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給想打侵害配偶權的你一些參考

看板marriage作者 (不發廢文的阿肥)時間4年前 (2020/05/07 15:11), 4年前編輯推噓-58(66458)
留言128則, 63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5/14 (看更多)
※ 引述《sunbaby0830 (那個他)》之銘言: : 我跟先生打離婚官司跟侵害配偶權 : 後者已經二審定案下來了 : 講分享我的案例給有需要的人一些參考 : 或是防身? : 自身案例僅供參考 : 實際有關法律的還得請教律師! : ——————————————- : 故事就講關於官司的 : 其他的愛恨情仇世間情就不說了 : 簡單來講證據分三個主人 : A- 在我懷孕期間和我先生上床,但不知道先生是已婚身份,一開始當然也不知道我的 : 在。 : B- 援交妹,對,還兩個。 : C- 先生口頭上的前女友,知道我的身份也知道我懷孕,先生會主動與她聯絡,會看她 : 書,女生也會回應先生,但我想女生對他只是朋友情誼。 : ————— : 我攔截到A打給先生的電話和先生大吵 : 發現他們在我懷孕期間有上床 : 但A後來是想分手 : 我先生不肯一直騷擾A還罵A喜新厭舊 : 先生腦殘把自己罵A的臉書訊息截圖放在相簿 : 被我發現 : 事後我用臉書訊息聯絡到A本人 : 直接表明我的身份 : 為了搜集證據我電話錄音 : 接著發現 : 先生有兩次想約援交妹的賴對話 : 一個是在台南,對方還傳鮑圖,先生給他手機號碼,他們還談了五分鐘 : 一個是在台中,因為A拒絕他,所以他問了費用 : 以上援交妹都沒約成 : 再來就是我生完後在做月子時 : 發現先生勤快的聯絡C : 跟C說他不愛我,愛的是C : 對我只是盡責任 : 孩子也只是想完成他癌母的心願 : C表示他和先生已經結束 : 不管先生和我過得好與不好 : 都不關他她的事 : 以上大致的對話紀錄 : 我也是截圖 : 我告先生也告A : A來找我和解撤告,我要求她出庭轉當證人 : 一開始是要求賠償50萬 : 一審判賠下來是35萬 : 後來先生上訴說他媽媽癌症很可憐要醫藥費 : 看法官能不能判輕一點或是沒罪不用賠 : 那我當然也看他那麼可憐死不認錯 : 我二審要求50萬 : 最後判定下來先生需賠償只有35萬,不得上訴 : 從判決書看下來 : 我覺得 : 只有A的部分法官認為構成侵害配偶 : 因為我掌握他們之間的‘對話’夠多 : 還有A的認罪跟和解書 : 重點是我從先生那裡拿到的對話和A女給法官的對話能互相呼應 : A女還提供她的經期紀錄(做愛、無套) : 至於B、C的部分看似沒啥作用 : 侵害配偶權官司打完大概快兩年才結束吧 : 接下來就是強制執行的部分了 : ———————————— : 證據搜集的部分 : 我只能說真的必須要忍,要裝沒事 : 只有這樣才能發現更多才能套話 : 有了證據才可以威脅利用 : 時間地點在搜集時都要紀錄好 : 還有要相信自己的第六感 : 更要相信一句話 : 「外遇只有N次跟0次」 : 珍惜婚姻的人 : 就不該傷害伴侶 : 對方不珍惜你?你為什麼要委屈求全? : 甚至應付侍奉他家人一輩子? : 其實當初會要打這個官司一來是要離婚 : 二來是我就是想要讓他知道他錯了 : 而且是法院認證的錯誤 : 賠償金額多少 : 我真的不在意 : 當二審判決出來我跟朋友說的時候 : 朋友回問我一句:「這是你想要的結果嗎?」 : 我當下愣住了我也懷疑了.... : 是啊,我贏了官司!我終於贏了! : 可.... 35萬能彌補什麼? : 我的青春?我的人生? : 還是我從打官司一開始以來的心路歷程? : 還是能拿著判決書甩到他臉上 : 然後罵他「你這個錯不知錯、錯不認錯、錯不改錯的王八蛋」「我們離婚都是你的錯你 : 的?」 : ???? 我也不知道 : 這心情很複雜真的很複雜..... : 可若再一次我還是會打這場官司!! : —— : 更 : 離婚部分含監護權跟撫養費還在官司中 : 所以就暫時不提了 : 我都告侵害配偶怎麼可能不離婚..... : 只是這篇主要是想幫想打侵害配偶的人 : 謝謝關心! : 再更 : 謝謝大家的諒解 : 也許有人不認同我的作法 : 但對於我自己對於這場官司 : 我沒錯 : 我只是在維護自己的權益 : 我可以告A告到底,但我沒有 : 如果你說A遇到這樣的事無辜可憐 : 那當時懷孕的我,不無辜?不可憐? : 還是因為那是我先生,那是無辜的A : 所以我應該活該要忍受下去才對? : 到底誰無辜呢? : 誰才是罪魁禍首? : 但結局是A現在很幸福有一個很疼他的男友 : 而我帶著寶寶等離婚官司結果下來 : 還把我失敗的婚姻給大家當案例參考用呢! : 謝謝大家的批評與諒解 : 以上,分享給大家 : 希望有幫助! : 謝謝! 結論就是A真的有夠可憐 不知情被騙 結果還被吉 前幾篇有人幫A貼了法條那些就不多贅述 既然有證據顯示雙方有性交 為什麼不檢討自己老公和提告自己老公通姦呢? 這邏輯很弔詭 自己老公犯錯騙A 結果檢討的對象卻是A 通篇針對妳老公做出的檢討=0 即便是妳覺得婚姻被他毀掉 也不曾看到檢討真正加害人的一絲痕跡 正所謂怎樣的鍋配怎樣的蓋 與其怪東怪西 怪妳老公毀掉妳的婚姻 這個人也是妳自己當初選的 真的可憐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5.28.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88835492.A.F9C.html

