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控「婆婆殺了我」後輕生!死前對話曝光 

看板marriage作者 (ch9999)時間3年前 (2020/11/21 01:33), 編輯推噓4(401)
留言5則, 5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6/12 (看更多)
其實L大最大的邏輯謬誤在於只看結果, 而忽略原因, 你在推文下舉了幾個不同的自殺例子, 其實很容易找出答案 1。男生跟女生告白被拒絕,自殺,女生害的? 拒絕告白於情於理於法都合理 自殺是自己要負責 2。網友一直反駁你,你自殺,網友害的? 反駁你是表達不同的意見,於情於理於法都全理 請你自己要負責 3。網友不喜歡你的意見叫你去死,言語羞辱你,你自殺 於情於理於法,網友都站不住腳, 你不用負全責,網友即時不違法但絕對是推手 然而這題是全世界現象 從台灣電影鄉民的正義,美國漢娜的遺言,日本3年A班 都在力勸大家反思在網路留言不要霸凌 也許很難在法律上訂誰罪 但這是新世界必需要花更多時間討論的問題 4。媳婦長年遭受婆婆言語霸凌,自殺,婆婆害的? 霸凌在於情於理絕對都說不過去 於法則視證據看能否成立,以此案太難 但也不能說於情於理不關婆婆的事 身為一個正常的人類都不該欺負別人 所以不同的狀況,責任會不一樣,不是每一個自殺都是相等的喔 ※ 引述《loveswazi》之銘言: : 為何大家一直怪婆婆 : 我覺得是情緒管理問題耶 : 而且現在人都那麼自由 : 不爽就跟她吵啊 : 又不是以前小媳婦的時代 : 要不然就分開住 : 老公不挺不會跟他吵啊: : 到底你是娶我還是娶你媽 : 你不挺我以後你就別幹我,去幹你媽之類的 : 我覺得遇到事情不處理而去死很不負責 : 而且明明一大堆手段可以用 : 婆媳過招本來就生活的一部分啊 : 還有三個孩子耶 : 再說錄音也很怪 : 好像刻意低聲下氣的感覺 : 真的要找人責備 : 我覺得不是婆婆 : 畢竟她只是姻親的陌生人 : 是老公 : 他太漠視自己太太的心情了 : ※ 引述《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之銘言: : : https://www.ctwant.com/article/85836 : : 控「婆婆殺了我」後輕生!死前對話曝光 媳連道歉廿次…婆婆嘴酸不停 : : 109-11-20 編輯:陳俐君 : : 臺北一名張姓人妻日前疑似長期遭婆婆言語霸凌,承受不了壓力,先在臉書控訴「我的婆 : : 婆殺了我」,之後輕生死亡,事件經過民眾大量轉發,獲得社會重視。有媒體取得這位亡 : : 媳在死前四十八小時,與婆婆的居家生活對話錄音,在長達十七分鐘的對話中,雖然無法 : : 明確聽出婆媳是為了什麼事在爭執,但言談中媳婦無奈地多次說出「我道歉」、「對不起 : : 」至少廿次,可是婆婆態度卻明顯咄咄逼人與不客氣,再度引起外界對婆媳爭議的關注與 : : 討論。 : : 據《鏡週刊》報導,這位控訴「我的婆婆殺了我」的張女,在輕生前四十八小時與婆婆的 : : 對話錄音首度曝光,背景音可隱約聽見,兩人對話地點應該是在家裡廚房,婆媳對話中, : : 不時出現洗滌碗盤、蔬果,與小孩嬉鬧的聲音。 : : 十七分鐘的錄音裡,對話的一開始,婆婆先是不知為了什麼事,嚴厲責怪媳婦,直批媳婦 : : 「真的很可怕」、「看清了妳」等酸言酸語。婆媳對話中,可感受出媳婦被責難後頻說「 : : 我道歉」、「對不起」,語氣中有滿滿的無奈與無力感。但婆婆聽了媳婦道歉,似乎完全 : : 不買單,多次打斷媳婦的話,還質疑「道歉要有誠意」、「你有什麼誠意?」甚至教訓起 : : 媳婦,痛斥「敢對妳的婆婆這樣,如果我示弱一點,不就給妳吃死死了」。 : : 在整段談話過程中,粗算了一下,已輕生死亡的張女,十七分鐘的婆媳對話內,至少說了 : : 超過廿次的「對不起」、「我道歉」,甚至連麵包要吃那些種類,都低聲下氣地請示婆婆 : : 。不過這位婆婆,似乎無視媳婦卑微的態度,還回嗆她「妳不是很能幹嗎?」;且面對死 : : 者否認自己有口出惡言的行為,婆婆態度依舊強硬,駁斥媳婦:「妳沒有兇我?那妳要怎 : : 樣,要動手才算是兇嗎?」,言語間態度非常不客氣。 : : 雖然這段婆媳對話中,聽不太出來兩人究竟是為了什麼事情起爭執,且因為媳婦從頭到尾 : : 都呈現一種無奈、卑微狂道歉的態度,十七分鐘的錄音內,多數人只感受到婆婆說話酸言 : : 酸語的「火藥味」,對比張女在這段婆媳對話後沒多久,就自殺身亡,現在回聽這段婆媳 : : 交手,讓外界感受出媳婦滿滿的無力感。不少網友聽完錄音後,多覺得憤慨,也有網友直 : : 言,真正殺死張女的,「不是婆婆,是她老公」。 : : -------- : : 遇到困難真的要向外界求助,娘家或朋友一定會幫忙的。如果不行就離婚,不要把自己困 : : 在死胡同裡。有偏差觀念的老人應該不多?交往期間多多觀察,才不會結婚後後悔。 : : -------- : : https://bit.ly/3jMSCVN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50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04.41.1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05893633.A.E14.html

11/21 03:41, 3年前 , 1F
推。希望L大看完你的回應能更多思考、更有同理心。
11/21 03:41, 1F

11/21 05:34, 3年前 , 2F
推邏輯謬誤
11/21 05:34, 2F

11/21 06:55, 3年前 , 3F
11/21 06:55, 3F

11/21 11:44, 3年前 , 4F
11/21 11:44, 4F

11/21 15:24, 3年前 , 5F
板規規定只能討論自身事務。這串討論不就全部違反?
11/21 15:24, 5F
文章代碼(AID): #1Vj_u1uK (marriag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6 之 12 篇):
文章代碼(AID): #1Vj_u1uK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