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房貸&生活費與孝親費
※ 引述《p581581 (581)》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逛了房版兩個月 沒想到還是來這裡報到了
: 結婚真的是兩家人的價值觀碰撞 本來很開心地算好日子
: 因為還早 餐廳也都確認過 現在都還很好訂
: 現在因房貸的負擔 女方要求先暫停結婚的事情
女方要停就停阿, 我也勸妳好好想一想這個婚要不要結.
你的問題分成三個部分.
1. 買房自己決定, 沒有和對方討論
2. 對方認為買房負擔高, 不想買房 (想買房但叫你父親買)
3. 對方希望維持女兒薪水 1/3拿來做孝親 (未來開銷你要扛住, 不能壓縮到孝親費)
你目前的狀況是在婚前,還單身的時候,
用自己的錢(包含父親贊助)及貸款,買了套自己的房.
我自己也是在婚前就著手買房,
我也明白背貸款買房有好有壞.
對一些人來說, 可能名下已經有房是加分.
但對一些人來說, 她可能不喜歡這房, 而我也未必有能力再去買一間, 而變成扣分.
這是很自然的事情,
所以如果女方因為你買的房子她不喜歡, 又因為若嫁給你未來無法住理想居而不想結婚,
我覺得這些都可以理解.
但是這部分屬於問題1 , 和問題2,3一點關係也沒有.
且事實上問題1你已經解決了, 女友本身也接受了這間房.
也就是說不管是否有和女友討論,
始終會爆出問題2,3.
不然你以為你房子退掉, 重新討論買房
女方家族就突然不認為買房負擔重? 突然不會要你老爸吸收房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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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仔細想想就會發覺女方家長的重點只有一句 :
"結婚前男方父母就會把房子買好,甚至還有結婚時要過到女方名下"
人家一開始心裡盤算的就是要你準備一套房, 且女方不負擔任何一點.
更不予許這房貸納入兩人的家用分攤中.
其他講一堆其實都是屁話拉.
嫌買房負擔重, 又要說房子不是買在台中市的精華地段, 根本是找碴阿.
女方孝順是孝女, 一個月上繳超過1/3薪水,
結果要你爸當"孝子"來孝順兒子, 除了頭期款外還要房貸全吸收.
"甚至還有結婚時要過到女方名下喔"
講難聽點, 什麼叫做幫忙付房貸?
女方頭期沒出, 讓她房租當房貸繳還不好?
什麼叫做苦日子?
年薪六十萬, 上繳1/3只剩40萬.
換算下來一個才月3萬多, 你老爸頭期拿出來就不知到抵人家幾年的工作收入了.
有什麼資格嗆人家過苦日子?
或許這女兒從小父母疼到大,
結果到要結婚成家了, 不資助也就算了, 還講明未來1/3薪水照抽.
" 我把女兒養這麼大 從小都在台北 現在要嫁去台中
放棄一切重新來過 為什麼要幫你們負擔房貸 跟你一起受苦..."
抱歉這句話我會翻譯成, 我把女兒養這麼大, 就是等著未來要拿孝親的.
嫁給你之後, 要和你一起買房, 未來還會有育兒支出, 壓縮到我的錢怎麼辦?
兄弟, 人家腦筋都動到你家人頭上了, 要你老爸當孝子.
這你還吞的下?
不然我換個說法.
女方或許真的有那個本錢這樣喊價, 或反正人家條件要怎麼開是她家的自由.
那你就當作是你太窮, 沒那個屁股好嗎?
不管對方家裡條件多好,或宣稱多寵女兒,多辛勞的把女兒養大,以至於你太窮配不上.
但實際上你和她結婚, 還不如和一個平凡家庭女性但至少願意同甘共苦不會吸你血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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