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婆婆在登記結婚那天變了一個人

看板marriage作者 (韋彧)時間2年前 (2021/10/04 19:2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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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太長恕刪 決定登記事件基本可以歸因在 1. 兩代人觀念存在差異 2. 婆婆掌控欲沒有被滿足 3. 婆婆害怕被先生討厭 4. 婆婆雙面手法誘導先生認知產生落差 飯局邀人事件基本可以歸因在 1. 婆婆在社交上有排外傾向 2. 婆婆掌控欲沒有被滿足 3. 婆婆害怕被先生討厭 4. 婆婆雙面手法誘導先生認知產生落差 登記當天事件之後看起來比較有問題 婆婆討厭妳而故意找碴確定無疑了 但她的行為不太正常 妳先生的行為也有待觀察 : 登記那天婆婆也是能酸就酸 : 好像總要抱怨我做甚麼都是錯的 : 出門她問我們有沒有帶面紙 : 我說沒有,她說你不知道你先生會過敏嗎 : 用很嫌惡的眼神跑去拿了面紙 : (excuse me? 我們都是大人了 又不是小孩) 婆婆有強烈照顧傾向 顯然還沒適應先生長大成人 但妳先生都適婚年齡了 為什麼她還沒適應呢 : 我買的捧花是假花 她不知道湊過來要聞 : 我說這個是假花 : 她說對阿 甚麼都是假的 : 我至今仍然不知道這句話是甚麼意思 只是想刺激妳 不用往心裡去 : 吃飯的時候我把消毒酒精拿給大家噴 : 那是一個按壓式小瓶子 : 瓶蓋不見了 : 婆婆用完還給我說這個是不是有一個蓋子 : 我說對但是前幾天不見了 : 婆婆就給了我一個很輕蔑的白眼 一樣是想刺激妳 如果幸運逼出妳崩潰的一面 她就可以去跟妳先生說他娶錯人了 不要理她 : 那天排隊的時候她還一直用手幫我先生撥頭髮 整理衣服 : 走在路上也會像情侶一樣勾他的手 : 用一種很有愛的眼神看著她的兒子 : 說真的我心裡很不舒服 問一下自己 妳能不能接受自己的父親這樣對待妳 然後再想一下 為什麼妳先生到了適婚年齡 還在容許他母親用這種方式對待他 : 但是想說她想勾就給她勾 : 我不想跟她搶 也沒必要跟她搶 說到底 一段正常的婚姻裡頭 根本不存在所謂搶不搶的問題 妳先生的太太就是妳 妻子跟丈夫能做的事情就只有妳可以做 麻煩妳硬起來表達妳的不滿 反正妳在婆婆心中已經黑掉了 該妳的就搶回來吧 : 儀式結束以後 : 坐在車上 她看見我手上的婚戒 : 她就說這個戒指在那裏買的 : 她問我她可以不可以試戴 : 我心裡不舒服 但還是說好 不舒服就拒絕 相信妳自己的直覺 我女的啦 哪個女人沒事會去試戴別人的婚戒 又不是自己要戴著嫁給新郎 硬要新娘讓自己試戴是有病嗎 婆婆對妳先生的依賴 也許已經到依戀的地步了 有可能公公某部分丈夫的功能失能 導致她必須從兒子身上代償 但這完全不正常 然後妳先生也是個搞不清楚界線的人 該阻止的都不知道要阻止 妳該找時間好好跟先生溝通 讓他明白妳不能接受的點有哪些 他媽就交給他自己處理 妳不要跟婆婆再多接觸了 反正妳講的婆婆也不會聽啦 妳就接受「搶兒子的惡媳婦」人設吧 : 結果她手太粗 戴不下 : 她就說你的手怎麼這麼奇怪 有人的手指像你這麼細的嗎? : 接著她問和我先生的是不是對戒 : 我說不是,我們是看各自喜歡的婚戒 : 她就用天要塌下來的口氣說 : 我第一次看到有人結婚不是戴婚戒 : 還說這也太傻眼了吧 (用一種嫌惡的眼神說 : 先生馬上回結婚不一定要買對戒 : 他同事很多都沒買 婆婆才安靜 : 之後她在飯桌上又提了一次 但是先生又打趣的說 : 要婆婆sponsor我們再換對戒 : 加上平時話很少的公公可能也覺得這是小事 : 也說婆婆連結婚戒指都沒戴 : 婆婆才覺得站不住腳就安靜了 : 我真的不懂她連結婚戒指都不戴 憑甚麼一直說我們沒買對戒有多糟糕 因為她戴不下戒指 但又不能怪自己手指太肥 所以只好找事情轉移焦點囉 還能順便黑妳一把 挺划算的啊 後面文長恕刪 總之 首先妳試著避免接觸婆婆吧 有事先生服其勞 她有什麼不爽就讓她兒子去解決 可以的話最好不要同住 沒得選的話 婆婆巴上來要夭巴吵時切記三原則 1. 一問三不知就不會被套到把柄 2. 事情都是先生在決定 3. 應付不來就把事情鬧大找外援 然後跟先生好好溝通界線 讓知道主動出來坦的先生更會抓時機 要從幫助先生找到夾心相處之道的角度 去跟先生溝通這件事 切忌哭鬧上吊逼先生選其中一方 妳會把先生推向婆婆 婆婆計画通り會很開心的 最後短期內先不要考慮備孕 好好觀察先生是否真的有在改變 至少觀察半年 如果先生還是讓妳在夫家生活 並且讓妳繼續被婆婆插手妳們的婚姻 那妳還是包袱款款趁早逃命吧 人生是妳自己的 保護好自己永遠應該是第一要務 等到精神不堪負荷就來不及了 加油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04.16.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33346760.A.05D.html

10/04 19:33, 2年前 , 1F
他們自己住啦,沒有住在夫家。
10/04 19:33,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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