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我爸趕我老公走

看板marriage作者 (佐藤必須死)時間5年前 (2018/09/27 14:05), 5年前編輯推噓154(1595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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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ww329 ( 川 川)》之銘言: : 老公陪我回台灣養病 所以暫住我家不到一個月 : 我爸跟我要了錢 因為我沒工作也沒錢 : 我老公就傳了訊息要我爸退我錢及不要跟我拿因為錢都是我老公給的有需要跟我哥哥拿 : 總之我爸就爆炸了 : 說他買的東西都要丟掉及限時離開我家 他不想再看到我老公 : 現在我們倆個在旅館睡覺 : 父親這麼不滿女婿 是不是沒救了 : 我們今年才新婚欸.... : 害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 我這樣上網抱怨是不是太三八 : 可是我真的好煩好煩好煩 : 我需要安慰 本版真的是先生就是該死 來整理一下條件 1. 房子是哥哥另外租給爸爸住的 2. 女兒是媽媽養大,爸爸未負養育責任 3. 夫妻已給爸爸 10000 不知道幹啥 4. 爸爸討第二筆2000,先生想討回來 簡單來說,房子是哥哥租的,給房租也是給哥哥,也確實給了 不過鄉民可能覺得一萬太少,可能要按五星級一天交八千 但我很好奇這些人兄弟姊妹回來借住幾天(只睡覺)是不是也都要收每日旅館費? 然後這爸爸沒負擔過養育責任,房子也不是他租的,他也沒供應伙食 說白了,這個人就是稱謂叫爸的路人甲,從頭到尾他的付出就是零 卻想討零用錢去花,也難怪這先生想把錢討回來 我比較好奇這爸爸只出過精子又是住在兒子租的房,也沒供餐也沒服務 怎麼會好意思去跟女兒討零用錢? 所以原po跟先生都沒錯,這爸爸以前沒養過你,現在也沒必要花錢討好他 回來借住哥哥的房,談好一天要給多少旅館費給一給就好 如果跟爸爸相看兩厭,看你們待多久,住旅館或找個短租即可,還更為舒適 根據你們的預算與時間可以考慮租套房或酒店公寓 如果會超過兩周甚至一個月,強烈推薦酒店公寓,不僅舒適且家具齊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45.19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38028351.A.2C4.html

09/27 14:07, 5年前 , 1F
一萬,其實去租個短期的套房,應該還是可以租到的。比起窩
09/27 14:07, 1F

09/27 14:07, 5年前 , 2F
在那,還要額外給錢好多了。
09/27 14:07, 2F
租不租一回事,我覺得比較爆笑的是 自己親兄弟姊妹從國外回來養病,跟我借房子住只睡覺不用招待 我是不可能去收什麼旅館費的啦 結果本版一堆人嫌一萬不夠,還拿旅館來比,那服務也有跟旅館一樣嗎?

09/27 14:19, 5年前 , 3F
手足回來住不收錢,你講的是情;可講到爸爸能不能拿錢,又
09/27 14:19, 3F

09/27 14:19, 5年前 , 4F
算起他有沒有養你,一下講情一下算分明?
09/27 14:19, 4F
你邏輯還可以嗎? 手足有交情就講情,更別提也給了哥哥一萬房租 那這爸爸只是有爸爸稱謂的房客,要講什麼情?

09/27 14:20, 5年前 , 5F
可是繳錢,也是繳給哥哥,而不是給爸爸做私人用途啊 囧rz
09/27 14:20, 5F

09/27 14:21, 5年前 , 6F
吃自助餐嗎?
09/27 14:21, 6F
繳了一萬借住哥哥的房,然後沒負擔過父親責任的人來討零用錢 你說這叫自助餐,你的邏輯還可以嗎?

09/27 14:21, 5年前 , 7F
要講錢,也給哥哥了,要講情,也不欠沒養育過的爸。
09/27 14:21, 7F

09/27 14:22, 5年前 , 8F
真的欠情,也是欠哥哥人情就是了。
09/27 14:22, 8F

09/27 14:22, 5年前 , 9F
該篇推文的風向讓我大開眼界...我把先生想像成媳婦的角色
09/27 14:22, 9F

09/27 14:22, 5年前 , 10F
就覺得好帥喔超有GUTS
09/27 14:22, 10F

09/27 14:23, 5年前 , 11F
我推妳這篇了,受不了原文底下一堆愛湊腳罵人的推文~
09/27 14:23, 11F

09/27 14:24, 5年前 , 12F
她還沒給哥哥一萬,一萬是給爸爸買烘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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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4:25, 5年前 , 13F
推 住酒店公寓 比在那邊受氣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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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14:26, 5年前 , 14F
回來台灣之前 已經先給一萬了=>她不是已經給一萬了?
09/27 14:26, 14F

