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過了試用期

看板part-time作者 (水果刀亮亮)時間11年前 (2014/03/02 21:11), 編輯推噓1(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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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友在台南一家店上班 應徵時老闆說 第一個月試用期115/HR 過第一個月 OK就留下變正職 不OK就掰掰 可是過了一個月 老闆說還不夠熟悉 再當一個月 PT 請問這樣正常嗎 正職一個月23K 工讀的時數又不多 能賺的錢又少了一點 而且是1800~0200 常常到0300才下班 同事老闆感覺都滿好相處 可是過了試用期 還繼續試用期 這樣正常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5.123.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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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怎麼正常? 不熟悉只是理由,可能營運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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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有問題,或是財務狀況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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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應該是很正常 去年營收每日約2萬~3萬 今年開始都每天約6萬 ※ 編輯: genius51224 來自: 1.175.123.170 (03/02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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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當然說不夠熟悉,不然就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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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下 p大或e大就來了,請他解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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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115還算不錯了,很多____店都9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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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先預扣節日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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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 先注意加班有沒有計算加班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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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雙周工時有超過84HR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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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用當然繼續試用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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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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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五樓 守法是應該的不是不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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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修推文 我把什麼店給刪掉了 怕被老闆看到 是餐飲業 剛開始老闆說他上手很快 常常稱讚 而且現在的營業額比以前多了2~3倍 動作也比以前的新人快非常多 現在自己的事做完 還能去支援其他地方 卻在說好的試用期時間結束說 還不夠熟悉 ※ 編輯: genius51224 來自: 1.175.123.170 (03/02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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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大很多餐影電都會比基本多5~10元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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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通常都三個月 既然他沒違反薪資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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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超過都有給錢的話其實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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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男友覺得這樣O不OK,不OK就自己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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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男朋友大可直接問說是哪裡讓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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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不滿意,沒辦法說出一個具體的事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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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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