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感想] 法官與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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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哀醫生被法官迫害. 互相取暖多像loser. 這樣也不是辦法. 轉文去八卦版還會被仇醫的鄉民噓. 不如各位醫學生自己來考法官吧. 司法官應考資格:.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 科以上學校政治、法律、行政各系、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
(還有16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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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案已確定是誤判. 卻沒有任何一個法官被判刑或負責. 也沒有任何一個上級人員需為此事負責. 就算賠錢也是國家賠. 相較於法官的誤判. 有病人死亡因而出醫糾. 有時候醫事審議委員會都已經說醫師沒錯. 都還要賠償 而且是醫師賠. 更別說天價3000萬賠償甚至醫師得坐牢的案例. 只能說在鬼島. 當法官
(還有2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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