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解釋版規第13條以及薪資加倍

看板part-timeBM作者 (蕭雲)時間9年前 (2017/02/01 17:28),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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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sl7634 (鍵盤補給官)》之銘言: : 第13條 其他 : 檢舉重大違規或討論板務相關問題請洽 part-timeBM 板 : 累犯指違規三次以上,不限連續或累積違規。 : 另根據刑法第十條第一項,一週以上包含一週,一個月以下包含一個月。 : 不服處分請去信原板主溝通或至 part-timeBM 申訴。 : 文章標題、內容、簽名檔及推文皆受板規管轄。 : 版主你又在那邊玩法了 又在那邊曲解版規 : 依照第13條裡面 二篇被刪的文你應該是硬要戴上板務相關問題的帽子吧? : 首先 請問你法規面的問題 跟 版務 有什麼關聯? : 稍為遷就你一下好了 你的標準在哪裡? : 如果這二篇問你為啥1/31~2/1要薪資加倍的法規問題是版務 : 請你去/ 問題 有多少是在問法規面的 : 為什麼那些問題不算是版務不需要被刪? : 你界定的標準在哪 還是你爽就是 還是被批評就是 然後偷偷刪 : 回到問題原點 1/31~2/1為何要薪資加倍? : 你又為什麼偷改版標又不說明? : 如果雇主有多給薪水 是要找你討嗎? : 倘若有理 就說明就好了阿 : 為啥要偷偷改版標 又刪文不給討論呢? : 第13條的界定標準在哪 如果這2篇是 過去的謂何又不是? : 薪資加倍又是誰跟你說的? 請問一下板標為什麼1/31-2/1也要加倍? 該文第一句 問法規,在 part-time 或法律看板都可。 問板務,只能在 part-timeBM 或站內信。 法規+板務,同上。 勞基法修訂後,國定假日改為內政部制定,而按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該二日為補 假。 在使用者提出疑問後,本板認為該點有待確認,故已恢復原標題。 待勞動部回應後,再決定後續遇到類似狀況該如何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60.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BM/M.1485941312.A.74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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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問法律問題會被你歸納成板物意見要到BM版才能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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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為何法律問題要被刪除 躲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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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aQf0TB (part-time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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