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21049違反7/1最新的板規
※ 引述《kuo1102 (別來無恙)》之銘言:
: ※ 引述《amon731212 (amon)》之銘言:
: : 我並不是當事者,我不懂你說的劣退錯誤是致歉 chembers這篇嗎?
: : 因為系統出問題,所以之前有些人被劣退是系統出錯?不管如何,
: : 是不是也應該在pt板公告,說可以申請消劣,因為很多人不會來這
: : 邊看,搞不好很多人以為只能半年自己消,當然這不勉強板主,因
: : 為這是自己的權益,就看板主決定。
: : 另我說的道歉,是指你發的那篇少了負責人的求職文,你說的網路
: : 問題,這我們怎麼知道是不是真的,就算是真的,可重點是事實造
: : 成了,如果以7月1號的新版規,不是應該刪文嗎?如果今天是其他人
: : 發生網路收訊不好等其他不能預測的問題,然後被刪文了,是不是
: : 也可以發文解釋,我網路收訊不好什麼的?
: 敬啟者
: 您好. 如果您不是當事人. 板工無法對您所謂劣退問題提出說明.
: 因為每劣退一篇文章. 都要備份. 說明原因. 並寫明劣退原因信件.
: 任何被劣退者皆會收到板主的原文劣退信件.
: 只要有被劣退問題. 來信給板工. 都一定會回信.
: 消劣部份. 除非是板工執法錯誤或系統錯誤.
: 如上次板工小弟的公告即為系統非可預知錯誤. 公告錯誤並補救.
: 正常而言. 有意見都會回答. 沒意見表示執法無誤.
: 至於消劣. 也只有在錯誤時才能補救.
: 大部份意見反應板工都會回覆劣退原因與依據板規.
: 所以現在沒有在此接獲其他申訴案件.
: 至於您提到新板規問題. 已經儘量寬鬆磨合.
: 並由兩位板工都做過確認才會進行刪除動作.
: 目前並沒有所謂發文解釋之問題.
: 劣退與否之問題. 一切由當事人為主要進行詢問與回答.
: 其他非當事人僅做大方向約略說明.
: 另. 系統與板規並非完美無缺. 板工執法也未必完美無缺.
: 但已儘量做到合法合規.
: 其他有關劣退問題. 由當事人進行申訴.
: 非當事人儘做執法方向之說明.
: 以上. 感謝您的提問.
板主您好:
其實我一直是就「先前劣退執法方向問題」提出「建議」(板主可以不採用)
看可不可以通融一下,先前因為小問題(這個要板主定義,例如負責人少寫什麼的)
而被劣退的,看可不可以消劣,因為7月1號前是無通融,很嚴厲的
照板規執行,你也說了因為每劣退一篇文章. 都要備份. 說明原因.
並寫明劣退原因信件,任何被劣退者皆會收到板主的原文劣退信件
只要有被劣退問題. 來信給板工. 都一定會回信,但被劣退的原因
都是違反板規,所以板主們才沒接獲其他申訴案件而我提的「建議」
是,可不可以通融消劣,並告知使用者(看是公告、寄信什麼的)
讓使用者知道板主可以通融,而我自己本身並無要消劣的問題,也
只是「建議」新的方法,並無要板主提出說明目前的做法,但板主
似乎不同意這個「建議」,所以我也收到板主的回答,謝謝板主。
另外關於新法規問題,在你說「由兩位板工都做過確認才會進行刪除動作」前,
我並不知目前是此做法,也沒看到有任何公告,另外板主說的儘量寬鬆磨合和你
所說「本人暫只對重大違規與空白文等進行處置」這個範圍在哪我並不知道,所
以會怕和先前一樣,照板規走(目前板規已較先前寬鬆),但你說了要有兩位板工
都做確認,這樣就合理多了,所以板主先前代發的那篇文,就沒有錯誤,也謝謝
板主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98.166.95
※ 編輯: amon731212 來自: 114.198.166.95 (07/02 01:04)
※ 編輯: amon731212 來自: 114.198.166.95 (07/02 01:13)
推
07/02 09:57, , 1F
07/02 09:57, 1F
→
07/02 09:58, , 2F
07/02 09:58, 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7 之 7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