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中研院建議修法 法務部反對

看板medache作者 (哇哈哈)時間12年前 (2012/07/03 20:02), 編輯推噓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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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為「醫事人事執行業務,致病人死傷者,以故意或重大過失為限,負刑事上責任」。 可以考慮加入幾個字來彰顯醫療的本質 醫事人事執行業務,致病人不能免於疾病死傷者,以故意或重大過失為限,負刑事上責任 急重症科病人死亡多為疾病進行之結果, 醫師的角色是在使病人免於疾病進行至死傷 至於公平性及法律體系的疑義, 其實符合類此要件的都應該適用, 即業務上具有防止相對方受到第三方(可能是疾病或其他人)因素造成死傷的性質, 對於相對方發生死傷之結果都應該減免刑責, 當然對於第四方就另當別論 (比方說某甲為了救被某丙砍傷的某乙,開車送醫過程撞傷某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hahawow 來自: 123.192.168.169 (07/03 20:03)

07/05 09:29, , 1F
這是在限縮適用範圍吧,多此一舉,你沒搞錯?
07/05 09:29, 1F

07/05 09:38, , 2F
如果不是因疾病而死傷,就要負刑事責任。別砸自己的腳
07/05 09:38, 2F

07/05 18:47, , 3F
這的確會有限縮非重症病人適用範圍的問題,但是範圍太大
07/05 18:47, 3F

07/05 18:48, , 4F
輿論那關恐怕就過不了.....
07/05 18:48, 4F

07/05 18:51, , 5F
醫療上有些手術是以降低死亡率為目標的,但也有一些是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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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5 18:52, , 6F
失能比率或增加生活品質的但卻有很低但不可避免的死亡率
07/05 18:52, 6F

07/05 18:53, , 7F
至少救命這一塊應該優先去刑
07/05 18:53, 7F
文章代碼(AID): #1FyjzdbA (meda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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