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part-time版的版主都太嚴苛了吧

看板part-timeBM作者 (阿賢)時間14年前 (2011/12/02 21:52),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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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orsg (你.已.經.死.了)》之銘言: : 首先來點統計資料 : 文章代碼 使用者 發文日期 刪內文日期 水桶日期 : #1EacyAOh smallsong 10/10 10/13 2.5年 : #1EZHLEfg 10/06 10/07 : #1EYj2mLs 10/04 10/07 : #1EYKkPeC 10/03 10/07 : #1EXn5akN 10/01 10/07 : #1EYIyQsO hsing75412 10/03 10/05 0.5年 : #1EZC8Ncv no10 10/09 10/10 0.5年 : 以上三位判罰日期為2011/11/22 : F版主所公告劣退處罰替代方案是今年10/11日才出現在PT版上. : 有看出奇妙的地方嗎? 為何11日的新規可以拿來罰之前的人?? : 按理說在新規公布前所犯的錯要用舊的規則來罰,也就是版規2. : 以現在版規尚未更新來看,一篇頂多罰到兩個月水桶,外加劣退. (smallsong有一篇例外) : 就算因系統關係無法劣退所以拿新的規則來鍘人也不太對吧? : 再來談到版規修正的問題 : 今天版主公布各項版務公告,每位使用者都有義務去詳加閱讀. : 公告出來的事情大都攸關使用者的權益,以版規相關尤其重要. : 今天版主將罰則加重卻沒有持續置底公告,也未寫入現行版規; : 說明白些版規2完完全全沒有提到替代處罰方案一事. : 後來的使用者到底該遵循哪一項規則呢? : 置底的版規? 還是不知哪時候公布在板上的神祕法條? : 與舊有規則相關的新規定不應該這麼晚還沒放入版規中吧? : 小小意見 還請F版主回答在下的迷惑. 對於此一疏忽板主感謝板友提醒 板主將取消上述三位的水桶處分,但其他人處分還是照舊。 另對該公告一事,板主會立即想出加入板規完整呈現方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206.115

12/02 22:31, , 1F
感謝版主撥空回應!!
12/02 22:31, 1F

12/03 16:24, , 2F
純推版主願意回應
12/03 16:24, 2F
文章代碼(AID): #1EsDW0JB (part-time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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