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不想拜拜的難題

看板marriage作者 (拆了?簡單了)時間2月前 (2024/02/21 08:3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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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角度: ※ 引述《Im6F (豆頁丁)》之銘言: : 各位大家好,我是已婚8年的職業婦女,面對中華民國賦予人民的自由,特別是信仰自由 : 覺得疑惑。 1. 信仰自由說 : 原因是我跟先生打算要搬到婆家隔壁的新家,可是我的公婆非常傳統,拿香拜拜不但虔誠 : 且務農,遇到初一十五祭拜是基本的,甚至連曾祖的忌日也會準備拜拜,而媳婦們就要在 : 清晨六點去擠菜市場準備拜拜的菜餚,整個活動直到下午吃完飯才結束。 : 如果搬家預計未來三十年都要配合婆家拜拜,結婚初期幾年就因為受不了繁複頻繁準備拜 : 拜而不住婆家,現在隨著新居落成變成不得不面對的問題。 : 個人因為小時候經常目睹父母經濟不佳付不出學費卻被長輩要求付牲禮的費用而夫妻大吵 : ,造成家庭氣氛糟糕而留下不少陰影,本身成年後還有憂鬱症史,請問我該怎麼說服公婆 : 接受,他們的媳婦不想拿香也不想準備拜拜呢? 2. 憂鬱症病史說 3. 童年陰影說 : 畢竟我不想讓先生為難,但是看起來先生的意思是要搬新家就要配合他的父母,他坦不住 : 必有衝突發生(我跟先生、我跟公婆間,我跟其他兄弟妯娌間),但是法律不是保障了我 : 們的信仰自由了嗎? : 有什麼方法能搬新家但是又不參與婆家的拜拜活動呢? : 跟先生目前的討論,他都認為是我太懶惰不願意作。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以上歸納三點 太為您感到不捨 初一十五拜拜跟家族忌日活動 不但侵害到憲法所明定的信仰自由 甚至連童年陰影還有憂鬱症都被引發出來了 我覺得妳可以找律師研究一下,除了憲法 有沒有侵害到兒少法,還是醫療相關法律 不過幸好 我國法律也同樣保障您離婚的權力 您可以讓先生把不動產登記在妳名下 再付重金聘律師談離婚 應該可以達成 搬新家但是又不參與婆家的拜拜活動 以上供參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204.1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708475760.A.DE4.html

02/22 21:47, 2月前 , 1F
喜歡這篇XD
02/22 21:47,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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