視。但重點是,如何解決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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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2:59, , 9F
就算是要換牙,至少有更不粗暴,溫柔一點的方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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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碰到記者 除了三鶯他也有採訪碧潭商家的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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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01:06, , 11F
他說當時的警察跟官員拆的很溫柔 "曉欣 後退一點 危險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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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待原住民卻是很兇惡嘴臉及粗暴肢體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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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01:08, , 13F
(抱歉 筆誤....................."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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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2:37, , 14F
這件事不合情 但是V大你確定一定有合法合理? 如有願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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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4 12:38, , 15F
我想聽聽你是否有實際報導或資料 個人見解或假設就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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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地加蓋的確要解決 但是處理的過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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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麼回答?就侵占國有地呀。如果是被建商騙去買,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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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的我是不知道啦,但是可以確定的是,在漢人沒來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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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灣的地都是屬於原住民的,那麼到底是誰侵占了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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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那還有得吵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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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誰執政、行政、司法、擁有主權、衛國....。就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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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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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講白了,就是槍桿子裡出政權,還拿法律出來當墊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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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什麼?漢人趕走了原住民,而荷蘭人又驅趕了漢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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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鄭成功來湊一腳,滿清又把他打回老家,日本又打敗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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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國民政府又接收了日本,這一切說穿了都是以武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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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後盾的強暴凌掠而已,什麼時候變成法律正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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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owerslide 來自: 59.124.124.223 (03/05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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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聖棄智,民利百倍?反治理?反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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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計劃中的拆遷,是必要之惡。沒有拆(開墾),那有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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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說「依法辦理」的一小部分代表惡,就不該有法治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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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22:56, , 31F
切莫因噎廢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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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一小步之惡啊 這塊土地本來就是原住民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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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漢人搶了原住民的土地 然後又拿出法律說嘴 不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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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這種模樣?如果要講[法律] 那漢人得先歸還原住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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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再說 君不見美國都還立法設立印地安人的保留區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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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台灣哩 除了驅趕這個原住民之外?可曾有些什麼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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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措施嗎?只會死背法條而不去思索何為實質正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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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23:31, , 38F
那不叫法治叫法家好嗎 只是為統治者服務的工具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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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owerslide 來自: 124.8.80.52 (03/05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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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講求一個「理」,法治要的是「秩序」,若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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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當食人族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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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給原住民的補償和優惠,遠超過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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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加分、保留選舉席次、工作權.....比身心障礙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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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沒有自治區,搞的他們自生自滅,還供吃供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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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鶯,只是不均衡分配,原住民並沒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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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是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喔 如果侵占國有地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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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搶原住民的地就是合法的嗎?請直接回答這個問題 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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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左右而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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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大你只不過看到一件事的一個面相 就要套用自己的理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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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8:36, , 49F
通盤解釋 今天抗爭的是政府整個處理過程的暴力 忽視弱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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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8:39, , 50F
難道就算是被騙而在不知情下佔有國有地就該受如此對待?
03/07 18:39, 50F

03/07 18:42, , 51F
p大不要再扯下去了 有人只想用自己一套說服別人不是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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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8:45, , 52F
我到是很想問V大 你到底去過幾次三鶯? 你的結論哪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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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田野調查數年才能找出一個地區時空地緣結構 你在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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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 18:47, , 54F
打幾個字就可以說盡三鶯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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