05/07 15:13, 4年前 , 1F
你有看文章嗎?
05/07 15:13, 1F
哪裡講錯 請指出 ※ 編輯: stank1240 (106.105.28.90 臺灣), 05/07/2020 15:14:23

05/07 15:14, 4年前 , 2F
A也是自己挑到個會騙的
05/07 15:14, 2F
女人喜歡互相為難 可憐吶 A知情後要分手 就道德上沒問題 法律可能要有證據 ※ 編輯: stank1240 (106.105.28.90 臺灣), 05/07/2020 15:16:05

05/07 15:15, 4年前 , 3F
又一篇
05/07 15:15, 3F
好急 ※ 編輯: stank1240 (106.105.28.90 臺灣), 05/07/2020 15:16:44 ※ 編輯: stank1240 (106.105.28.90 臺灣), 05/07/2020 15:17:51

05/07 15:17, 4年前 , 4F
我快笑死,這閱讀能力驚人XD
05/07 15:17, 4F

05/07 15:19, 4年前 , 5F
她哪裡沒檢討自己老公了?? 又一個閱讀能力有問題的
05/07 15:19, 5F
哪裡檢討了? 整篇就一句 從想判決書甩臉上ooxx 做了再出來嘴砲吧 可憐吶 只是想想也不敢告通姦 叫做檢討?

05/07 15:20, 4年前 , 6F
你哪裡看到對老公0檢討
05/07 15:20, 6F
就那一句 還不敢做 叫檢討 哈哈哈哈

05/07 15:20, 4年前 , 7F
原原PO遇到渣男要自己吞,A女遇到渣男就好無辜
05/07 15:20, 7F
人家有證據 原po敢告自己老公通姦嗎? 受害者告受害者 真的蠻好笑的 ※ 編輯: stank1240 (106.105.28.90 臺灣), 05/07/2020 15:25:25

