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關於人怖的分類? (板主回應)

看板marvel作者 (史蓋爵士)時間5年前 (2018/08/25 16:01), 編輯推噓171(1765189)
留言370則, 167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我是史蓋。 前面的板務討論我想大致已經告一段落, 所以看完所有板友們的討論並稍微統整一下才來做回應。 我會分別對人怖/驚悚文該不該開放與是否該開放新分類兩個部份來做說明, 不過為了怕板友們懶得看直接end, 我先把重點寫在前面好了。 不過我還是希望點進來的板友們能夠仔細看完全篇文章啦。 一、板主的立場仍是不贊同開放"人怖"、"驚悚"......等, 僅涉及人心、人為驚悚,但不包含板規9所定義marvel點的文章; 但若是能有更多的參考意見能說服板主群, 讓板主群能整理出一個客觀的標準並且跟板規9整合在一起, 那開放試運行幾個月來觀察狀況也是可以考慮的選項。 二、承上,若是真能整合出一個客觀標準並且試運行, 板主不同意另開新分類, 而是應該整合進現在的板規9讓目前的大部分分類都能遵行。 ---- 1. 其實人為/人心驚悚恐懼是否該開放的討論以前就不少, 板主們也釋疑過不少次, 各位可以參閱#1Q0Pnt1e#1R331aNU#1QslCcoJ這幾篇公告與板務回應, 理由應該都說明的夠充分。 因為光是驚悚該如何定義就已經是眾說紛紜了, 看到無良廠商在食物中添加餿水油販賣2、30年算不算驚異? 前陣子又被提起的日本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屍案夠不夠驚悚? 過期海鮮改標籤重新上架販售算不算人心的驚異? 捷運車廂砍人事件夠不夠造成人心的驚悚? 上述的行為/事件都算是「恐怖驚悚的人類行為」,造成當事者極大壓力或恐慌, 而且也不包含一般認為恐怖的自然現象, 更是導致他人身心受到壓迫、壓力、恐懼等情緒反應,甚至造成他人死亡, 而上述行為造成的負面效應也非短期能緩解。 但這些不就是情節嚴重一點的社會案件嗎? 若是marvel板可以允許這些文章發表, 那marvel板該改名叫做社會案件板、犯罪手法解析板或是心理狀態分享板, 但我想這應該是板友們不願意看到的。 然而, 就算你同意我的話,認為上列的舉例算人怖/驚悚, 但也還是會有人覺得不算、不同意, 然後跑來要求板主處理; 所以為了有一個較明確的範圍, 才會需要在板規內盡量明文定義出一個客觀的標準, 如此才有一個規定能被奉行,也可以過濾掉不符合規定的文章, 這樣一來,就如同以前曾經開放的[知識]分類一樣, 試著開放這類文章在板上發表並觀察運作狀況也是板主們所樂見的。 我正在絞盡腦汁,也有參考所有板友們所提供的意見, 若是各位還有其他的建議都歡迎提出來讓我參考。 ---- 2. 承上, 若是真的整理出一個客觀的標準可以讓這類"人怖"、"驚悚"文章能遵從, 應不應該另開新分類,讓大家能夠自由發表這類文章? 這部分我就需要先言明我不同意, 而是希望可以將新的客觀標準整合進板規9讓這條新的板規9能適用在目前板上所運作的大部分分類。 因為板規9所定義的marvel點相當於在marvel板上發表的大部分文章的核心, 不管是[經驗]、[創作]、[翻譯]、[轉錄]等分類都必須遵守, [其他]、[找文]和[經驗]分類下的質疑文/解釋文則是例外, 例外的理由在板規內都已經有敘明了; 若獨立一個[人怖]或[驚悚]分類出來,但這個分類的文章不適用板規9, 將使得該分類同時包含創作、翻譯、經驗, 會讓現行板規對創作、經驗、翻譯的個別規定在新分類中混雜在一起, 最後讓板主在板務上的判斷、分類與處理會更加困難。 跟板規9整合的意思就是, 將這個客觀標準或定義寫在同一條板規9內, 板上所規定的大部分分類都能適用這套標準, 而不是獨立寫一條板規就專門為了應付這個新分類, 如此對看板運作、板務處理才是一個適當且能長久運作的方法。 舉個這類板規撰寫的例子: -- 9. 無marvel點/驚悚或marvel點/驚悚點薄弱 1. 於本看板上發表的[創作]、[經驗]、[翻譯]、[轉錄]文章, 需符合本板規所定義的marvel點或驚悚點,且至少需符合其中一項。 2. Marvel點定義: (中略) 3. 驚悚點定義: (中再略) 4. 是否marvel點/驚悚點薄弱,以板主群討論之判定為主。 (下略) -- 大概像這樣,我想板友們應該能更清楚瞭解我的說明。 如果不這樣做的話, 我相信新分類文章開放沒多久, 就會出現有人開始爭執: 這篇驚悚文的情節太不合理太唬爛,那篇驚悚文的當事人說根本沒這回事...等等問題, 屆時又有得吵,我想板友們更不希望看到這種狀況。 ---- 3. 大致上就是這樣, 後面說說我對討論中看到的一些細節的看法。 -- 有板友討論到: "先有新聞,再以人怖分類轉入板"、"新聞當事人來看板發文"等等, 在未來若是開放人怖/驚悚文後應該不能被允許。 先說"新聞當事人來看板發文", 這件事情若確實是造成當事者極大壓力或恐慌, 事件內容也的確是「恐怖驚悚的人類行為」, 若這類文章開放後,憑甚麼不能讓他們上來發表親身經驗? 再來說"先有新聞,再以人怖分類轉入板" 其實呢,從以前到現在所看到的不符合現行板規定義marvel點的驚悚文、人怖文, 幾乎都可以找到情節相似的新聞案件,只是部份的手法不同而已。 若是在撰寫文章的時候把人名、地點、一小部分情節以其他人事物代換掉, 是不是就能規避這項提議了?但這些內容跟新聞有什麼兩樣? 捷運車廂砍人事件變成紐約地鐵砍人事件, 日本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屍案變成台灣男子大學生消波塊埋屍案......等將會層出不窮, 我想這也是板友們不希望看到的。 -- 純夢境文在現行板規本來就是禁止事項。 -- 個資、隱私問題在現行板規也有規範。 -- 不得要求任何現實層面的內幕,問題是很多事件就是內幕才讓人感到驚悚... -- 是否限定創作、翻譯類?我認為這對親身經歷過驚悚經驗的板友不太公平。 -- 對這類文章加入"需有持續性的行為"做為限制, 以擋下三寶車禍帶來的心理陰影等等劇情。 那若是同一個三寶每次看你出門就開車撞你或拿水潑你或拿蛇丟你, 且持續一個月、半年、一年、十年, 這樣算不算造成當事人心裡驚悚的持續性行為? 不要笑,現實社會真有很多類似事件與新聞... -- ---- 4. 大概就是這樣了, 很多值得思考的問題,很多需要修改的方案, 如果還有其他意見、實質建議,歡迎繼續討論,說說你們的想法讓我參考, 前面有板友用google表單進行的文章類型投票我也會做為參考; 但請注意不要違反板規、不要吵架,理性討論就好, 我相信各位都是真心為了marvel板好才會花心思在這裡的, 感謝大家的配合。 ※ 引述《cat663》之銘言: : 人心本身就是難預測的東西,儘管有部分心理學及精神科學能解釋,但是還是有許多我們無法解釋的行為 : 板上最有名的人怖大概就是G縣廚了,其他還有比較經典的像是在公廁被盯著看整晚、躲在閣樓借住好幾年的陌生人等等都市傳說 : 其實這些都有符合現行版規的「驚悚」元素,但是因為不包含「科學無法解釋的現象」所以被判定無marvel點,身為一個人怖愛好者覺得非常可惜。 : 目前想出來的方法就是: : 1.新增一個「人怖」的分類 : 2.內容可以包容無超自然,但還是必須要符合版規驚悚的定義 : 3.一定要是「恐怖驚悚的人類行為」,例如造成當事者極大壓力或恐慌 : (但是標準線待討論) : 4.「恐怖驚悚的人類行為」不包含一般認為恐怖的自然現象,例如屍體長蛆、噴水等等 : 當然這個想法還有很多缺點,因為每個人對恐怖驚悚的標準不一樣,比方說親戚間爭奪遺產的嘴臉算不算驚悚?以及造成精神病汙名化的可能? : 關於驚悚定義的討論,可以參考 #1R25fQan : 僅此拋磚引玉,希望能有板友提出更周全的想法。 : --11:33更新板友討論內容-- : 1.純夢境文是否許可? : 2.文章內容提前破哏的問題 : 3.是否限定創作、翻譯類?以防影響到現實層面? : 4.新聞是否許可?(先有新聞再以人怖分類轉入板、新聞當事人來看板發文等等) : 5.是否禁止主要腳色為已判定的精神病患者? : 6.不得求任何現實層面的內幕 : 7.透漏隱私者重桶 : 8.提出負面列舉,你不想看到哪類型的人怖?板友提出後再進行分類以利於訂定標準 : --8/21 03:36更新版友討論-- : 1.覺得不應該出現的文章類型: : 1)與現實無關的夢境文(但是其實板規對這方面本來就有規範) : 2)暴露隱私(個資問題) : 3)新聞(直接轉貼的新聞內容) : 4)汙名化精神病 : 2.[人怖]定義:人為行為導致他人身心受到壓迫、壓力、恐懼等情緒反應,甚至導致他人死亡。且行為造成的負面效應非短期能緩解。 : 3.不新增分類,而是在現存版規之下另設例外條款 : 4.新增分類名稱[驚悚](Thriller),內容偏向人為恐怖,以區隔科學無法解釋的恐怖(Horror) -- 哈利波特一聲暴喝,二話不說唰唰唰連進三招,杖法凌厲陰狠... 佛地魔讚了一聲:好俊的杖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104.1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vel/M.1535184065.A.BAE.html

