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婆婆放話 有生之年不想看到我
※ 引述《Stenz (nothing)》之銘言:
: 我的認知是,我(+娘家)出了較大比例,所以我不需要向婆家退讓
: 我老公有取得一半產權,所以我應該也不算佔婆家便宜
: 現在小家庭的生活我們就靠自己,
: 所以家裡的事我和老公做主就好,是合理的權力。
: 當然我現在發現,婆家的認知和我差距很大
: 各位再幫我分析分析吧
出1200萬的有1200萬的話語權, 出400萬有400萬的話語權.
不然就是還錢,
不可能因為娘家給予小家庭較多, 婆家出的就變成屁.
爸媽不欠妳們什麼!!
在那邊說出較大比例也只是娘家爸媽若要插手有更大的話語權,
婆婆意思也很明白, 不然就還400萬.
女方出2/3, 男方出1/3卻取得了1/2的產權, 當然數字上來看不合理.
這點女方若要據理力爭當然合理.
但這跟公婆出了400萬是兩回事,
就算改登記男方1/3, 婆婆出了400萬還是會說嘴.
除非夫妻不要拿.
原PO表達的 自己+娘家出了較大比例,
要清算也只能跟老公算.
看是要跟老公收房租, 叫他付房貸, 看婚後財產要怎麼算.
而且實際在使用此房的是原PO夫妻.
對婆婆來說就是她出了400萬,
這400萬放在銀行還有利息, 拿來給原PO夫妻買房難道有收租,
還是可以主張賣掉賺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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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要的分析--
我的看法是婆婆本來就沒有要跟親家算是否各出50%,
她也沒那個必要.
對她來說就是小家庭拿了她400萬的資源.
至於1/2還是1/3, 反正錢還回去就重新登記.
婆婆只是想拿這400萬說嘴,
拿人手短.
她也不是真的缺這400萬, 以後還不是留給子孫.
要讓她沒轍, 沒辦法借題發揮, 就還錢吧.
當時拿錢來繳貸款, 現在若現金不夠就再把房子拿去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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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kytowerlll (1.160.200.135 臺灣), 01/20/2020 10: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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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現金不夠...
就打回原形,再去貸款還錢, 然後慢慢還房貸.
房貸怎麼還, 登記比例怎麼喬, 剛好可以重新再喬一次.
※ 編輯: skytowerlll (1.160.200.135 臺灣), 01/20/2020 1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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