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申請消除劣文(勞基30+24 勞基39)

看板part-timeBM作者 (晴。)時間12年前 (2012/03/02 10:4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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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勞基30+24 已在文中註明"無加班"了 不懂為何還因"未註明加班費"而被劣退 勞基39 最近的一個國定假日為228 已在文中註明不上班 本公司國定假日通常都是不上班 若有特殊需求要上班 在薪資方面也絕對不會違法 若只是因為未註明未來的國定假日上班與否就被劣退 似乎有點不合理 因為事實上我並沒有違反國定假日要上班但薪資沒有加倍的規定... 麻煩版主了... 證據: 作者 bluefisher (晴。)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北部] 市調公司誠徵夜間電訪員 時間 Thu Mar 1 18:25:52 2012 ───────────────────────────────────────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101年起,薪資為每小時或經換算需滿103元以上,違者以薪資不合法劣退處分。 2/28(二)為國定假日薪資雙倍 當日薪資須×二倍。 ◎工作時間: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平日:周一至周五 晚間6:00至9:30(全班) 分為上半班-晚間6:00至7:50,下半班-7:50至9:30 [m ※2/27-28不上班 供餐:無 計薪:無 ◎薪資: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勞基法第24條 超過八小時後(時薪×1.33)超過十小時後(時薪×1.66)無註給付加班費金額都會劣退 3/1強制取締 全班 (時間18:00~21:30) 薪資366 半班 (上班半時間18:00~19:50) (下班半時間19:50~21:30) 薪資為183 每完成件數另加獎金(無加班) [m ※2/27-28不上班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劣退) →隔月十一日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二段87號7樓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以電話進行問卷訪問, 須有耐心、細心!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判定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統一編號:24382387 公司負責人:林環 公司名稱:台灣趨勢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二段87號7樓 公司電話:02-27371068(代表號)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若有限制連絡時間請另外註明 負責人姓氏+電話為必填資訊,違者劣退 →請先投履歷至chen@twtrend.com,勿站內信,勿直接電洽。 02-27371068# 72 陳先生(聯絡時間為上午10:00至下午6:00)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必填,違者劣退 →否 ◎需求人數:一切請依照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不限 補充事宜 ◎其他: →應徵前請先衡量自身交通狀況,約好面試時間請勿無故不到! ◎通知: →合格者才通知面試。 ◎面試時間: 請給定日期、時間 →週一至週五,下午5點30分。 ◎受訓時間: 受訓期間仍要支薪且時薪不得低於 103 元。 →面試後,合格者直接試訪半班。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 →徵滿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186.75 推 FECer:加班費 國定假薪資 218.163.206.10 03/01 18:49 ※ 刪除原因: <bluefisher>勞基30+24 勞基39 ※ Deleted by: FECer (218.163.206.10) 03/01/2012 20:14:38 劣文原因: 劣文退回(勞基30+24 勞基39)[北部] 市調公司誠徵夜間電訪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189.69
文章代碼(AID): #1FK3JwkV (part-time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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