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服貿條文
※ 引述《maijona (桑桑)》之銘言:
: Q: 陸資來有何攸關你我?
: A: 最簡單講好處,台灣人民要幫忙他們來台投資及其家屬,每個月提供500元健保補助
費。服貿協定開放陸方投資可達三分之一董事席次,同時對岸專業人士及其眷 屬可
來台長期居留,像是陸生即可享有第六類健保,一個月要繳1249元,政府卻用你我稅
金提供每月500元(台灣補助40%),但是我們台灣人民自己卻要 繳交全額。你甘心嗎?
: Ps: 1249元"平均保險費"公布於健保局網站, 依照眷屬人數會再增減金額
想請問一下這一點,陸生來台確定是第六類投保
那服貿有寫通過後新進入的人口也是第六類嗎?還是為第一類呢?
因為自己翻沒看到...所以上來發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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