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解釋版規第13條以及薪資加倍

看板part-timeBM作者 (鍵盤補給官)時間8年前 (2017/01/29 21:08), 編輯推噓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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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條 其他 檢舉重大違規或討論板務相關問題請洽 part-timeBM 板 累犯指違規三次以上,不限連續或累積違規。 另根據刑法第十條第一項,一週以上包含一週,一個月以下包含一個月。 不服處分請去信原板主溝通或至 part-timeBM 申訴。 文章標題、內容、簽名檔及推文皆受板規管轄。 版主你又在那邊玩法了 又在那邊曲解版規 依照第13條裡面 二篇被刪的文你應該是硬要戴上板務相關問題的帽子吧? 首先 請問你法規面的問題 跟 版務 有什麼關聯? 稍為遷就你一下好了 你的標準在哪裡? 如果這二篇問你為啥1/31~2/1要薪資加倍的法規問題是版務 請你去/ 問題 有多少是在問法規面的 為什麼那些問題不算是版務不需要被刪? 你界定的標準在哪 還是你爽就是 還是被批評就是 然後偷偷刪 回到問題原點 1/31~2/1為何要薪資加倍? 你又為什麼偷改版標又不說明? 如果雇主有多給薪水 是要找你討嗎? 倘若有理 就說明就好了阿 為啥要偷偷改版標 又刪文不給討論呢? 第13條的界定標準在哪 如果這2篇是 過去的謂何又不是? 薪資加倍又是誰跟你說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58.187.2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BM/M.1485695329.A.8D4.html

01/29 21:09, , 1F
被人批評二句 又把公告文鎖文了 這樣還要當板主?
01/29 21:09, 1F

01/29 21:22, , 2F
我早就發好文等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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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2/1工資應加倍發給-2017/01/27 這誰打的版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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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21:23, , 4F
不要打迷糊仗 TW可以問 我不能問 偉哉
01/29 21:23, 4F

01/30 05:37, , 5F
那篇被刪真的讓人傻眼,明明就是在問“薪資要加倍的
01/30 05:37, 5F

01/30 05:37, , 6F
是哪幾天”,結果不開心被糾正板標就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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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2:34, , 7F
/問題 一堆都是薪資加倍的問題,板主還都有熱心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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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12:34, , 8F
先在是同樣的問題只是糾正一下板主,就被刪文說是板務XD
02/01 12:34, 8F
文章代碼(AID): #1OZUbXZK (part-time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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