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中榮總醫師供偽藥 判刑4月

看板medstudent作者 (白蓮教教主)時間15年前 (2010/11/06 00:32), 編輯推噓11(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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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mlike (最初的美好)》之銘言: : 我是覺得.. : 法律是用來保護懂法律的人。 : 身為醫療人員如果只具備醫學專業和道德倫理 相關的法律常識卻都沒有, : 會永遠被法官追著打的。 法律是用來保護司法官的權力與合理化他們的偏見。 成立有活力的公關室,跟當地司法系統與媒體保持良好關係,有關係就 沒關係,是自保永恆不變的道理。 但是現在多數醫院的公關室還搞不懂,搞定資深法官或檢察官是沒有用的, 他們雖然通曉人情世故,但沒有能力搞定年輕法官與檢察官,偏偏後者想 出名、上電視、標新立異、或是滿足自我清高的悲壯感的動機才會最強烈。 有的法官喜歡被告認罪,這樣從輕發落就可以顯示法官的寬厚仁德。 有的法官喜歡被告一副從容就義的模樣,這樣明察秋毫就可以顯示法官 的聖德與睿智。 多數法官喜歡被告一副戒慎恐懼、戰戰兢兢的模樣,這樣才能確保「法律」 的至高無上(呃,法律是抽象名詞,自己代表最適當了啦...) 更多數法官不喜歡自己的判決被媒體猜中,因為這樣感覺自己很蠢。 與其懂法律,不如懂使用法律的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47.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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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經典的分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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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句經典啊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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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用來保護司法官的權力與合理化他們的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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嘖嘖,大仙你的黑暗哲學真是深不可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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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精神醫學是用來保護家屬的權力與合理化醫師的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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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以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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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其實我個人認為這兩種說法用在部分司法官跟精神科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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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身上都是符合的(我沒有說全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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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說法律與精神醫學的存在讓某些身在其中的人利用了因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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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存在的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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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跟法院是兩個最會讓人覺得自己是白癡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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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跟法官都應該檢討..擁有專業不代表有資格高高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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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這兩個行業平常被捧太高~從來認錯的少硬ㄠ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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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就知道你其實不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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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大此話怎解? 可以發表一下看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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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教主是台大法肄業,也被告過,不會全然不懂法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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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的夠聳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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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醫學,當然,連法律也不會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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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徒法不足以自行,教主大以人性去分析,令人一新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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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大:法律不會傷人,只有人才會傷人,我法律唸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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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因--我發現自己學的法律跟法庭上看到的根本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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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法律,看了還不會生氣;懂得越多越悲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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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很多人在醫院看到的也一樣(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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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主 如果又當法官又當醫生 不知道有沒有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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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d大: 所以你繼續走精神科的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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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mark: 因為還有些微影響力,其次是還看得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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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Elleria 的話:其實精神科醫師去審司法案件的報酬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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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我只是陳述一件事 沒有負面影射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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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精神科醫師是真的讀完厚厚的正反兩面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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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辭辛苦抽絲剝繭 又貢獻自己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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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這種數字的報酬其實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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