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賣不完的麵包,員工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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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5(25推 0噓 21→)留言4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oboys501 (啵米果菜汁)時間7年前 (2017/03/26 01:57), 7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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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排版見諒. 在最近找到工作的朋友臉書上看到. 工作期間告知. 當天下班前現做的麵包. 如果沒有賣完就要員工自行買回. 雖說新進員工一個月內不執行. 朋友說因只有口頭告知也沒有寫在守則. 但是已經簽了舉發者重罰之類的切結. 請問這樣要怎麼處理呢QQ. 資方算是蠻有名的傳統產業. 先前也先丟關鍵字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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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4推 1噓 34→)留言3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sl7634 (鍵盤補給官)時間7年前 (2017/03/26 13:54), 7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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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工作契約最重要的一點就是. 如果與法律違背即無效. 買剩下麵包是口頭--->不買會怎樣?. 契約內說舉發者會重罰. 因為沒有看到契約 所以不知道舉發什麼東西會罰 會多重?!. 這讓我想到某貓的保密契約 說不能講出去我們在做什麼 不然要賠幾十萬還是一百萬. 至於推文中講到的違反善良風俗這件事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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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時間7年前 (2017/03/28 11: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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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由. 向臺北巿政府勞動局勞動基準科諮詢. ( 台北巿民 1999 熱線 分機 7015-7018 或總機轉勞動局勞動基準科 ). ( 外縣市02-27208889 ). 1. 只要是藉由 "扣除工資" 來 "購買公司商品".. 或者扣工資 "購買制服". 皆適用違反 勞動基準法 26 . 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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