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板規修正草案,請惠示卓見

看板nCovPicket作者 (Swat-大師模式)時間2年前 (2021/05/24 22:16), 2年前編輯推噓6(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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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CoV2019 看板 #1WgxHk9Z ] 作者: swattw (Swat-大師模式) 看板: nCoV2019 標題: [公告] 板規修正草案,請惠示卓見 時間: Mon May 24 22:13:00 2021 本次板規修正涉及推文的相關規範,請各位板友提供意見,以利板主群調整。 原第5條第2項移列第3條修正如下: 第 3 條 於本板發表文章,應符合下列主題:  一、 台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衛福部疾管署及台灣各級政府機關新聞稿。  二、 各國記者會Live文、國內學術研究機構Live文。  三、 前款之記者會整理。  四、 海內外疫情整理。  五、 各國政府新聞稿或經板主公告媒體名單內與疫情直接相關之內容。  六、 施打疫苗之身體狀況與心得。 範圍並沒有更動。 第 4 條配合更改條次,變更如下: 發文應有分類。 不得使用類似公告標籤,或回覆板主公告文章於板面上。 發文分類如下:  一、 [新聞]:第3條第1款、第5款之文章。  二、 [Live]:第3條第2款之文章。  三、 [摘要]:第3條第3款之文章。  四、 [整理]:第3條第4款之文章。  五、 [疫苗]:第3條第6款之文章。並應於其後標明為 [台灣] 或海外 [國家]。 不得以其他分類發表或偷渡新聞分類文章。 第 5 條原第 3 項遞移為第 2 項,內容並未修正。 第 10 條 推文不得有下列情況: 一、 簡體中文,或直譯為繁體中文但依一般社會通念無法理解其文義。 二、 跨文章重複相似推文。 三、 同文章大量相似推文。 四、 扣人政治立場。 五、 偷渡政治造成引戰。 六、 謾罵、人身攻擊。 七、 張貼非允許媒體之連結。 前項媒體連結,除下列機關與疫情直接相關,且經該社群媒體認證之帳號得於推文張貼連 結或截圖外,準用第三條第五款之規定: 一、 正副總統與總統府。 二、 衛生福利部及其附屬機關。 三、 行政院各部會與內閣閣員。 四、 司法院、監察院、考試院。 五、 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其衛生局。 六、 直轄市、縣(市)長及其衛生局長。 第 12 條罰則變更如下: 違反第3條者,原文退回。 違反第5條第2項、第7條第7項者,原文得退回,處水桶30日以上。 違反第10條第1項第2至第6款者,處水桶30日以上。 違反第8條者,原文得退回,處水桶一年以上。 其餘未修正。 為因應本次疫情嚴峻,板主群將分批修改板規,以符實際需要。 -- _ _ψcito ╱_╲ =╦= ╲_ / \ / \/ -┼- ╲|⊙⊙||. ╲_ /\\_/\ \_/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94.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CoV2019/M.1621865582.A.263.html ※ 編輯: swattw (114.32.194.15 臺灣), 05/24/2021 22:14:10 ※ 編輯: swattw (114.32.194.15 臺灣), 05/24/2021 22:14:4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wattw (114.32.194.15 臺灣), 05/24/2021 22:16:00

05/24 22:17, 2年前 , 1F
本次建議若過長,得回覆文章,惟與本次修正無關之範圍,仍
05/24 22:17, 1F

05/24 22:17, 2年前 , 2F
受原建議文規範。
05/24 22:17, 2F

05/24 22:21, 2年前 , 3F
簡而言之就是新限制推文的新聞媒體連結/新聞文章截圖 跟 社
05/24 22:21, 3F

05/24 22:21, 2年前 , 4F
群網站部分?
05/24 22:21, 4F

05/24 22:23, 2年前 , 5F
也把推文原本準用的地方移出來
05/24 22:23, 5F
※ 編輯: swattw (114.32.194.15 臺灣), 05/24/2021 22:23:59

05/24 22:26, 2年前 , 6F
所以非政治引戰目的的普通meme圖如“怕豹.jpg”應該還是不受
05/24 22:26, 6F

05/24 22:26, 2年前 , 7F
影響吧
05/24 22:26, 7F

05/24 22:37, 2年前 , 8F
至少我看到幾次沒有處分。
05/24 22:37, 8F

05/24 22:51, 2年前 , 9F
了解 普通meme圖可以貼沒問題 但是會造成引戰的圖肯定不行
05/24 22:51, 9F

05/24 22:59, 2年前 , 10F
那是否可考慮在第10條的五-四增加中研院呢?
05/24 22:59, 10F

05/24 23:43, 2年前 , 11F
詢問一下,#1WfeO38N (nCoV2019) 提及的是否會附加罰則?
05/24 23:43, 11F

05/25 00:14, 2年前 , 12F
地方政府SNS挺重要的,這個改的好。
05/25 00:14, 12F

05/25 10:50, 2年前 , 13F
故意帶風向討論別版的也要限制一下
05/25 10:50, 13F

05/25 12:49, 2年前 , 14F
附議
05/25 12:49, 14F

05/25 21:02, 2年前 , 15F
另外建議考慮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排除轉發疾管署新聞稿部分,
05/25 21:02, 15F

05/25 21:02, 2年前 , 16F
不列入發文限額計算
05/25 21:02, 16F

05/26 11:44, 2年前 , 17F
我的問題你沒有打算要回是不是?
05/26 11:44, 17F

05/26 11:44, 2年前 , 18F
05/26 11:44, 18F
文章代碼(AID): #1WgxKX1c (nCov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