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該讓太太繼續給她媽媽生活費嗎?
這個也是建議要離婚啦~~
女方這種家庭還不離婚?
如果是婆婆一直跟老公要錢給男方家的人還債
弄到小家庭不好過
給女方離婚的建議還不被推爆??
所以雙標說的就是這樣啊~~
※ 引述《BENKY (飛鳥涼你是我的神(=人=))》之銘言:
: 我是原po
: 感謝各位的意見,無論正反
: 的確在這件事情的處理上有不妥的地方,我會再想想
: 1.的確孝親費是個人決定,我不應插手太多,為避免太太過於為難
: 今天一早已經把提款卡還給她了,後續會再跟她討論
: 2.稍微為自己平反一下,我太太回家被打之事我是事後才知情,她說去買菜
: 我根本不知道她跑回家,原本她說身上的瘀青是跌倒了,隔天越想越不對勁
: 逼問之下才吐實情,我怒火攻心之下才出限制金流之提議,
: 她也不願報警處理之類的,在保護太太這塊我的確很愧疚,被打了我竟無計可施
: 3.我太太剛結束育嬰復職,戶頭是從零開始,我正留職育嬰吃老本
: 所以沒錯,我很在乎錢,我希望我們賺的錢是用在合理的地方,而不是輾轉買檳榔買菸
: 所以一個月一萬對我們而言不是太小的數目
也就是說 你老婆現在剛復職? 你在留職育嬰?
那還有錢一直給女方家喔?!
不多存一點給小孩尿布奶粉 之後的教育費?
你現在唯一可以幫小孩做到的 大概也只有離婚了
離婚後
要女方每個月出扶養費
2個小孩+你的生活費
每個月給個$30000不過份
其他的錢 就看你老婆自己要怎麼花
要拿回去給他小弟抽菸喝酒吃檳榔還賭債...都隨便
: 4.之前的孝親費都是我太太匯入她媽媽的戶頭,我也提議過要把錢轉成生活用品或是
: 帳單代繳的事,但被拒絕了...其實媽媽本身的開銷並不大,主要是給兒子的生活費
: 以及各種突然的欠債,且市場擺攤的鋪貨常常是使用現金,不過這個概念我會再
: 想想怎麼轉化成更符合實際的方式,感謝提醒
: 5.接她媽媽來住這件事早就實行過了,在某一次又被兒子趕出家門的時候,
: 過了一陣子走出門要看看附近有沒有可疑的人的日子
: 但住沒多久發現他偷偷打給她兒子,擔心他沒人照料沒飯吃之類的(?!)
: 我們看到馬上掛電話裝沒事,我這才疑惑我到底是在保護什麼
: 種種事件讓我無法把她當親人/長輩來尊重,所以恕我無法叫她媽,我很沒倫理我知道
女方家庭那邊沒救了啦~~
寵子不肖 寵豬舉灶
整個就是沒救的家庭組合 你還不快切乾淨?!
切太慢
會慢慢把你這邊的小家庭一起拖下水 不意外
: 6.長照基金的概念我也很早就提過,她媽媽有約30萬的老本存在我太太的戶頭裡
: 她弟弟知道後也是想盡各種辦法要來要,但我很堅持這筆錢絕對不能動
: 因為以他弟弟的人生,早晚不是進醫院就是進法院,絕對會需要一筆大錢
: 要運氣很好才能真的用在老人家身上,老家要不是他們還在住應該早就被抵押了
: 我真的不希望未來哪一天兩個姊妹的家庭為了錢在抱頭燒
: 7.我很自私的確,我只是想保護我太太跟一對兒女的未來,只是我能力很有限
: 以上,各種意見我都會再想想,再次感謝
就離婚
反正現在小孩也是你在照顧為主
你跟你老婆感情還是可以很好
要顧小孩 甚至同住也都ok
但名義上就是離婚的狀態
這每個月該給的30000 就是要定期給
這法院認證過了 就是一定要給
女方家庭再怎麼不滿也沒用 ...
女方家看你老婆因為女方家庭這樣被你休了 可能才會稍稍會有一點罪惡感
(也可能看女兒被離婚也繼續沒罪惡感 沒救的家庭就是這樣...)
有時候阿~~
很多問題
離了婚 反而可以迎刃而解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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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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