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由中天記者觸動警鈴事件 來看什麼是雙괠…

看板media-chaos作者 (喵喵叫的蜜蜂貓)時間17年前 (2007/01/23 14:07),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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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在這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jan/14/today-life1.htm ※ 引述《JCC (JCC )》之銘言: : 1.14自由這則新聞 在本板引起廣大迴響 : 大家把中天記者批的要死 很熱烈 批的很爽 : 沒錯 中天記者亂按 本來就是他不對 被告死活該 : 可是我們檢視這則新聞 高鐵誰說要提告了? ====================== 站方請來高鐵警察鎮住場面,最後決定將何姓記者與新竹站人員帶往高鐵警務段台中分駐 所偵訊。警方表示,何姓記者強調自己是不小心碰觸警鈴,是無心的,因為僅造成旅客、 乘客驚慌,但沒導致損失,初步認定沒觸犯公共危險罪。 高鐵局長龐家驊則建議台高,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 號」,處以六千元以下罰鍰,不需再對記者提出告訴。 不過台高公共事務處副總經理賈先德表示,不論是誤觸還是蓄意,都有公共安全上的疑慮 ,他對此事相當遺憾,呼籲媒體不要做錯誤示範。由於台高堅持提告,後續發展值得觀察 。 ====================== 以上雖然沒明確提到「『誰』說要提告」 但是公共事務處下轄媒體關係部,等於是台高的發言人 其發言可視為台高之全體立場 另外,由於何姓記者確實已經被帶到警局 由於公共危險罪屬於公訴罪 如果台高表示不同意以高鐵局長建議的方式辦理 那等於就是要以公共危險罪的方式辦理 當然,「提告」這詞可能從法律觀點上是有問題的 因為就算台高不提出告訴,這個依然還是公訴罪 但是台高應該是會提民事求償吧... : 平常板上不是有人專門對聯合中時的新聞中 : 只要沒提出明確的是誰說的 就都說是據式家族的言論 : 說這是造謠 即使那個言論明明是真的 只是因為報上沒寫 : 就要被規類為造謠!例如高鐵票價核定的新聞 在本板也被批很慘 : 至於其他的 太多太多了 : 可是我們看自由的這則新聞 也沒寫高鐵誰說要告啊??? : 照各位的標準 這也是據式家族的謠言啊 怎麼大家就不批了? : 大家就看到這新聞很爽的去罵中天 說中天不對? : 先不管高鐵有沒有要告 這新聞中 就是沒寫誰講要告 : 那些愛用黃色高亮度標出據式家族的人怎麼不見了呢? : 標準要一致啊~~~~ 整篇文章有出現據這個字也不過「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 而且還據得很明確... : 要假中立也不能那麼明顯啊 對較中立客觀的媒體都用最高標準去要求 : 對立場偏向自己立場的媒體就算有錯不是裝沒看到 不然也是輕輕批一下而以 : 稍為用一下相同標準去看事情吧!!!! : 別老抱怨別人都說這邊不公正客觀了 : 看看自己的作為吧!!! : 也希望 真正有理想的人 能夠努力堅持 不要被御用打手的人身攻擊所打倒 另外,如果你想說「標題聳動」,這點我同意 但是要說新聞亂說,這點我無法苟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214.132 ※ 編輯: SmallBeeWayn 來自: 140.115.214.132 (01/23 14:08) ※ 編輯: SmallBeeWayn 來自: 140.115.214.132 (01/23 14:09)

01/23 14:15, , 1F
是"民事"
01/23 14:15, 1F

01/23 14:15, , 2F
不是民"試"
01/23 14:15, 2F
※ 編輯: SmallBeeWayn 來自: 140.115.214.132 (01/23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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