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申請註銷劣文

看板part-timeBM作者 (宇凌)時間12年前 (2012/03/22 10:1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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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於文中載明工作時間經勞資會議同意後採變形工時計算方式, 仍遭劣文,板主來信提到,若有一工讀生一週只能工作一天, 若出勤超過八小時,我們是否就不給付加班費, 這一點我想變形工時中有提到,可將正常工作時間分配至其他工作時間中, 我們亦不要求他每週需出勤至五天,月休是八天,排休制, 當然他若有需要多休,我們亦可配合,畢竟是學生,而八天是基本給予之休假。 證據:根據勞基法第三十條之一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雇主經工會同意, 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其工作時間得依下列原則變更: 一.四週內正常工作時間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兩小時, 不受三十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之限制。 二.當日"正常"工時達十小時者,其延長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兩小時。 第三點及第四點我就不另外說明,因為跟我要申訴的部份無關,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為: 第五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六年十一月十三日台86勞動二字第0四六0四八號函 指定資訊服務業為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之一之行業 第六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六年十二月六日台86勞動二字第0四九一二二號函 指定綜合商品零售業為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之一之行業 而關於板主提到之加班費計算,當日出勤超過十小時部份,第十一小時開始就 為時薪*1.33,雙週超過84小時部份,舉例雙週出勤時數為88小時, 計算方式為:88-84=4,前兩小時*1.33,不管後續為幾個小時,全部*1.67 公司討論後,此計算方式對工讀生最有利,因為有時工讀生會將假累積一起放, 若以原來之計算方式,工讀生根本領不到加班費, 以上,還請板主查核。 作者: evahsu (宇凌) 標題: Re: 劣文退回(勞基30+24勞基39)[南部] 高雄市前鎮區-贈品兌換工讀生 時間: Wed Mar 21 09:38:39 2012 ※ 引述《evahsu (宇凌)》之銘言: :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 ◎工作時間: : 工作時間:早班:10:30~19:30(休息1小時) : 晚班:13:30~22:30(休息1小時) : 全班:10:30~22:30(休息2小時) : 學生可配合課表排班,每天出勤約4~8小時 : 用餐時間是否計薪:NO : 是否供餐:NO : ◎薪資:103/H : 國定假日薪資: : (勞基法39條:平時薪資加倍×2)206/H : 加班費: : (前二小時:時薪×1.33 後二小時:時薪×1.66) : 經勞資會議同議,依勞基法第30-1規定,本工作採彈性工時, : 當日出勤超過十小時,第十一小時開始時薪*1.33 : 每日出勤不得超過12小時, : 雙週超過84小時,前兩個小時-時薪*1.33 : 後面超時部份-時薪*1.67 : 其他比照勞基法規定 : ◎薪資發放日:隔月五號 : ◎工作地點:高雄市前鎮區夢時代 : ◎工作內容:1.資料KEY IN : 2.活動內容諮詢服務 : 3.贈品兌換 :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 : 統一編號:16450473 : 公司負責人:吳慧美 : 公司名稱:東慧國際諮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自強三路3號32樓之12(高雄分公司) : 公司電話:(07)9729962 : ◎聯絡方式:07-9729962-許小姐 :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NO : ◎需求人數:2人 : 補充事宜請先E-MAIL履歷表 : ◎其他:E-MAIL:eva.hsu@tecnos.com.tw : ◎通知:一週內 : ◎面試時間: 合者電話約定面試時間 : ◎受訓時間: 大約三天(103/H) :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額滿為止 :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219.24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219.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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