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由中天記者觸動警鈴事件 來看什麼是雙괠…
原文在這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jan/14/today-life1.htm
※ 引述《JCC (JCC )》之銘言:
: 1.14自由這則新聞 在本板引起廣大迴響
: 大家把中天記者批的要死 很熱烈 批的很爽
: 沒錯 中天記者亂按 本來就是他不對 被告死活該
: 可是我們檢視這則新聞 高鐵誰說要提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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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方請來高鐵警察鎮住場面,最後決定將何姓記者與新竹站人員帶往高鐵警務段台中分駐
所偵訊。警方表示,何姓記者強調自己是不小心碰觸警鈴,是無心的,因為僅造成旅客、
乘客驚慌,但沒導致損失,初步認定沒觸犯公共危險罪。
高鐵局長龐家驊則建議台高,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
號」,處以六千元以下罰鍰,不需再對記者提出告訴。
不過台高公共事務處副總經理賈先德表示,不論是誤觸還是蓄意,都有公共安全上的疑慮
,他對此事相當遺憾,呼籲媒體不要做錯誤示範。由於台高堅持提告,後續發展值得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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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雖然沒明確提到「『誰』說要提告」
但是公共事務處下轄媒體關係部,等於是台高的發言人
其發言可視為台高之全體立場
另外,由於何姓記者確實已經被帶到警局
由於公共危險罪屬於公訴罪
如果台高表示不同意以高鐵局長建議的方式辦理
那等於就是要以公共危險罪的方式辦理
當然,「提告」這詞可能從法律觀點上是有問題的
因為就算台高不提出告訴,這個依然還是公訴罪
但是台高應該是會提民事求償吧...
: 平常板上不是有人專門對聯合中時的新聞中
: 只要沒提出明確的是誰說的 就都說是據式家族的言論
: 說這是造謠 即使那個言論明明是真的 只是因為報上沒寫
: 就要被規類為造謠!例如高鐵票價核定的新聞 在本板也被批很慘
: 至於其他的 太多太多了
: 可是我們看自由的這則新聞 也沒寫高鐵誰說要告啊???
: 照各位的標準 這也是據式家族的謠言啊 怎麼大家就不批了?
: 大家就看到這新聞很爽的去罵中天 說中天不對?
: 先不管高鐵有沒有要告 這新聞中 就是沒寫誰講要告
: 那些愛用黃色高亮度標出據式家族的人怎麼不見了呢?
: 標準要一致啊~~~~
整篇文章有出現據這個字也不過「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
而且還據得很明確...
: 要假中立也不能那麼明顯啊 對較中立客觀的媒體都用最高標準去要求
: 對立場偏向自己立場的媒體就算有錯不是裝沒看到 不然也是輕輕批一下而以
: 稍為用一下相同標準去看事情吧!!!!
: 別老抱怨別人都說這邊不公正客觀了
: 看看自己的作為吧!!!
: 也希望 真正有理想的人 能夠努力堅持 不要被御用打手的人身攻擊所打倒
另外,如果你想說「標題聳動」,這點我同意
但是要說新聞亂說,這點我無法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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