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擺攤期末感恩回饋

看板nature-easy作者 (美麗諾羊毛狸)時間12年前 (2011/12/08 10:3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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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utyz (菩提子)》之銘言: : 擺攤感恩方案一事 : 在補天演講後 : 對於廢除三千元一事 我有向建勛確認 : 在新法廢除舊法的同時 在這時間點前已推出的方案 : 是否該有過渡期的保障? 建勛說可以   過渡期保障這件事 來得很突然與錯愕   讓人完全不知現在採用的是什麼標準?   建勛在演講中也說取消額度3千元的事情了   與店長說的還是有過渡期保障頗有出入   而我想問的是   在店長得知的當下 難道不應該告訴社員們甚至大家討論如何保障嗎?   或者 新舊法在過渡期應該如何依循與執行   這些應該要大家提出來討論並取得共識的吧?   不能多重標準 哪些事就應該大家討論 某些事又搬出舊法   這樣才令人一頭霧水吧?   還是現在店長是建勛的代言人 什麼都搬出建勛   然後就算數了呢?   如果現在還是無論什麼事都要請示建勛 依循他的旨意奉行   那建勛是為了什麼把社團交給大家來運作?   跟他在的時候又有什麼不同呢?   我們又能學到什麼? 相互質疑與爭戰嗎?   妳對於認為錯的事情質疑到底 是為了社團 立意很好   只是妳有想過 妳所用的方式 對社團 對大家 真的好嗎? : 所以擺攤感恩方案是可以繼續執行的 : 其程序仍是依照舊法”負責人3000元經費的運用權”來執行 : 後來我有告訴擺攤組長此事 : 組長也向我表示對於方案的內容細目 他將有所調整 : 而負責人本來就有對於所提方案內容的彈性調整權 : 可身為總務我也有責任再將程序提醒組長 : 請組長調整後 還是要將內容公告給社員 : 向社員說明並聽取建議~   對於浩烈的方案 我個人認為 可以不需依循所謂舊法   把預算補詳細一點 直接提案讓大家討論就可以   至於是否要用新的審議制度或者可以直接討論 可以請大家表決即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34.228 ※ 編輯: yaog 來自: 140.112.134.228 (12/08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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