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該讓太太繼續給她媽媽生活費嗎?
小弟是從事社福相關,大學實習和工作都有遇過類似這樣的個案,可以說是這種家庭問題
幾乎是無法解決,警察、社工、醫療介入,也只能短暫協助,成效也不彰,畢竟他沒有嚴
重自傷傷人行為,也沒辦法抓去關。媽媽過於保護溺愛兒子,會一直幫他求情,這真的是
部分弱勢族群典型案例。
下面很多鄉民都給建議啦,最實際就是直接斷絕關係,不要付錢,等到媽媽和弟弟走了,
幫忙付安葬費用。
第二就是不影響自家人生活情況下,繼續給扶養費。建議減縮額度每月5到6千就好,一個
月的餐費水平,讓弟維持最基本生活需求就好。以自身安全為重,盡量少回原生家庭
,我相信要太太要狠下心斷絕原生家庭關係是不太可能,最好還是靜下心談談。
如果情況嚴重可以向家防中心申請緊急保護令,4個小時內就會生效,但申請保護令,弟
弟就必須強制搬出住家,而且不得申請調解,保護令是可以撤銷的,所以我覺得申請保護
令也有限啦。
※ 編輯: alex87957 (111.71.12.242 臺灣), 06/03/2020 15: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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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5:50,
4年前
, 1F
06/03 15:50,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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