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申請消除劣文(勞基30+24 勞基39)
事由:
勞基30+24
已在文中註明"無加班"了
不懂為何還因"未註明加班費"而被劣退
勞基39
最近的一個國定假日為228
已在文中註明不上班
本公司國定假日通常都是不上班
若有特殊需求要上班
在薪資方面也絕對不會違法
若只是因為未註明未來的國定假日上班與否就被劣退
似乎有點不合理
因為事實上我並沒有違反國定假日要上班但薪資沒有加倍的規定...
麻煩版主了...
證據:
作者 bluefisher (晴。)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北部] 市調公司誠徵夜間電訪員
時間 Thu Mar 1 18:25:52 2012
───────────────────────────────────────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101年起,薪資為每小時或經換算需滿103元以上,違者以薪資不合法劣退處分。
2/28(二)為國定假日薪資雙倍 當日薪資須×二倍。
◎工作時間: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平日:周一至周五 晚間6:00至9:30(全班)
分為上半班-晚間6:00至7:50,下半班-7:50至9:30
[m ※2/27-28不上班
供餐:無
計薪:無
◎薪資: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勞基法第24條
超過八小時後(時薪×1.33)超過十小時後(時薪×1.66)無註給付加班費金額都會劣退
3/1強制取締
全班 (時間18:00~21:30) 薪資366
半班 (上班半時間18:00~19:50)
(下班半時間19:50~21:30) 薪資為183
每完成件數另加獎金(無加班)
[m ※2/27-28不上班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劣退)
→隔月十一日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二段87號7樓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以電話進行問卷訪問,
須有耐心、細心!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判定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統一編號:24382387
公司負責人:林環
公司名稱:台灣趨勢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二段87號7樓
公司電話:02-27371068(代表號)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若有限制連絡時間請另外註明
負責人姓氏+電話為必填資訊,違者劣退
→請先投履歷至chen@twtrend.com,勿站內信,勿直接電洽。
02-27371068# 72 陳先生(聯絡時間為上午10:00至下午6:00)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必填,違者劣退
→否
◎需求人數:一切請依照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不限
補充事宜
◎其他:
→應徵前請先衡量自身交通狀況,約好面試時間請勿無故不到!
◎通知:
→合格者才通知面試。
◎面試時間: 請給定日期、時間
→週一至週五,下午5點30分。
◎受訓時間: 受訓期間仍要支薪且時薪不得低於 103 元。
→面試後,合格者直接試訪半班。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
→徵滿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186.75
推 FECer:加班費 國定假薪資 218.163.206.10 03/01 18:49
※ 刪除原因: <bluefisher>勞基30+24 勞基39
※ Deleted by: FECer (218.163.206.10) 03/01/2012 20:14:38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勞基30+24 勞基39)[北部] 市調公司誠徵夜間電訪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189.69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