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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婚前] 這樣的經濟狀況適合結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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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管要不要登記結婚,同居三年,又跟男友父親住在一起。. 在法律上,這會不會已經被認定是「事實婚」了?. 就算沒有登記,也有一定的責任和義務要背負。. 首先就是生活費,事實婚是可以向對方要求支付生活所需費用。. 事實婚的離婚,也是可以跟對方要贍養費。. 甚至同居的父親,原po其實也需要負擔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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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妳要先理性的想清楚. 1. 男友是否是獨子? 未來父母是否只能依靠他,還是能夠自給自足。. 2. 男友30歲了,連學貸都沒還完? 是工作能力出問題? 還是理財出問題. 3. 男友目前還住家裡? 剛出社會嗎? 感覺生活認知和現實有脫節. 4. 妳自己能接受縮衣節食的生活嗎?. 住在一個月2萬,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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