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醫亂開藥止痛 害人全身潰爛

看板medache作者 (corn)時間14年前 (2010/05/23 14:08), 編輯推噓5(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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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這裡是屬於醫生們的地盤 不過小弟不了解為何藥師也是醫療人員的一分子 在這裡卻像過街老鼠 藥師的角色在哪呢 我想有必要稍微為自己爭取一下 其他的地方我不知道 不過在小的目前所在的醫院是這樣的 收到這樣的處方 藥師只能與醫生溝通 無法自行改藥 所以藥師能做的就是告知醫師這個藥品沒有indication 看醫師要不要換藥 如果醫生回答這是off-label use 不論你有多少不滿也只能接受 能做的也只能回去默默的key一張待研討處方 然後被醫師度濫 這就是現況 如果是細心一點的藥師 會另外在發藥時提醒病患 如果有XXX副作用產生 盡快回診 但是一天領藥的病人何其多 人力上來說 也就只能對於第一次吃這個藥的病人提醒了 慢籤 吃過的 以前問過醫師的 就只能掰掰了 至於該是誰的責任 就要看有沒有提醒告知了吧 大醫院有待研討可以看 如果沒有key藥師會被叫去罵要寫報告 即使有問過醫生也一樣 不過為啥藥師比較不會被告? 因為病人根本不知道藥師是三小 只知道今天看過哪位醫師 如果要告 藥師真的只是順便告一下吧 連名字都不知道 醫院自己去查 醫師也會希望如果盡心盡力 病患會知道是一個好醫師 藥師何嘗不希望呢 哪天如果藥師會被指"名"要告 搞不好反而是一件好事? (謎) ※ 引述《jingchilin (今天天氣真好~)》之銘言: : ※ 引述《b8301013 (葉子)》之銘言: : : 【專案組╱台北報導】實在太恐怖了!桃園縣徐先生向《蘋果》投訴,他因腿痛到骨科診 : : 所求診,醫師開藥讓他止痛,結果他全身過敏起水泡潰爛,連生殖器都爛掉,差點喪命。 : : 經林口長庚醫院診斷出,先前醫師是開含卡巴氮平成分的抗癲癇藥止痛;專家指出,醫界 : : 普遍將卡巴氮平當止痛秘方,台灣每年有5萬人僅因牙痛、頭痛、腰痠背痛等,就吃下這 : : 種可能嚴重過敏致死的藥。 : : 專門處理醫療糾紛的律師汪紹銘指出,過去曾有2名患者分別因兩腳麻木、背痛求診,結果 : : 吃到卡巴氮平(Carbamazepine)過敏死亡,法院判決家屬勝訴。藥物過敏研究專家、林口 : 這種案件中家屬會勝訴的原因是:carbamazepine的indication不含sciatica : : 長庚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鐘文宏表示,神經內科、精神科、內科、骨科及家醫科開出卡巴 : : 氮平最多,「我們該思考是不是還要用這顆藥。」 : ^^^^^^^^^^^^^^^^^^^^^^^^^^^^^^^^^ : 我想記者的斷章取義應該很明顯了,只怕還是有民眾會被誤導... : : 卡巴氮平是治療癲癇的第一線用藥,衛署核准用來治癲癇症、三叉神經痛、腎原性尿崩症 : : 、雙極性疾患等四項。《蘋果》調查,台灣每年有10萬名患者,吃掉3千萬顆卡巴氮平,但 : : 其中5萬人不是癲癇等患者,卻吃下該藥止痛,多數醫師開藥時也沒告知該藥可能產生嚴重 : : 過敏副作用。該藥是藥害救濟給付第二名的可疑藥品,10年來已有71件因為吃了卡巴氮平 : : 受害,獲得藥害救濟賠償。 : : 43歲的徐先生說,他今年1月中因左大腿持續刺痛,前往桃園市中山路龍群骨科診所求診 : : ,醫師李蒔青說他是坐骨神經痛,開卡巴氮平成分的癲妥(Tegol),要他每天吃一顆,但 : : 10天後,他突然眼睛痛、喉嚨整個潰爛,轉往林口長庚醫院急診,隨即全身連腳底都長滿 : : 水泡,「喉嚨、舌頭腫到無法說話,全身黏膜潰爛,生殖器整個爛掉。」 : : 徐先生說,經診斷,才知是卡巴氮平造成的嚴重藥物過敏,所幸治療半個月撿回一命。他 : : 氣憤地說,骨科診所給的藥袋僅記載Tegol是止痙用藥,「醫師都沒提醒或告知吃這種藥有 : : 危險,醫師亂開藥,沒醫德。」 : 這件事中藥師的角色在哪裏? : 此外,因為非indication,所以此病患不能獲得藥害救濟。 : (就算是indication,此病患沒死所能得到之藥害救濟也只限 : 「至醫療機構診療所支出並具有正式收據之必要醫療費用」) : 小八卦是:這位徐先生先到醫師門診去吼去鬧, : 發現醫師有錄音錄影後就找媒體了。 : 藥害救濟中致輕度身心障礙者給付115 萬, : 他完全復原開口就要80萬... : : 藥價便宜醫師愛用 : : 徐先生日前向桃園縣衛生局申訴,但和骨科診所調解沒有結果。遭控訴的醫師李蒔青不願 : : 受訪,僅發聲明稿表示對此事「遺憾,並願意致贈慰問金及向保險公司申請醫療責任保險 : : 金補償。」但對是否涉及醫療疏失則指醫病雙方認知差距甚遠,他建議對方請醫師公會協 : : 商或循司法途徑解決,他會尊重判決結果。 : : 無法申請藥害救濟 : : 藥害救濟基金會諮詢宣導組長遲蘭慧指出,卡巴氮平除非合法用在癲癇等適應症的治療用 : : 途,否則藥害救濟不會給付,僅能申訴或提告爭回權益。 : : 桃園縣衛生局醫政科長藍章杰表示,醫師未依核准治療病症給藥,若有涉及非屬醫療行為 : : 之過度用藥,可由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交付懲戒,最重可停業並廢照;醫師或藥師未告知 : ^^^ : 那請問責任到底在誰?不是要醫藥分業嗎? : : 病人或家屬藥物可能有不良反應且未在藥袋標示副作用等,最高可依《醫療法》處5萬元、 : : 《醫師法》處10萬元及《藥師法》處1萬元罰鍰。 : 衛生署醫事處在民國九十一年公告「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原則如下: : 1.需基於治療疾病的需要。 : 2.需符合醫學原理及臨床藥理。 : 3.應據實告知病人。 : 4.不得違反藥品使用當時,已知的、具公信力的醫學文獻。 : 5.用藥應儘量以單方為主,如同時使用多種藥品,應特別注意其綜合使用的療效、藥品交 : 互作用或不良反應等問題。 : 也就是說:衛生署對off label use原則上是同意的! : 奇怪的是:既然有「基於治療疾病的需要」, : 卻要醫師負起全部副作用的責任,不知道理何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218.161

