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ylenol (陽光燦爛的日子)》之銘言:
: 請問p大
: 您有沒有看到前面討論的 長庚急診平均一位醫師看的量?
: 一班80個算是普通
: 我不知道如果你有經歷這樣的班
: 或者 根本就是每天都這樣子上班
: 你會不會有哪一天比較疲累的時候?
: 或者恍神的時候?
: 也或者是其他病人剛好特別麻煩棘手 讓你不得不分散注意力的時候?
: 先進國家早就注意到這個問題
: 他們有特別的規定 做過研究何種狀況之下醫師會容易犯錯
: 因此把醫師推向前線的時候 也會有明確的上班跟工作量規定
: 所以話說回來
: 這位醫師本來就不應當擔負全部責任
: 醫院應該負責 醫療體系 健保局 通通應該負責
推 johnliou:依據最新施行的急救責任醫院實施方法,的確是有對急診醫師 09/20 04:12
→ johnliou:每班看診的數目做適當規範(12小時應該不超過30人) 09/20 04:13
→ johnliou:應該可以解決一班看太多導致過於勞累而誤判的情形 09/20 04:14
→ tylenol:那只是帳面上評鑑上的數字 在台灣根本天方夜譚 09/20 04:14
小弟意見:
如果羨慕先進國家的特別規定的話,
是不是可以想想我們該怎麼作呢?
我認同這位醫師不應當擔負全部責任,
有很多單位都應該要負責,
但我覺得少提一樣: 作為集體的醫師們要負責,
不是負責賠錢,是要想辦法改變現況。
先進國家的規定我不知道怎麼定出來的,
也不知道先進國家指的是美國或是歐盟哪幾個國家,
但根據 j 大所說我們現在有這個規定了,
而這個規定對第一線的工作人員來說是好事(雖然說對於老闆來說不見得)
我們對它至少可以有兩種想法:
(1) 國外有這個規定很好,但是在台灣根本不可能
(2) 國外已經作到了,在台灣要怎麼樣才能跟得上呢?
我還不知道要怎麼落實這個規定,
我只知道如果不認為它可能的話,它就不會可能。
讀醫的人把書念進腦袋裡的方法都不一樣,
但大部份的人都很能自律,叫自己坐在書桌前面用功,
從另一個方面來說就是很聽話,
很能強迫自己,
很能叫自己改變自己的習慣、想法來適應環境,
於是個別很優秀的人變成醫療大環境底下的小小螺絲釘,
聽老闆、院長、健保局的話,
一面覺得太累、太危險,一面照著已經有的成規作事。
所以,改變不論是對醫師好或是對病人好或是雙贏的事情,
都是從外部來。
從王永慶以企業經營改變醫療環境,
到政府用健保把所有醫師都變成類公務員,
到醫策會(這個勉強可以說是醫界大老開始的)強迫醫院評鑑,
到醫改會、嚴長壽在報紙上面批評,用輿論的方式逼著醫界動......
少之又少是實際看病人的醫師主動說要改變的。
剛剛才去看完medstudent版,
嚴長壽並沒有批評得特別偏頗,
但是底下的推文就一堆,
反方意見我總結起來就是: 現況不應該被改變,那位當事者醫師的作法很適當。
由外界來的改革,當然不會照顧到醫師的權益,
如果醫師們能根據「病人的利益」提出一些改革的構想,
相信過程中我們醫師的權益比較能夠被照顧,
定出來的規則也不會只是"評鑑上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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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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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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