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符合法規卻被劣退?

看板part-timeBM作者 (小羽)時間12年前 (2013/03/06 19:41),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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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 [本文轉錄自 MapleWings 信箱] 作者: MapleWings (小羽) 看板: part-time 標題: [中部] 長億婚宴會館誠徵臨時工讀生 03/09 時間: Mon Mar 4 22:28:44 2013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工作時間:加填用餐時段是否供餐、計薪(未填者刪文)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工作時間: 11 : 00 ~ 16 : 30 用餐時間是否計薪: 否 是否供餐: 是 ◎薪資:不可面議,違者劣退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不管工作性質不需要加班(勞基30+24)、國定假日不需上班(勞基39) 都必須強制填寫加班費、國定假日薪資,否則劣退。 →上班日薪資: 600 國定假日薪資: 1200 (勞基法39條:平時薪資加倍×2) 加班費: 145 180 (前二小時:時薪×1.33 後二小時:時薪×1.66)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劣退) → 當天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 長億大樓B1 (中港及文心路交叉口附近)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 宴會廳周邊服務,如上菜、倒果汁、收拾桌面等等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判定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以下請以中文詳列,違者劣退 →統一編號:28660489 負責人 :林俊辰 公司名稱:家偶婚禮顧問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臺中市 西 區 吉龍里 五權西六街165巷1號7樓之2 公司電話:(04)2313-6558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若有限制連絡時間請另外註明 負責人中文姓氏+電話為必填資訊,違者劣退 → 林先生 0985 362 842 (亞太)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必填,違者劣退 →是 ◎需求人數:一切請依照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1~2人 補充事宜 ◎其他: → 上班需要"黑長褲"跟"黑鞋",女生需要"包頭"或是"馬尾"(頭髮不夠長者可不綁) 有相關經驗者可優先錄取,站內信或是簡訊報名,請不要寄罐頭信 想要六日上班的朋友可以站內信連絡唷! 如會"主桌" 或是 他家宴會廳Leader 可以調整薪水。不要答應又反悔 .... 拜託>"< ◎通知: → 站內信 or 簡訊 or 電話 ◎面試時間: 請給定日期、時間 →無 ◎受訓時間: 受訓期間仍要支薪且時薪不得低於 109 元。 →無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 →03/08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 即使是最悲傷的離別 也要留住妳最美麗的容顏 -- 證據: 劣退原因為 勞基法 30+24 上班時間總共 5.5 hr 可以說明一下為什麼違法嗎? 勞基法第24條須給法定薪資 600/5.5 = 109 我想版主應該不至於看不懂? 尚且有時候四點就下班了 麻煩明查一下. ※ 刪除原因: (已被FECer刪除) <MapleWings>勞基30+24 ※ Deleted by: FECer (1.170.189.237) 03/05/2013 02:45:46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勞基30+24)[中部] 長億婚宴會館誠徵臨時工讀生 03/0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MapleWings (123.205.14.13), 時間: 03/06/2013 19:41:17 ※ 編輯: MapleWings 來自: 123.205.14.13 (03/06 19:44) ※ 編輯: MapleWings 來自: 123.205.14.13 (03/06 19:44)

03/06 20:36, , 1F
那用餐時間呢
03/06 20:36, 1F

03/06 20:45, , 2F
確認執行錯誤
03/06 20:45, 2F

03/07 22:21, , 3F
所以我沒有錯吧?
03/07 22:21, 3F

03/11 21:27, , 4F
= =????? 都沒有回應??
03/11 21:27, 4F
文章代碼(AID): #1HDojUkT (part-time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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