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醫護安全?患者人權?註記愛滋該不該」(陳奕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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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20→)留言2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ayaca (到底該做什麼好呢)時間14年前 (2011/09/02 09: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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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不是明擺著的嗎?.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感染者有提供其感染源或接觸者之義務;就醫時,應向醫事人員告知其已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所以衍生出以下選項. (A) 用健保卡註記提醒醫事人員. (B) 用口頭告知醫事人員. (C) 刻意隱瞞不告知醫事人員. 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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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oposhit (Taiwanese)時間14年前 (2011/09/01 16:0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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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1/09/01 07:55. 「醫護安全?患者人權?註記愛滋該不該」(陳奕華報導). 愛滋器官移植風暴,引發外界憂心,愛滋病是否註記健保卡上引發討論。贊成一方認為可保護等待器官移植患者與醫護人員,反對則認為涉及人權保障。. 民間關懷愛滋團體表示,這個舉動可能惡化愛滋醫療環境,鬆懈醫事
(還有130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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