08/25 16:07, 5年前 , 1F
認同你的看法。人佈一開,一堆新聞會蜂擁而來。
08/25 16:07, 1F

08/25 16:14, 5年前 , 2F
推,我也不贊成開放,一開放板上只會一片亂象
08/25 16:14, 2F

08/25 16:19, 5年前 , 3F
支持版主,不想進來看一堆社會新聞
08/25 16:19, 3F

08/25 16:25, 5年前 , 4F
08/25 16:25, 4F

08/25 16:25, 5年前 , 5F
板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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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6:33, 5年前 , 6F
推 雖然我滿喜歡部分人怖故事 但板主考量很有道理
08/25 16:33, 6F

08/25 16:39, 5年前 , 7F
辛苦了0.0
08/25 16:39, 7F

08/25 16:53, 5年前 , 8F
沒錯,現行提議都沒有一個是可以當客觀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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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6:56, 5年前 , 9F
推史蓋 板主辛苦了
08/25 16:56, 9F

08/25 17:18, 5年前 , 10F
推版主
08/25 17:18, 10F

08/25 17:20, 5年前 , 11F
08/25 17:20, 11F

08/25 17:21, 5年前 , 12F
08/25 17:21, 12F

08/25 17:28, 5年前 , 13F
認同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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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7:33, 5年前 , 14F
推推,版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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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7:38, 5年前 , 15F
推版主考量
08/25 17:38, 15F

08/25 17:44, 5年前 , 16F
版主辛苦了
08/25 17:44, 16F

08/25 17:46, 5年前 , 17F
08/25 17:46, 17F

08/25 17:54, 5年前 , 18F
推版主!
08/25 17:54, 18F

08/25 18:00, 5年前 , 19F
版主棒棒
08/25 18:00, 19F

08/25 18:03, 5年前 , 20F
08/25 18:03, 20F

08/25 18:06, 5年前 , 21F
推推
08/25 18:06, 21F

08/25 18:07, 5年前 , 22F
不管認不認同,論述有條理最重要
08/25 18:07, 22F

08/25 18:16, 5年前 , 23F
那另開新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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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8:23, 5年前 , 24F
推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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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8:25, 5年前 , 25F
版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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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8:28, 5年前 , 26F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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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8:38, 5年前 , 27F
版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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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8:40, 5年前 , 28F
推推 版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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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8:50, 5年前 , 29F
推版主 我弄google 表單就是希望可以歸納出一些可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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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8:50, 5年前 , 30F
受題材的共通點,從而推出盡量客觀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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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8:50, 5年前 , 31F
我在閒聊區的問題似乎還是沒有正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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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8:53, 5年前 , 32F
「G縣廚以現行板規是否會被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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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8:57, 5年前 , 33F
推 有格可觀標準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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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9:07, 5年前 , 34F
推版主的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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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9:20, 5年前 , 35F
認同版主的考量不開放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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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9:25, 5年前 , 36F
認同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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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9:38, 5年前 , 37F
31F,我想答案是肯定的,G縣廚和現行版規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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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9:40, 5年前 , 38F
推橘哥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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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19:44, 5年前 , 39F
版主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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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91 則推文
09/03 01:32, 5年前 , 331F
準真的太難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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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01:52, 5年前 , 332F
不用特地開放人怖分類,但經驗創作有人怖成分可接受
09/03 01:52, 332F

