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不想拜拜的難題
: (單純假設)
: 地上建物值500萬、土地值500萬。總共這個土地和建物值1000萬。
: 頭期款100萬
: 這樣房貸有400萬
: *土地和頭期你都沒分(不管頭期怎麼來的都跟你無關)
: (再假設)
: 你們的婚姻可以走到最後,對方沒有偷賣房子之類的,這樣你們共同繳的房貸是400萬。
: 在對方不流氓算講理的話你也只能分到200萬,我就不懂你怎麼覺得房子一半是你的?而?
: 也只是建物而已,土地才是值錢的,但那也不是你的
: (再再假設)
: 你們房貸沒繳完就離婚,假設繳了100萬好了,這樣你離婚只會拿到50萬。
: 唯一給你的建議吼
: 從現在開始,你,家用給一半就好,就這樣。最簡單。
補充一下,婚後贈予是婚前財產。
這個有的不是房子,是錢。
如例,繳完後,
如果房子漲到2000萬,原原PO最後也只有200萬;
如果房子不小心沒有了(賣了?火燒掉了?貶值了?),原原PO還是有200萬。
法律術語叫以婚後財產清償婚前之債。
不過在婚姻關係消滅前(有一方死亡或離婚),這個債沒有辦法請求。
正確的用語是,債務的開始時間是婚姻關係消滅時,產生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屆時,原原PO有的不是房子的所有權,是先生對她的債務。
所以不管在離婚前後,法律上,房子百分之百都是先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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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百無聊賴,你正美麗。
(妳是朵待沽的玫瑰,而我是怕痛的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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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一下文 手機編輯怪怪的
※ 編輯: DAKOU (114.45.216.233 臺灣), 02/22/2024 06:57:21
推
02/22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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