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想請問大家這樣該怎麼辦?

看板o-p-children作者 (雪豆)時間18年前 (2006/08/19 01:5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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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子不代表不能申請低收入戶 各縣市規定不一,以高雄市來說,只要房屋+土地總值不超過220萬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應該是這個數字,可以去國稅局申請財稅證明) 各縣市也有單親媽媽的補助辦法,可以上各縣市社會局網站查查 以高雄市來說除了收入和房屋土地有限制外,另外有一個資格限制 必須符合1比3,也就是一個成年人養三個撫養人口,戶籍謄本的人口也要符合這項標準 我以前也是以為有房子就不能申請低收,所以一直到去年才去申請 如果有申請相關問題可以問我唷^^ ※ 引述《angel000362 (做自己...,好自在!!)》之銘言: : 我有個朋友 : 兩年前的時候她爸爸過世了 : 因為是突然走的 很多事情都沒有交代清楚 : 連遺產也沒有留多少 : 只夠他們母女三人兩年的生活 : 而因為兩個小孩都還沒辦法工作 : 等於家計落在媽媽身上 : 可是媽媽又有憂鬱症  無法去做別人的工作 : 只能偶爾賣賣小吃 但生意不是說很好 : 我曾問過她 為什麼不去申請低收入戶? : 她說:因為我們家有一棟爸爸留下來的房子 : 只要有一棟房子就不能算低收入戶 : 可是他們家一個月的收入根本就不超過一萬塊 : 又不知道該怎麼尋求補助 : 請問各位 : 他們家這樣 : 該怎麼幫他們呢? : 有什麼管道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77.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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