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台北/一般] 工地粗工(已徵滿)

看板part-time作者 (晨)時間10年前 (2015/09/27 18:11), 編輯推噓4(4014)
留言18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 引述《Lnfser (強默)》之銘言: : ※ 引述《kim99738 (錢伯伯快點湧入我家吧)》之銘言: : :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 :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 : ★《工作期間》 : :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或超過法定每日工時上限 : : ※工時欄位除每日工時外還需列出每週/每月大約工作天數或總工時 : : 工作日期&排班方式:即日起-11/15(視工地施工情形會有提早或延後之情況) : : 週一至週六固定上班,禮拜天公休 : : 答應上工或試工者,切勿放鳥。 : : 每日工作&休息時間︰07:30-16:30,中午用餐休息一小時 : :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有/有 : : ★《工作待遇》 : : ※以下五項子欄位必填,禁止面議並符合法定最低時薪115/hr : : ※本欄所稱之平常日為星期一 ~ 日,國定假日日期請參考各地方勞工局公告 : :  平常日薪資:日薪1900元 : : 國定假日薪資:依勞基法規定 (約定時薪x2/補休,6/19-21端午節) : : 超時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 (第9-10hr 約定時薪x1.33,11-12hr 約定時薪x1.66) : : 勞健保、勞退︰依法規定投保、提撥 : : 薪資發放日:雙週發薪,每月10號、25號發薪 : : ★《工作內容》 : : ※以下兩項子欄位必填並請盡量詳細描述,不可模糊籠統 : : 工作地點︰台北市內湖區(鄰近捷運內湖站) : : 工作內容︰工地清整及搬運 : : ★《事業登記資料》 : : ※統編、單位名稱、地址欄位必填,農林漁牧醫藥補教業者需加填相關字號 : : ※填寫資料以政府單位可查詢之公開資料為準,經比對不符者視同未填 : : 統一編號:16828189 : : 單位名稱:巨剛營造有限公司 : : 單位地址:高雄市鼓山區正德路98巷1號 : : 醫療醫藥相關單位代碼: : : 農林漁牧業登記字號: : : 補教業立案文號: : : ★《聯絡資訊》 : : ※以下三項子欄位必填,電話需含區碼,姓氏只接受中、英文寫法 : : ※Email跟國內市話、手機擇一填寫,不接受這三者以外的連絡方式 : :   聯絡人姓氏︰彭小姐 : : Email/電話︰有意願者請傳簡訊至0932-284-495 : : 是否回信給報名者:因無法隨時接聽電話,故請傳簡訊應徵。 : : 請自備良民證,如需辦理者公司可以支付其費用。 : : ◎《其他資訊》 : : ※限定性別、外貌等條件違反就業服務法,受訓期間需正常支薪  : : 需求人數:1-2人 : : 通知方式:電話通知 : : 面試時間:電話中協議 : : 受訓時間:正式上工時會再行教育訓練 : : 截止時間:徵滿為止 : :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 :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 在一個多月前我就應徵了 : 當時因為申請良民證花了點時間 : 負責申請的主管就說我太慢給他了,他一樣會幫我申請,要我等候補,一有會電話通知我 : 我也很老實的邊做有一天沒一天的PT邊等 : 直到上禮拜看到PO文的重新PO了,我卻什麼電話都沒接到 : 寄簡訊問當初接洽的專員,說會幫我跟主管確認,結果三天後沒消息再問,直接不回 : 直接問主管,他間接承認跳過我,然後很不客氣的跟我要帳戶匯還良民證的費用,連一句 : 道歉也沒有 : 光是當初去一趟的交通費都不只了,更不用說我浪費的時間 : 叫人答應上工或試工切勿放鳥,自己答應了卻放人鳥? : 呼籲一下,不要因為薪水或待遇好一些,就急著想應徵,還是要評估一下 今天突然看到這篇呼籲文 忍不住上來回一下 這工作我從7月多就做到現在了 我7月的時候也是看到本版有在應徵 所以想試試看 當天晚上打給接洽的專員 專員直接給我負責主任的電話 我打給主任 主任叫我申請良民證之後 直接拿去工地給他 他幫我送件 隔天就可以上班 去西門町那邊的警察總局申請 大概花了2-3小時的時間 我不知道你再應徵的時候是哪個環節有問題 是申請太慢?? 還是你沒親自打電話給主任? 裡面工作的包含我 一共有5個鄉民 大家應徵的時候都很順利 我們幾個相處的也都還不錯 上班有說有笑的 至於會重po徵人是因為我們5個鄉民中其中一個要去當兵了 另一個是因為個人因素要離開 還有有些人有疑問 為何粗工要申請良民證 感覺這公司很奇怪 因為我們工作的地方屬於美國領土 三不五時都有美國國務院的長官來巡察 工作的時候也有很多美國同事 雖然我英文很濫 可是比手畫腳跟他們溝通我也是覺得很好玩 最近因為有兩個同事離開了 所以還要應徵兩個新血 我希望不要有人看到之前原po的呼籲文 而因此卻步 畢竟你在這板上能找到兩個禮拜就領不只22k的工作真的不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87.1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443348708.A.0B9.html

09/27 18:18, , 1F
八成是AIT
09/27 18:18, 1F

09/27 18:25, , 2F
應該就是AIT
09/27 18:25, 2F

09/27 18:32, , 3F
反正你們都猜到了 就是AIT
09/27 18:32, 3F

09/27 18:41, , 4F
好好 這個工期做完應該可以存到30萬吧
09/27 18:41, 4F

09/28 15:41, , 5F
你似乎看不懂我的意思就出來護航,但我還
09/28 15:41, 5F

09/28 15:47, , 6F
是不忍噓,我看到不久就打給專員,專員給
09/28 15:47, 6F

09/28 15:50, , 7F
我主任電話我也是一直打,好幾天這主任一
09/28 15:50, 7F

09/28 15:50, , 8F
直沒接,我請專人幫我跟他講也依舊沒消沒
09/28 15:50, 8F

09/28 15:50, , 9F
息,等主任接我電話已經是好幾天後的事,
09/28 15:50, 9F

09/28 15:51, , 10F
他也沒開口要幫我用於是我自己去辦,警員
09/28 15:51, 10F

09/28 15:51, , 11F
是跟我說要三天工作天可能一般民眾辦就是
09/28 15:51, 11F

09/28 15:52, , 12F
要這麼久,所以我不曉得你在問我什麼。我
09/28 15:52, 12F

09/28 15:52, , 13F
不高興的點是後續處理態度,我等這麼久卻
09/28 15:52, 13F

09/28 15:52, , 14F
放鳥我,今天換成是你沒上到工的話?
09/28 15:52, 14F

09/28 15:57, , 15F
去總局跟分局辦理速度差這麼多的話,我在
09/28 15:57, 15F

09/28 15:57, , 16F
前文表示我認了,不過答應好的事就是訂了
09/28 15:57, 16F

09/28 15:58, , 17F
不該略過我吧?
09/28 15:58, 17F

09/28 17:45, , 18F
工作累不累阿?搬些什麼?
09/28 17:45, 18F
文章代碼(AID): #1M1y3a2v (part-time)
文章代碼(AID): #1M1y3a2v (part-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