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17-5討論

看板marriage作者 (感謝生命)時間1年前 (2022/08/26 19:44), 1年前編輯推噓7(10325)
留言38則, 9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8/9 (看更多)
: wn到底有沒有違規,該不該限縮板主在17-5上的心證空間。 : =====好久沒出現了,我是分隔線===== : 先說前者吧,我覺得wn是一個很聰明的板友, : 他剛好一腳踩在違規的線上, : 所以要罰可以,不罰也可以, : 但反過來說就是不罰不可以,罰了也不可以。 我不覺得他聰明什麼 不喜歡他 就有人會反找那條線 單純是格局和氣度的問題 首先 我問一個例子 夫妻在房事上出現問題 當老公在情理上 得到比較多同情 有人都會說 和老婆協調後出去找 這是不是鼓吹犯法或違規? 你也知道這條例不能常用 那麼現在是為什麼特別拿出來用? 還是 特別因為這個人 理所當然用了? 常常有些人喜歡拿這個檢舉 可是 在喜歡說傳統不好的婚姻版 本來就應該有很多價值衝突 在同婚沒過之前 提到這件事 是不是應該要被抓去關? 什麼叫鼓吹? 並不是 說了不同現行法規的行為 就可以定義成鼓吹 就像上面所舉例 擦邊球可多了 自己想想看 每個都會被檢舉嗎 不是 通常是這篇文章不被喜歡 有些人就小鼻子小眼睛想找麻煩 有人會說 那你也去檢舉啊 這就是差別了 正常人沒那麼無聊 所以檢舉的 通常都是熟面孔 常駐程式把婚姻版當家 每個文章 都要表達想法 多數推文都要逐字句審閱 我是沒看他文章 但現在回頭看判決 頂多覺得 這不過就是他水準自然發揮 有人會因此被鼓吹? 呵呵 說說看 誰那麼容易被影響 再來 wn和你舉例 有很大差別 就是對象不同 我如果打炮一半,.....,灌她嘴巴家暴 我理解你老婆會被因此被OO 前者是用自己為例 你則是直接指定對方 差別在哪? 很多人講話喜歡加幾聲幹 這會有罪嗎? 頂多影響對這個人的評價 但把幹這個字 用在說別人身上 基本上就有違法的可能 一直都是老話 管版所謂的自由意志 目的是用在條文不足之處 但你自由心證界定 他就是在鬧板 wn這個人就是那樣 但真的到鬧板嗎? 拿著一句話定罪 然後說 不然怕以後有人鬧板比照辦理 如果有人實質鬧板 我個人是不會在乎法規夠不夠嚴謹 直接砍了再說 多數人不支持 我就下台負責 這才是自由心證應該用的方式 而不是因為我討厭這個人 就把法規往嚴謹去解釋 也因為如此 自由心證是最後手段 日常判決那種 我說過 寧可輕放 往無罪方向走 而不是趨嚴認定 說真的 就算他被罰 我也無所謂 並不是認同你說法 當成對他說話粗鄙的懲罰 不在於法規 而是符合某些人期待 習慣了 這世界本就如此 但不需要拿規定來背書

08/26 20:17, 1年前 , 1F
「自由心證是最後手段 日常判決那種 我說過 寧可輕
08/26 20:17, 1F

08/26 20:17, 1年前 , 2F
放 往無罪方向走 而不是趨嚴認定」~》覺得 沒錯
08/26 20:17, 2F

08/26 20:17, 1年前 , 3F
當然是無罪推定
08/26 20:17, 3F

08/26 20:18, 1年前 , 4F
協調出去找...這灰色地帶
08/26 20:18, 4F

08/26 20:18, 1年前 , 5F
而且不是廢除通姦了嗎
08/26 20:18, 5F

08/26 20:23, 1年前 , 6F
我覺得目前你講的最好!
08/26 20:23, 6F

08/26 20:40, 1年前 , 7F
文字獄就是長這樣
08/26 20:40, 7F

08/26 21:19, 1年前 , 8F
覺得 如果要用趨嚴認定 感覺 就是小鼻子小眼睛 要寬
08/26 21:19, 8F

08/26 21:19, 1年前 , 9F
以待人的
08/26 21:19, 9F

08/27 00:03, 1年前 , 10F
"和老婆協調後出去找"是違反哪條法律或哪條規定?
08/27 00:03, 10F
唉....吃魚喝茶 社維法 ※ 編輯: Jeteaime (123.241.185.226 臺灣), 08/27/2022 00:22:39

