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猶豫該不該幫再婚的老公生小孩....
沒結婚沒生養的鍵盤律師就自己的經驗回個文
原本一開始看你的文,覺得這樣的情況確實滿複雜的,不過從後來補充的推文,其實妳很
明白自己不想生。不過,妳的子宮我們管不著,鍵盤律師只是想跟妳講個法律。
現行民法1076-1確實就是你講的樣子,但實務操作上,"父母對於出養意見不一致"也包含
在內。白話文來說,妳和前夫對於孩子出養意見不一致時,即可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
在法院受理這個事件,會有許多要評估的狀況,我們民法定義的很抽象,在真正操作上,
我們會仰賴下列這些標準:出養必要性、收養動機、經濟狀況、家庭互動、親子連結、居
家環境、養育計畫、試養情形等等。以上這些,法院也會請家事調查官家訪後做成報告,
提交給法院。
而為保障小孩的權利,法院自然會徵詢他的意見,了解他對這些轉變的認知。
這些都是重要的依據!!
然後現階段妳沒有辦法阻斷前夫與孩子的會面交往(就是俗稱的探視),這是孩子跟前夫的
權利。妳無法切斷他們關係~
不過若收養關係成立,前夫的探視權會暫時終止。
最後,我有在開頭自呈沒結婚沒生養,所以以下這段只是一點觀察,可能不切實際,煩請
見諒。
有一陣子在法律扶助當個冗員,看到很多家庭的悲歡離合(欸不對,應該沒有合,來法扶
都是慘事)
在父母關係不佳的狀況下,孩子都是最大的受害者,看過很多父母把孩子當作籌碼(例如
一方和另一方吵架,就不讓對方看孩子)或著出氣筒(遇過孩子因為像前配偶,所以被打)
。這些事情如果還加上了有的沒的親戚,就會變得更複雜,之前遇過的案例是,公公幫兒
子在外面找好女人,來會請求幫兒子離婚,原因是媳婦只生女兒生不出兒子,而言談之中
,充滿了對孫女的貶低。
還有很多光怪陸離的事都發生在這21世紀,大人在這種狀況下都感到無助困擾甚或是靠藥
物協助,更何況是小孩,然而家長們卻常常認為小孩還小不會懂或是小孩是他們的,忽略
了小孩其時承受的壓力並不亞於他們。而在這種狀況下,小孩走歪的機率也比較高(無論
是8+9的歪或是價值觀的歪皆屬之),不論家庭富裕與否。
每一個案例背後都是一個複雜的故事,所有恩怨情仇我無法全盤了解,只能盡量站在當事
人的立場去理解。當然我不是聖人,不是每個我都可以像聖母一樣包容。只是我非常希望
,這些案例中的雙方必須做好友善父母,孩子的學習對象只有你們。
扯遠了,我希望大家都有幸福美好的婚姻生活。總之,不管最後的走向如何,請原po重視
小孩的心聲和自主權,把孩子當成一個主體,而妳是保護這個主體的人。原文提及夫家不
准孩子叫別人爸爸,說如果妳生第二個,妳會不要他。在這些問題上我看不出妳想解決的
心,甚至沒在第一時間給孩子建立安全感(當然可能是妳沒寫出來)。事後也對孩子說:"如
果你叫叔叔爸爸,會讓叔叔很開心哦" 我其實滿想了解為什麼孩子對於叔叔的叫法是建立
在"想讓叔叔開心",而不是由他自發性的想叫就叫呢?
至於比較好的方式,前篇有更專業的溫柔系po文,妳真的該好好看~
最後,還是祝福妳能早日解決問題,除了為了自己,也讓妳的家人們都可以好過
(補被刪除推文,感謝版主Q)
推 meisya : 推推 03/12 00:46
推 suction : 我覺得個性決定命運 而他討好前夫及現任丈夫的這種 03/12 00:56
→ suction : 生存模式也即將傳給孩子 03/12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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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j大嗚嗚
我是批踢踢菜逼八 剛剛登進去電腦版修正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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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柔性勸導..抱持一點希望覺得他們會聽進去 不過這有時候真的是心病 需要專業諮商才可以解決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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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裡簡單回覆一下
如我所述 法院判斷的依據是訪視報告 父母雙方提供之證據僅為輔助功能 而且其所提供的證據大多是很客觀的財所證明之類的
想看到案主製造對前夫不利證據這類的劇情 我不能說不會有啦 但法院也沒那麼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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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當事人都會這樣啦 得溝通之後互相解決想法上的矛盾才可以談正事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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