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拒服務一定期限 公費生敗訴
※ 引述《oneders (S.C.I.E.N.C.E.)》之銘言:
: ※ 引述《kuomintang (fdzsgergrgr)》之銘言:
: :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775598.shtml
: : 拿公費念書卻不依約到偏遠地區服務一定期限的方姓女醫生,起訴要求衛生署返還她的醫
: : 學院畢業證書及醫師證書;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反斥方女違反公益及誠實信用原則,
: : 判決她敗訴。
: 這是很簡單的問題
: 填志願前就應該知道政府可能會亂搞你
: 當時就不應該填公費
: 既然填了就要甘願
: 我以前有個同學
: 分數可以上考上陽明(公費)
: 由於不願意下南部只願意留台北市
: 所以跳過陽明公費, 成大, 長庚, 北醫公費
: 一路往下填北醫自費
: 以求得將來的自由
: 另一個客觀事實是分數: 台大公費>陽明自費
: 可見聯考生寧可冒公費的不確定性, 仍然偏向選擇台大>陽明
: 不幸的, 後來公費的不確定性真的無法如自己所願的話, whom to blame?
: 這兩個cases, 如果當時是你
: 你願意這麼做嗎?
如果沒有經歷公費制度的人,很難了解那麼複雜的公費服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當年聯考,簡章上關於公費的說明,根本就看的一知半解.
照排行填下來,落在中山醫學系公費.家裏人還很高興,以為像師大一樣,分發在公立醫院
服務,拿到公務人員資格.
一直到了六年級去醫院見習,才弄懂公費服務.畢業後去當了兩年兵,服務規則又有修改.
第一階段結束後,規則又有修改....,為了怕自己搞錯,三不五時都打到衛生署確認自己
的服務符不符合規定.
總之,醫學系的公費服務根本就不是一個18歲的人能搞懂的,甚至我懷疑非醫師的其他醫
事人員能不能正確理解公費服務的規定.
但,即使如此,規則就寫在那裏.看不懂又不問清楚,吃虧了,也只能怨自己.
難道你會希望明明寫了病情告知,結果病人或家屬反悔,說他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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