05/23 17:19, , 1F
不是所有的藥師都樂於背這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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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領藥的病人何其多?"怎不想 "一節門診該衛教的事何其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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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19:03, , 3F
現在的醫療中 哪個人(醫藥護勞)不是被榨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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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3 19:04, , 4F
這種醫療環境 能閃就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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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01:24, , 5F
樓上何必這樣,各有辛酸不需要再內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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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08:02, , 6F
我想主要是大家會比較不平的地方是:都已經吵過醫藥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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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都實行醫藥分業了,為什麼這種藥物使用包括副作用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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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都在醫師身上?連沒有解釋都是醫師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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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08:07, , 9F
調劑權就要搶,但是解釋責就不負,這樣權責不符難怪不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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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1:56, , 10F
給樓上,基本上都會衛教,嚴重副作用通常藥袋也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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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大型醫院的作法。診所的話,副作用說太多有時還會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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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1:57, , 12F
自己的「老闆」罵。當然知道不是每個醫師都這樣,但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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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1:58, , 13F
各業都有各自的辛酸,害群之馬終究會有。別總是將個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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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1:59, , 14F
成全部總體。如果用這看法跟那些無知記者鄉民有何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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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2:00, , 15F
還是大家團結點,想辦法把醫療形象重新塑造給人民,別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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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12:00, , 16F
人民總是被某幾個仇醫界的團體帶著走比較好... 大家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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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5:35, , 17F
回二樓 我文中應該沒有提到醫師的事情很少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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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5:38, , 18F
而且事實上 大醫院裡用藥衛教也很多是藥師在做 衛教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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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5:39, , 19F
次的 如果你真的有忍受病人的白眼每次重複 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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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5:45, , 20F
不知道你怎麼看民眾批評醫師 看診兩分鐘 不看病人只看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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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5:47, , 21F
腦 而你批評的方式不就是同樣的態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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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5:48, , 22F
大家都知道醫療體系中的每一份子都已經被壓榨到快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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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5:50, , 23F
如果還繼續互鬥 只會讓官員有更多打壓的理由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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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5:58, , 24F
另外 回D大 藥師應該從來就沒有搶到醫師的調劑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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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6:01, , 25F
醫師以診療為目的,並具有本法規定之調劑設備者,得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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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6:02, , 26F
自開處方,"親自"為藥品之調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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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6:12, , 27F
醫師本來就可以調劑, 那為何藥師一直認為醫師沒有調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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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6:14, , 28F
回樓上 這我無法替如此認為的藥師(?)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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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6:16, , 29F
至少在我的週遭 普遍的認知是 醫師親自調劑沒人有意見
05/26 16:16, 29F

05/26 16:30, , 30F
難道我運氣不好, 都遇到有意見的藥師嗎????還有藥師說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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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6:30, , 31F
調劑是賺不該賺的錢耶~~~~
05/26 16:30, 31F
文章代碼(AID): #1B-CP1r5 (meda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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