09/03 10:33, 5年前 , 333F
推版主 雖然喜歡部分人怖故事,但還是要有個標準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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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0:33, 5年前 , 334F
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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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6:05, 5年前 , 335F
不好意思,版規9.Marvel點定義,最後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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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6:06, 5年前 , 336F
且整個事件必須具有超自然或驚悚、驚奇、驚異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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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6:07, 5年前 , 337F
所以原版規Marvel點是包含驚悚點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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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6:10, 5年前 , 338F
所以要不包含人為驚悚反而是必須修改現行版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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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6:13, 5年前 , 339F
「以國民義務教育的科學知識,無證據可證明某奇特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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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6:13, 5年前 , 340F
象存在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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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6:13, 5年前 , 341F
或國民義務教育的科學知識所難以解釋的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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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現象間的相關性或因果關係」這段在前,可以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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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6:13, 5年前 , 343F
只拿自己想拿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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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6:15, 5年前 , 344F
抱歉那段漏看,那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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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6:23, 5年前 , 345F
我剛發現想修正vicious666大就推文了,給我一點機會嘛
09/03 16:23, 345F

09/03 16:39, 5年前 , 346F
其實問題不是創作翻譯比例太高,板面上不過濾推文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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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6:39, 5年前 , 347F
時經驗文比例是很高的,但設定推文數量到只顯示99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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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6:40, 5年前 , 348F
掛經驗的比例會下降非常多,直接來說就是好看的經驗文
09/03 16:40, 348F

09/03 16:41, 5年前 , 349F
太少這樣,但實際上翻譯創作並不會對經驗文產生排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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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6:42, 5年前 , 350F
應,這點在未過濾推文時特別明顯,我真的搞不懂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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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6:42, 5年前 , 351F
仇恨其他分類的操作到底在搞啥鬼...好看的經驗文少這點
09/03 16:42, 351F

09/03 16:44, 5年前 , 352F
旁人是愛莫能助的,要有相關經驗、文筆要好、要寫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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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6:45, 5年前 , 353F
唬爛要是真的、要幽默風趣好笑,這麼多條件都要能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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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6:46, 5年前 , 354F
你自己平心而論,這麼容易嗎?不可能嘛
09/03 16:46, 354F

09/04 09:12, 5年前 , 355F
我覺得有點把這個分類無限擴大了
09/04 09:12, 355F

09/04 09:40, 5年前 , 356F
09/04 09:40, 356F

09/04 14:53, 5年前 , 357F
某些人如我對於靈異鬼怪就是比較鐵齒,但逛本版就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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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4:53, 5年前 , 358F
看一些驚悚文章,雖然版名叫Marvel,但現在的卻變成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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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 14:53, 5年前 , 359F
限定有飄點而不是驚悚才能貼,這樣不是很矛盾嗎
09/04 14:53, 359F

09/04 15:29, 5年前 , 360F
樓上說的「限飄點」我怎麼在目前的板規跟判例裡找不到,真
09/04 15:29, 360F

09/04 15:29, 5年前 , 361F
是太marvel了
09/04 15:29, 361F

09/05 01:20, 5年前 , 362F
自從兩位文筆很好的出來寫作後 更常來飄版了
09/05 01:20, 362F

09/05 01:20, 5年前 , 363F
而且明明就是隱藏在搞笑裡的恐怖 這種才厲害
09/05 01:20, 363F

09/05 01:20, 5年前 , 364F
不然以前我都把這個版當成看人唬爛的搞笑版XDDD
09/05 01:20, 364F

09/05 01:21, 5年前 , 365F
自稱通靈 的嘴砲 一個比一個還會扯 看得不亦樂乎
09/05 01:21, 365F

09/05 01:21, 5年前 , 366F
還有看照片就能感應的鍵盤觀落陰 顆顆
09/05 01:21, 366F

09/05 18:15, 5年前 , 367F
誰說Marvel限鬼故事了...版規並不是以飄點有無來決定是否合
09/05 18:15, 367F

09/05 18:15, 5年前 , 368F
於版規,在討論之前先看一下版規如何?
09/05 18:15, 368F

09/07 23:17, 5年前 , 369F
那個很紅的創作文是不是也是人怖
09/07 23:17, 369F

03/22 05:26, 6年前 , 370F
03/22 05:26, 370F
文章代碼(AID): #1RWGp1kk (marv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