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申請註銷劣文
事由:
連續兩天不同原因的劣文,
4/23 劣文退回(勞基30+24)
收到劣文,雖然很錯愕,
但畢竟是自己的文章,沒有達到該版規完美的,但是很不必要的要求!
我也就認了
還大半夜po文建議,我感覺版主認為我所提議的一點幫助都沒有
劣文得很快很兇,但是版友給的建議也沒有正面回應
4/24 違反板規七
和4/23同一篇文章,補齊了依勞基法 四個字
還是劣文,看了一看板規七
*****************
第七條 非個人徵求
嚴禁個人徵求項目:
座談會業者、市調訪問業者、補習班業者、展場活動、攝影、網拍、促銷、
外拍、經紀、搬運工讀、試吃工讀、選舉助選員、市場攤販(請寫出攤販名)
、舞者、表演工作者、保險員、金融業者、SOHO外包(請列出接案案主外包者
名稱)、發DM、廣告傳單以及任何文宣品、運輸運送及境外徵求、家教、解題
、書寫任何作業與報告、個人與學生搬家…但不限於此,並視板務狀況增列。
非個人徵求一律強制列出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統編(代碼
、文號)等資料+負責人姓氏+電話,以示負責。
****************
是的,我家工作是非個人徵求。
公司名,統編,負責人姓氏,電話
我都有填阿,而且要列出來違反板規七,
4/23時應該一起寫出來違反板規七,
而不是讓po文者認為只有違反標題所示的板規
***個人呢喃***
part-time版劣文太兇了,反正有這個part-timeBM版,
看似不合規定就給他劣文,有不爽劣文的來再來申告,
是版主的錯再來銷掉劣文就好,
你好說歹說也給雇主一些緩衝的時間,我一個id用了十幾年,
就在這裡受你兩篇劣文,感覺十分難過,
難怪大家都要養免洗id,劣文也不痛不癢
不像我們用自己的ID,對自己ID負責又有感情。
我們不是po文要來害人的,我們只是要求個人來幫忙,
我們不合規定,是我們的錯,但是也給點時間改錯阿
我自認是優良雇主(只是薪水沒辦法給太多)。
但是帶著幾篇劣文在身上,
來求職的版友就會心生疑問,
想說這ID有劣文,是不是在哪個版大鬧特鬧,還是作奸犯科
這不是讓求職者跟雇主雙方都受害?
**************
證據:
另外板規七規定的,不知道是少哪一個沒有填,請版主開示
***********************
非個人徵求一律強制列出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統編(代碼
、文號)等資料+負責人姓氏+電話,以示負責。
***********************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
→統一編號:27966960
公司名稱:全通事務處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電話:新竹負責人 宋小姐0968-628028
原文: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工作時間:請加填用餐時段是否供餐、計薪(未填者刪文)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
工作時間:5月初至至6月中(會視狀況彈性調整,有可能延長)
用餐時間是否計薪:是
是否供餐:是
上班時間(有分班別)
平日班:早上8點半~下午4點(1名)
中午11點半~晚上7點(1名,上班地點為光復路,天數較短)
下午4點~晚上8點半(2名)
六日班(非加班,純粹誠徵星期六日可上班者):早上9點~下午2點或3點(1名)
◎薪資:不可面議,違者劣退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不管工作性質不需要加班(勞基30+24)、國定假日不需上班(勞基39),
都必須強制填寫加班費、國定假日薪資,否則劣退。
→時薪105
→六日班非加班,為固定制的六日上班工讀生,時薪為105
(基本上不會遇到國定假日)
國定假日薪資:依勞基法
(勞基法39條:平時薪資加倍×2)
加班費:依勞基法
(前二小時:時薪×1.33 後二小時:時薪×1.66)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劣退)
→5號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新竹市區棒球場附近
新竹市光復路老爺酒店附近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協助紀念品補貨事宜、文書作業、接待客戶
需自備機車及駕照
身強體壯,偶爾需要幫忙搬重物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
→統一編號:27966960
公司名稱:全通事務處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電話:新竹負責人 宋小姐0968-628028
◎聯絡方式:
→宋小姐(0968-628028) 聯絡時間為白天10點到晚上6點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
→有留下電話者將主動以電話聯絡,未留下電話者恕不通知
◎需求人數:
→4人
補充事宜
◎其他:
→工作內容為協助紀念品補貨事宜、文書作業、接待客戶
需自備機車及駕照
身強體壯,偶爾需要幫忙搬重物
可微調上班時間,但是必須先事先說明清楚確定的上班時間和日期
◎通知:
→來信務必留下電話,
並告知可以上班班別及目前生活狀態(就學或待業或待役或待學)
會主動聯絡。
◎面試時間:
→接到來信後即會馬上安排,時間為平日10點至下午4點
◎受訓時間:
→不需受訓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
→徵滿為止,最慢5/1前
--
※ 編輯: suci 來自: 1.169.175.174 (04/24 09:20)
推
04/24 11:05, , 1F
04/24 11:05, 1F
已補上原文,謝謝
※ 編輯: suci 來自: 1.169.175.174 (04/24 13:06)
推
04/24 13:08, , 2F
04/24 13:08, 2F
→
04/24 13:16, , 3F
04/24 13:16, 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