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觀念不同

看板marriage作者 (豆豆姐)時間3年前 (2020/09/17 09:29), 編輯推噓27(27021)
留言48則, 23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21/25 (看更多)
其實來看婚姻板的人,應該也有很多[前夫]或[前妻],我就是前妻之一, 我有拿前夫給的固定撫養費,我單獨監護兩個孩子, 我想貢獻一點身為前妻與孩子的照顧者的心得給原PO參考。 關於錢(撫養費),是給孩子的,不是給前妻的,前妻是代為收受管理, 至於合理的費用, 第一點是要看各縣市生活標準,可以從主計處的資料看到108年, 台北市3萬/月,新竹市2.6萬/月,其他縣市大概都落在2-2.4萬/月之間, 這個部分,如果上法院,是根據這項資料+父母雙方的薪資總和與比例, 去判出每月的固定金額撫養費,到孩子成年為止。 (例如:爸爸薪水好那可能就爸爸負擔2/3,媽媽是醫生那可能直接判4萬/月都有可能) 第二點是要看,雙方對於孩子照顧的時間貢獻,照顧孩子的時間與精力, 也可當作貢獻了一部分的撫養費的意義。 對於妳先生與前妻的約定,照文中看起來是他僅負擔了1/2的學費與生活用品費用, 為什麼我說[僅],是因為他的照顧時間,應該沒有前妻多,前妻還要照單據請款, 要是今天改成爸爸當主要照顧者,照單據向前妻請款一半,而日常接送孩子上下學, 補習,回家盯作業,要準備早餐晚餐,都由爸爸這方負責 (爸爸很可能不能負責,變成爸爸現任太太幫忙) 妳可以思考一下,這種差事,相較之下,是否爸爸給1/2費用,可能好一點。 低年級小學生基本上一週僅有一天全天,中年級變成三天全天,半天的時候, 雙薪家庭沒後援的基本上只能送安親,安親就是需要費用,我希望我的孩子, 不用因為父母離婚,而需要過的比其他孩子辛苦,所以爸爸媽媽可以供給的情況下, 學英文,學樂器,去運動,都是我想要供給給我的孩子的。 因為孩子還在肚子裡,媽媽為孩子打算是很正常的,原PO可以考慮 把撫養費金額與先生商量看看, 能不能給一個固定的金額,多不退,少不補,付到20歲。 如果每月1.2-1.5萬之間的金額,對方願意接受,那也省的未來擔心對方無限上綱, 上到大學畢業可是要到22歲呢... 孩子小一小二時,光是上四天下午到四點的英文班, 是開學時一次付掉接近6萬/一學期...給妳參考一下 上到六點的話...每個月還要多付1萬左右的月費... 重點是讓先生負責多一點,不要甚麼單據都由妳來繳,被寵壞的該是太太,不是先生, 這是我離婚後最大的感想,請多讓男性擔負責任,而非自己做到很辛苦心很累, 這個真理等孩子誕生後,一定會更有感... 這個孩子在妳決定與先生結婚時,就已經是存在的事實, 祝福這個孩子有一個負責任的爸爸,與接納他的阿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3.151.1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00306145.A.345.html

