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為了孩子還是為了當好孩子?
這麼說好了,你婚前有沒有和妳老婆討論過婚後要和媽媽住這件事?
a.有答應老婆,婚後不同住:
代表你本來就想放生,單親老母讓她一人住。
b.和老婆講好,婚後就是媽媽要一起住:
那就是你個人意志不堅定。
1.既然如你本文所說,你老婆和你媽其實處的不差,而且你們本身經濟條件也不錯,我直
接跟你講,那就斷了你老婆這念頭。
我媽婚前也說,要我們小夫妻自己去找適合的房,她和我爸自己再買棟小公寓,叫我問我
太太。
我直接我媽說:婚前就講好一起住,買一整棟有電梯獨立分層的透天,另外含車位不用管
理費,還比分開買划算。
所以不要跟我老婆講這件事,讓她有多餘的期待和幻想!
所以我選房的重點,就是能三代同堂一起互相照顧為主軸。
6000萬含裝潢在桃園就可以買到電梯獨立分層有車位有小花園大坪數透天,何必到台北市
擠破公
寓?
2.小孩學區這件事,說真的,有那個經濟基礎,真的要小孩念大安區,可以找仲介租戶籍
,不然就直接念私小私國中,有錢沒有辦不到的事。
3.你和你母親分開住,你打算一個月或一個星期回去探望照顧幾次?
我沒搬回家住前,週末假日就是要抱小孩回去跟婆家和岳家兩家看,時間被卡死死的。
現在搬回來住,每天都見面。假日我爸媽自己安排自己假日,我們夫妻自己安排要回娘家
或出去玩,自由很多。
另外有工作的夫妻,家有一老如有一寶,工作加班,不用擔心要去趕時間幼稚園載小孩,
小孩回家沒人顧,回家還有熱飯吃。
你只要在6-9點晚飯至小孩洗澡前,維護家庭和諧就好,9點大家解散各自回自己的樓層。
4.你單親家庭,我想問你,你媽年輕單獨扶養你時,有放生過你嗎?
我外公很有錢,但錢帶不進棺材,錢帶不給他安詳的晚年,錢只能讓他在晚年一直重複不
斷看不同國籍的看護。
我舅舅們,長年在國外和外縣市,每個都以為有付看護費,就叫有負責任。
只有我媽和我爸,每個月三次,從中壢到台中照顧他一個假日,然後我在中部念書工作也
常回去,一起在外公家聚餐。
我很清楚老人的孤寂感,是用錢買不到的,每當我們要離開時,我外公的眼神說明了一切
。
但他最渴望的還是,幾年才回來一次的舅舅們。
當我舅舅在我外公過世,回來嚎咷大哭,然後跟我講:你們這些不孝孫不孝子,讓阿公走
的很痛苦!
我只冷冷回一句:阿公最後要走的那一個月,我和媽媽兩三天就回來,幫阿公洗澡排便,
你人在哪裡?
至於我的爺爺奶奶,在我父親的堅持照顧下,很開心的在兒孫陪伴下,渡過晚年。
所以從此,我覺得我父母的晚年,他們值得在有兒孫陪同下,開心的渡完下半輩子!
所以我立下的結婚條件,就是能和我父母和睦相處,家庭和樂的另一半。和這個條件式衝
突的,直接掰掰!
現今生活條件發達進步,錢是很容易可以解決婆媳衝突的很多條件,不要輕易放生任何親
人,尤其是你單親老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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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233.1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38067308.A.B8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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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每個都基本上嘴巴逞強,但心裡對小孩親情的渴望,其實比任何人都還要深,尤其是
快走完盡頭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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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就在於自己有沒有清楚理解自己父母的個性,是嘴巴口頭講講,還是內心真希
望分開住。
在一昧只想達成老婆內心希望和期待時,有沒要好好自己和父母談過,達成共識。
所以當我親眼看到我的父母,都在盡最大的努力照顧他們的父母。不用他們跟我表達什
麼,我都知道他們內心最深的渴望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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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載兒子上課,簡短回一下
我們家年夜飯,每年都會邀請爸媽兄弟姐妹一起圍爐,裡面也有只生女兒沒兒子的長輩。
大家樂樂鬧鬧一起吃團園飯。
我所講的是,如果你真的在意節慶,平時就要和親戚間打好關係,家族間就要聯絡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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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妳要問我們這對夫妻的情況。
我還是要講婚前就講清楚雙方的需求很重要,因為只要大方向確定,其他只要小細節修正
,而不會去往雙方的底線走。
我的需求就是父母同住,三代同堂一家和樂,幫我老婆適應環境。
她對父母的需求沒像我一樣強烈,就每週有空帶小孩回台中娘家看她爸媽,然後包含旅遊
,這就是雙方溝通的結果。
交往到結婚,不是像古代抽籤,媒妁之言,都是經過時間了解彼此個性。
當雙方也有強烈的父母需求或是婚後無法共同三代生活的個性,就是要有強力斬斷的勇氣
,讓悲劇不會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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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回文講那麼清楚了,還再跳針孝道攻擊?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哪種照顧方式是孝與不孝,我只是把老人的結果和過程表達出來,
及我結婚需求條件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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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妳這句話的標準是要以“傳統婚姻“觀點,來表達我太太和我媽不孝對吧??
那我跟妳說,傳統婚姻的嫁娶,就是當女方嫁到男方家族,她的付出順位就是男方家>自
己原生家庭。
所以就傳統婚姻的順位,就是孝順是先幫助先生,而她的原生家庭只是她們有餘力的付出
。
因此如果以我媽我太太,用傳統婚姻的觀點來看,她們都已經做到自己本份優先順位的孝
順,另外在本份外有餘力的對原生家庭的孝順。
所以外公的際遇,用傳統婚姻來看,該承擔不孝責任,就是他的兒子和內孫,懂了嗎?
至於女權鬥士,可能又會跳針,那如果沒生兒子只生女兒的家庭呢?
用傳統婚姻價值來看,有聽過“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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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中間那段是用傳統婚姻觀點來看,不要再跳針我的價值觀認不認為不孝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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