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在勞工局那邊開過三次會議
有遇過的情況下
1.離職時 詢問為何硬扣制服費兩遍 開會時承辦人否認這件事情
2.薪水少給八小時 剩不到四小時要開會時還打電話過來拜託和解
3.開會時 老闆竟然未到
甚至跟調解人一起過去火鍋店 問 但老闆辯稱說沒看到信件(?)
說實在
遇到這種情況 不用客氣 直接請資方直接去勞工局喝咖啡
勞工局畢竟是站在勞方方面
不過遇到倒閉的狀況我就不知道了
所以上班第一天開始 學會自己先打自己的出勤表
(即使那邊工作場合有打卡機情況之下)
以防萬一
所以勞工局那邊申訴時 確實填寫通常能拿回來的機率很高
補充一下 資方要跟你提和解 千萬不要
除非你很有把握對方真的會補錢給你
否則直接到開會時間解決就好
一旦選擇和解 事後拿不到錢情況下是自己要負責
而且也無法在申訴
--
你爽完隔天不要後悔 我好想跟克子一起爽
( ′_ゝ`) (゚∀゚ )<
ˍ(__つ / ̄ ̄ ̄ / ˍˍ(__つ/ ̄ ̄ ̄/ˍ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7.132.2
※ 編輯: ortz 來自: 59.127.132.2 (07/04 19:58)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
問題
18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