05/07 15:24, 4年前 , 8F
閱讀能力真的好重要
05/07 15:24, 8F

05/07 15:28, 4年前 , 9F
你要去a作者啦
05/07 15:28, 9F

05/07 15:30, 4年前 , 10F
不過你要先回去看懂文章
05/07 15:30, 10F

05/07 15:30, 4年前 , 11F
好可憐的閱讀能力
05/07 15:30, 11F

05/07 15:30, 4年前 , 12F
給你懶人包:原po對A女撤告,只告渣男準前夫
05/07 15:30, 12F
呵呵 通姦告了嗎? 證據充足只敢告民法

05/07 15:33, 4年前 , 13F
原po有對老公提告,給你參考
05/07 15:33, 13F

05/07 15:33, 4年前 , 14F
準前夫XDD 好可愛的說法
05/07 15:33, 14F

05/07 15:33, 4年前 , 15F
噓成這樣
05/07 15:33, 15F

05/07 15:34, 4年前 , 16F
你以為每個人都愛看一堆配偶性器接合的證據換一個緩
05/07 15:34, 16F

05/07 15:34, 4年前 , 17F
起訴處分或易科罰金判決喔?? 告民事不告刑事很合理
05/07 15:34, 17F

05/07 15:35, 4年前 , 18F
也完全符合現在修法方向,不懂少嘴
05/07 15:35, 18F

05/07 15:36, 4年前 , 19F
而且就是告民事才可以止抓渣男放掉被騙的A女,告刑
05/07 15:36, 19F

05/07 15:36, 4年前 , 20F
事就不行
05/07 15:36, 20F

05/07 15:37, 4年前 , 21F
只*
05/07 15:37, 21F
聽妳在吹 陳菊告韓粉是用民法告嗎? 事實上大多數都還是能走刑事直接走刑事 走民法目的是不要浪費司法資源 黃國昌告菸糞也是刑法公然侮辱阿 那還要講什麼 趨勢? 蛤? ※ 編輯: stank1240 (106.105.28.90 臺灣), 05/07/2020 15:39:56

05/07 15:38, 4年前 , 22F
我真的覺得越來越離譜
05/07 15:38, 22F
※ 編輯: stank1240 (106.105.28.90 臺灣), 05/07/2020 15:40:57

05/07 15:41, 4年前 , 23F
......嗆律師在吹XDD
05/07 15:41, 23F
我也想等律師回應 為何知名人士也是都告刑法阿 難道是我孤陋寡聞? ※ 編輯: stank1240 (106.105.28.90 臺灣), 05/07/2020 15:43:36

05/07 15:42, 4年前 , 24F
他不是告他老公了嗎?你有看文章嗎?
05/07 15:42, 24F

05/07 15:48, 4年前 , 25F
你嗆到律師了你知道嗎
05/07 15:48, 25F

05/07 15:48, 4年前 , 26F
律師講的沒錯
05/07 15:48, 26F
So? 她講的要修法 修了沒? 答案就是沒修 每個月光是告公然侮辱 妨害名譽有多少 有警察朋友可以去打聽一下阿 以為每個人都有閒去走民法喔 別鬧了 ※ 編輯: stank1240 (106.105.28.90 臺灣), 05/07/2020 15:51:21

05/07 15:49, 4年前 , 27F
刑法通姦本來就沒有那麼容易成立
05/07 15:49, 27F
原po不是指出有證據嗎? 有證據不告? 通姦最重要的律師不就說要交合的證據
還有 61 則推文
還有 7 段內文
05/07 19:16, 4年前 , 89F
姦人(第三者)撤告,丈夫也會ㄧ起撤。
05/07 19:16, 89F

05/07 19:16, 4年前 , 90F
如果硬要告丈夫的話,第三者也逃不掉,算了,說了你
05/07 19:16, 90F

05/07 19:16, 4年前 , 91F
也聽不懂。
05/07 19:16, 91F

05/07 19:27, 4年前 , 92F
你提的那些都只是見接證明,但刑事案件要的是直接證
05/07 19:27, 92F

05/07 19:27, 4年前 , 93F
劇,所以通姦非常難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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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9:49, 4年前 , 94F
呵呵
05/07 19:49, 94F