09/17 09:40, 3年前 , 1F
推 這篇真是溫馨回文 希望原PO看得進去
09/17 09:40, 1F

09/17 09:40, 3年前 , 2F
09/17 09:40, 2F

09/17 09:42, 3年前 , 3F
09/17 09:42, 3F

09/17 09:43, 3年前 , 4F
妳是不是誤會了什麼?原原po是因為現在老公的錢等
09/17 09:43, 4F

09/17 09:43, 3年前 , 5F
於她的錢 竟然還要流出給大兒子才心累的 單據來 繳
09/17 09:43, 5F

09/17 09:43, 3年前 , 6F
的也是老公的錢 她還想審核呢
09/17 09:43, 6F

09/17 09:44, 3年前 , 7F
推!我覺得妳很棒!
09/17 09:44, 7F

09/17 09:45, 3年前 , 8F
其實還有一種情況要探討:當初原原po夫與前妻離婚
09/17 09:45, 8F

09/17 09:45, 3年前 , 9F
時是雙方合意、還是其中一方主張或外遇,如果離婚是
09/17 09:45, 9F

09/17 09:45, 3年前 , 10F
夫要負較大責任 那現在只出1/2還便宜他了呢!
09/17 09:45, 10F

09/17 09:50, 3年前 , 11F
原文是老公繳單據啊,是原原po自己拿過來看自己計較
09/17 09:50, 11F

09/17 09:50, 3年前 , 12F
09/17 09:50, 12F

09/17 09:50, 3年前 , 13F
09/17 09:50, 13F

09/17 09:50, 3年前 , 14F
原文應該是一萬+半數單據支出,不過還是前妻負擔比
09/17 09:50, 14F

09/17 09:50, 3年前 , 15F
較重無誤
09/17 09:50, 15F

09/17 09:53, 3年前 , 16F
原文沒說一萬,是說「一筆」
09/17 09:53, 16F

09/17 09:53, 3年前 , 17F
記錯了,只有說一筆固定生活費+半數單據,沒有金額
09/17 09:53, 17F

09/17 09:54, 3年前 , 18F
嗯嗯,感謝y大
09/17 09:54, 18F

09/17 10:00, 3年前 , 19F
離婚時直接寫一個月多少,不是比較好嗎。我老公朋
09/17 10:00, 19F

09/17 10:00, 3年前 , 20F
友台北市他是付一個月2萬
09/17 10:00, 20F

09/17 10:01, 3年前 , 21F
他後來又再婚了,也有生小孩,該付的都有付
09/17 10:01, 21F

09/17 10:01, 3年前 , 22F
我猜當初前妻應該清楚老公個性,所以才用實報實銷
09/17 10:01, 22F

09/17 10:02, 3年前 , 23F
不然真的應該寫好一個月多少,後續問題太多
09/17 10:02, 23F

09/17 10:09, 3年前 , 24F
實報實銷算是比較為孩子想的做法啦,安親班價格又
09/17 10:09, 24F

09/17 10:09, 3年前 , 25F
不是萬年不變…而且再怎麼說也是自己的孩子(對生
09/17 10:09, 25F

09/17 10:09, 3年前 , 26F
父母而言)
09/17 10:09, 26F

09/17 10:26, 3年前 , 27F
原原po就是吃相難看,不想出錢更甭說出力 她自己也
09/17 10:26, 27F

09/17 10:26, 3年前 , 28F
坦承自己就是愛計較的人
09/17 10:26, 28F

09/17 10:48, 3年前 , 29F
推解說
09/17 10:48, 29F

09/17 11:12, 3年前 , 30F
因為不確定未來物價的確也有實報實銷的例子,是有
09/17 11:12, 30F

09/17 11:12, 3年前 , 31F
爭議沒錯,不過ㄧ般走法院只要是孩子的單據,只要
09/17 11:12, 31F

09/17 11:12, 3年前 , 32F
不是太離譜,法院會站在孩子方強制對方繳
09/17 11:12, 32F

09/17 11:33, 3年前 , 33F
09/17 11:33, 33F

09/17 11:49, 3年前 , 34F
09/17 11:49, 34F

09/17 11:57, 3年前 , 35F
小孩不同階段的花費不同,固定金額也不公平吧
09/17 11:57, 35F

09/17 12:01, 3年前 , 36F
09/17 12:01, 36F

09/17 12:23, 3年前 , 37F
推,謝謝你的分享
09/17 12:23, 37F

09/17 15:27, 3年前 , 38F
09/17 15:27, 38F

09/17 16:57, 3年前 , 39F
實報實銷缺點就是怕碰到對方說我不同意小孩買這小
09/17 16:57, 39F

09/17 16:57, 3年前 , 40F
孩學那,就要不到錢了
09/17 16:57, 40F

09/17 16:58, 3年前 , 41F
一般都是每月固定一筆撫養費
09/17 16:58, 41F

09/18 02:09, 3年前 , 42F
好文推
09/18 02:09, 42F

09/19 10:55, 3年前 , 43F
要不到錢很多婦女都摸摸鼻子算了,殊不知這是受法
09/19 10:55, 43F

09/19 10:55, 3年前 , 44F
律保護的,要有有效契約非口頭約定,建議ㄧ次不付就
09/19 10:55, 44F

09/19 10:55, 3年前 , 45F
上法院告,哈哈,對方故意破產就從薪資扣。這麼難
09/19 10:55, 45F

09/19 10:55, 3年前 , 46F
看對方ㄧ次以後會乖乖付了。膳養費不見得要得到,
09/19 10:55, 46F

09/19 10:55, 3年前 , 47F
撫養費是要得到的。畢竟法院會保障小孩權益的
09/19 10:55, 47F

09/19 10:57, 3年前 , 48F
所以離婚時律師費不要省,要請專業訂有效契約
09/19 10:57, 48F
文章代碼(AID): #1VOhlXD5 (marriag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VOhlXD5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