08/27 00:35, 1年前 , 11F
社維法共94條,哪條?
08/27 00:35, 11F

08/27 00:37, 1年前 , 12F
而且社維法有80,81條,也有91-1條喔
08/27 00:37, 12F

08/27 02:54, 1年前 , 13F
08/27 02:54, 13F

08/27 07:15, 1年前 , 14F
wn過去還說兒子期末考沒帶課本回家複習會被他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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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07:16, 1年前 , 15F
我覺得比這次更赤裸裸的肢體暴力也沒被禁言 其實就
08/27 07:16, 15F

08/27 07:17, 1年前 , 16F
只是沒有被檢舉而已 說這裡對肢體暴力要採嚴格的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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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07:18, 1年前 , 17F
準 我覺得很難讓人信服 其實就是一個「眾人皆曰可殺
08/27 07:18, 17F

08/27 07:20, 1年前 , 18F
」的狀況而已 要說他聰明刻意踩在線上也太陰謀論了
08/27 07:20, 18F

08/27 07:51, 1年前 , 19F
不懂法條硬要扣帽子
08/27 07:51, 19F

08/27 08:07, 1年前 , 20F
覺得 像中國有文字獄 台灣不要學那套 嚴以律己 寬以
08/27 08:07, 20F

08/27 08:07, 1年前 , 21F
待人 無罪推定
08/27 08:07, 21F

08/27 08:10, 1年前 , 22F
所以說出去找是很模糊的概念
08/27 08:10, 22F

08/27 08:10, 1年前 , 23F
找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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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08:10, 1年前 , 24F
出國去合法的國家找
08/27 08:10, 24F

08/27 08:11, 1年前 , 25F
然後出去找…真的很模糊…找塊豬肉打手槍
08/27 08:11, 25F

08/27 08:11, 1年前 , 26F
但是給她一巴掌…是很明確的動作
08/27 08:11, 26F

08/27 08:12, 1年前 , 27F
出去找女人…也真的還是很模糊…
08/27 08:12, 27F

08/27 08:13, 1年前 , 28F
出去找妓女…這樣就確實比較明確了
08/27 08:13, 28F

08/27 08:13, 1年前 , 29F
吃魚喝茶….就字面意義….社維法?
08/27 08:13, 29F

08/27 08:15, 1年前 , 30F
其實要說符合某些人期待
08/27 08:15, 30F

08/27 08:15, 1年前 , 31F
不如說是符合ptt婚姻版版規
08/27 08:15, 31F

08/27 08:16, 1年前 , 32F
這些規定跟法律一樣都是人定的
08/27 08:16, 32F

08/27 08:16, 1年前 , 33F
你離開這個版去其他版..不是每個版都會給你水桶
08/27 08:16, 33F

08/27 08:17, 1年前 , 34F
就像大麻泰國荷蘭合法化
08/27 08:17, 34F

08/27 08:17, 1年前 , 35F
台灣還是違法的
08/27 08:17, 35F

08/27 08:18, 1年前 , 36F
所以台灣不可以…你還是可以去其他國家
08/27 08:18, 36F

08/27 09:48, 1年前 , 37F
我覺得版主解釋的很清楚了,他的自由心證就是這樣,
08/27 09:48, 37F

08/27 09:48, 1年前 , 38F
不腦補其他也不用無限上綱到文字獄…
08/27 09:48, 38F
文章代碼(AID): #1Z2B8J2Q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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