05/07 20:42, 4年前 , 95F
太厲害了這閱讀能力
05/07 20:42, 95F

05/07 20:51, 4年前 , 96F
簡單說,能告刑事一定會告刑事。刑事不告通常就是知
05/07 20:51, 96F

05/07 20:51, 4年前 , 97F
道沒勝算。
05/07 20:51, 97F

05/07 20:52, 4年前 , 98F
有公權力幫你找證據這種天大的優勢,實在想不出不用
05/07 20:52, 98F

05/07 20:52, 4年前 , 99F
的理由
05/07 20:52, 99F

05/07 20:55, 4年前 , 100F
如果人真的那麼nice要放過A, 那民刑一開始都不會提
05/07 20:55, 100F

05/07 21:18, 4年前 , 101F
來幫忙添個喜氣~這串超歡樂的
05/07 21:18, 101F

05/07 21:18, 4年前 , 102F
不小心按到推了XDrz
05/07 21:18, 102F

05/07 21:20, 4年前 , 103F
去看人家原po更的部分吧
05/07 21:20, 103F

05/07 22:06, 4年前 , 104F
噓 錯的是渣男 原配自己就夠傷心了 為何還要忍
05/07 22:06, 104F

05/07 22:15, 4年前 , 105F
閱讀能力跟自我中心的程度跟沒受教育差不多,大開
05/07 22:15, 105F

05/07 22:15, 4年前 , 106F
眼界了
05/07 22:15, 106F

05/07 22:23, 4年前 , 107F
有提告啊,但是你以為有告就一定罪名成立嗎????
05/07 22:23, 107F

05/07 22:23, 4年前 , 108F
呵呵這篇作者也是滿天真的耶!!!!
05/07 22:23, 108F

05/07 22:40, 4年前 , 109F
處男不用在意那麼多吧,永遠沒機會被帶帽子
05/07 22:40, 109F

05/07 23:00, 4年前 , 110F
修推文?
05/07 23:00, 110F

05/07 23:11, 4年前 , 111F
我來朝聖嗆律師www
05/07 23:11, 111F

05/08 01:29, 4年前 , 112F
廢文
05/08 01:29, 112F

05/08 03:29, 4年前 , 113F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05/08 03:29, 113F

05/08 09:47, 4年前 , 114F
提告刑事只有兩種選擇:1:丈夫、A女一起告,2:只
05/08 09:47, 114F

05/08 09:47, 4年前 , 115F
告A女。沒有辦法只告丈夫,通姦罪就是這樣~~
05/08 09:47, 115F

05/08 09:48, 4年前 , 116F
今天原PO證據充足,是因為A同意出來作證,但如果A也
05/08 09:48, 116F

05/08 09:48, 4年前 , 117F
被辦刑事,鬼才要出來作證!所以要說動A作證,就是
05/08 09:48, 117F

05/08 09:49, 4年前 , 118F
答應放過她,條件是要她到民事庭作證告老公,這是惟
05/08 09:49, 118F

05/08 09:49, 4年前 , 119F
一的路!
05/08 09:49, 119F

05/08 13:17, 4年前 , 120F
真的是關你屁事 刑事對原原po好處在哪?
05/08 13:17, 120F

05/08 16:15, 4年前 , 121F
你說的對,噓的人都是文盲
05/08 16:15, 121F

05/08 16:25, 4年前 , 122F
這種閱讀能力和智商的人,居然也有投票權...
05/08 16:25, 122F

05/08 22:11, 4年前 , 123F
哈哈哈哈 看不懂文章又不懂法律出來被打臉
05/08 22:11, 123F

05/08 22:46, 4年前 , 124F
05/08 22:46, 124F

05/09 11:49, 4年前 , 125F
費蚊
05/09 11:49, 125F

05/09 13:28, 4年前 , 126F
不知所云
05/09 13:28, 126F

05/10 15:44, 4年前 , 127F
你以為你一直跟噓文吵架, 大家就不敢噓你了?
05/10 15:44, 127F

05/10 18:13, 4年前 , 128F
要嘴也先看懂文章吧…
05/10 18:13, 128F
文章代碼(AID): #1UixIa-S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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