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申請註銷劣文
事由:於文中載明工作時間經勞資會議同意後採變形工時計算方式,
仍遭劣文,板主來信提到,若有一工讀生一週只能工作一天,
若出勤超過八小時,我們是否就不給付加班費,
這一點我想變形工時中有提到,可將正常工作時間分配至其他工作時間中,
我們亦不要求他每週需出勤至五天,月休是八天,排休制,
當然他若有需要多休,我們亦可配合,畢竟是學生,而八天是基本給予之休假。
證據:根據勞基法第三十條之一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雇主經工會同意,
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其工作時間得依下列原則變更:
一.四週內正常工作時間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兩小時,
不受三十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之限制。
二.當日"正常"工時達十小時者,其延長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兩小時。
第三點及第四點我就不另外說明,因為跟我要申訴的部份無關,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為:
第五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六年十一月十三日台86勞動二字第0四六0四八號函
指定資訊服務業為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之一之行業
第六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六年十二月六日台86勞動二字第0四九一二二號函
指定綜合商品零售業為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之一之行業
而關於板主提到之加班費計算,當日出勤超過十小時部份,第十一小時開始就
為時薪*1.33,雙週超過84小時部份,舉例雙週出勤時數為88小時,
計算方式為:88-84=4,前兩小時*1.33,不管後續為幾個小時,全部*1.67
公司討論後,此計算方式對工讀生最有利,因為有時工讀生會將假累積一起放,
若以原來之計算方式,工讀生根本領不到加班費,
以上,還請板主查核。
作者: evahsu (宇凌)
標題: Re: 劣文退回(勞基30+24勞基39)[南部] 高雄市前鎮區-贈品兌換工讀生
時間: Wed Mar 21 09:38:39 2012
※ 引述《evahsu (宇凌)》之銘言:
: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 ◎工作時間:
: 工作時間:早班:10:30~19:30(休息1小時)
: 晚班:13:30~22:30(休息1小時)
: 全班:10:30~22:30(休息2小時)
: 學生可配合課表排班,每天出勤約4~8小時
: 用餐時間是否計薪:NO
: 是否供餐:NO
: ◎薪資:103/H
: 國定假日薪資:
: (勞基法39條:平時薪資加倍×2)206/H
: 加班費:
: (前二小時:時薪×1.33 後二小時:時薪×1.66)
: 經勞資會議同議,依勞基法第30-1規定,本工作採彈性工時,
: 當日出勤超過十小時,第十一小時開始時薪*1.33
: 每日出勤不得超過12小時,
: 雙週超過84小時,前兩個小時-時薪*1.33
: 後面超時部份-時薪*1.67
: 其他比照勞基法規定
: ◎薪資發放日:隔月五號
: ◎工作地點:高雄市前鎮區夢時代
: ◎工作內容:1.資料KEY IN
: 2.活動內容諮詢服務
: 3.贈品兌換
: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
: 統一編號:16450473
: 公司負責人:吳慧美
: 公司名稱:東慧國際諮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自強三路3號32樓之12(高雄分公司)
: 公司電話:(07)9729962
: ◎聯絡方式:07-9729962-許小姐
: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NO
: ◎需求人數:2人
: 補充事宜請先E-MAIL履歷表
: ◎其他:E-MAIL:eva.hsu@tecnos.com.tw
: ◎通知:一週內
: ◎面試時間: 合者電話約定面試時間
: ◎受訓時間: 大約三天(103/H)
: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額滿為止
: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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