09/27 14:26, 5年前 , 15F
養病要住的舒適的
09/27 14:26, 15F

09/27 14:27, 5年前 , 16F
原PO還沒給哥哥錢喔,1萬是買烘豆機、2千買咖啡豆
09/27 14:27, 16F

09/27 14:27, 5年前 , 17F
ok 那改一下
09/27 14:27, 17F

09/27 14:28, 5年前 , 18F
到底有人認真看文章嗎?明明是一家人(父、兄、妹三人之間
09/27 14:28, 18F

09/27 14:28, 5年前 , 19F
推你!
09/27 14:28, 19F

09/27 14:28, 5年前 , 20F
的金錢問題)自己的事,女婿卻跳出來叫岳父退錢,然後女婿
09/27 14:28, 20F

09/27 14:28, 5年前 , 21F
被趕出娘家門(女兒沒有被趕喔),sh大不要跳針什麼自己親
09/27 14:28, 21F

09/27 14:28, 5年前 , 22F
兄弟姊妹,被趕的是沒血緣的女婿。
09/27 14:28, 22F
你什麼時候產生了女婿被趕出去,女兒會獨自住在家裡的錯覺?

09/27 14:28, 5年前 , 23F
以為看到沒盡撫養職的父親不該是媳婦最討厭噓最兇的嗎?
09/27 14:28, 23F

09/27 14:28, 5年前 , 24F
連有賺錢但洗奶瓶換尿布怠情以往不是被噓得滿頭包 @@a
09/27 14:28, 24F
可能是因為 只出精子女方爸 vs 萬惡元凶女婿 => 爸爸win~ 如果之前一萬是被爸爸拿去,那這爸爸更沒有資格趕人 1. 這爸爸根本沒資格跟女兒討錢,結果還嫌不夠多 2. 房子是哥哥租的,要不要房租也是哥哥決定而不是鄉民決定 把爸爸這個稱謂拿掉,現在的情況就是 一個妹妹回台養病跟哥哥借房子住,然後一個房客討了一萬嫌不夠再討 被妹妹老公索回就氣噗噗把人趕出去 然後一堆鄉民憤怒狂噓妹妹怎麼當旅館收費繳房租給房客呢

09/27 14:29, 5年前 , 25F
原來 還沒付錢嗎?
09/27 14:29, 25F

09/27 14:30, 5年前 , 26F
原文寫得不清不楚的,看得好亂
09/27 14:30, 26F

09/27 14:30, 5年前 , 27F
要看什麼原因沒盡扶養職吧?爸媽離婚一人帶一個的話,媽媽
09/27 14:30, 27F

09/27 14:30, 5年前 , 28F
養女兒、爸爸養兒子,其實沒有虧欠啊,而且他版文章好像就
09/27 14:30, 28F

09/27 14:30, 5年前 , 29F
是這樣。
09/27 14:30, 29F

09/27 14:31, 5年前 , 30F
如果說要付1萬 沒付 那不就是佔哥哥便宜?
09/27 14:31, 30F
人家哥哥願意關你屁事?

09/27 14:33, 5年前 , 31F
推這篇
09/27 14:33, 31F

09/27 14:34, 5年前 , 32F
覺得 就算 哥哥有情有義 也不能批人家吧?
09/27 14:34, 32F

09/27 14:35, 5年前 , 33F
推 酒店公寓 還是比受氣好 住的比較舒適
09/27 14:35, 33F
還有 590 則推文
還有 32 段內文
09/28 14:38, 5年前 , 624F
小學生抓問題焦點的程度大概就這篇 只是這篇多一點成人的
09/28 14:38, 624F

09/28 14:38, 5年前 , 625F
筆法 去後面鑑賞一下什麼叫做高層次分析吧
09/28 14:38, 625F
的確我們層次不同,畢竟只有小學生才會以為通靈代替哥哥發言叫層次高 後面那篇一樣是通靈哥哥代言授權爸爸收租,前提錯,後面就全錯

09/28 15:57, 5年前 , 626F
幫補血
09/28 15:57, 626F

09/28 16:40, 5年前 , 627F
好可憐 前面還在釐清關係講的東西抓著猛打 到底是多心虛
09/28 16:40, 627F

09/28 16:43, 5年前 , 628F
同一句一直重複講 的確是小學生做的事啊
09/28 16:43, 628F

09/28 16:48, 5年前 , 629F
shamanlin: 爸爸有給租金才能當二房東 哪條法律規定的啊XD
09/28 16:48, 629F

09/28 16:49, 5年前 , 630F
shamanlin:哥哥讓爸爸當管理人,租金照樣是給哥哥
09/28 16:49, 630F

09/28 16:50, 5年前 , 631F
而不是爸爸想要就要? 哪條法律規定的啊 XD?
09/28 16:50, 631F

09/28 16:53, 5年前 , 632F
民法443承租人非經出租人承諾,不得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
09/28 16:53, 632F

09/28 16:54, 5年前 , 633F
但租賃物為房屋者,<<<<<除有反對之約定外>>>>>
09/28 16:54, 633F

09/28 16:55, 5年前 , 634F
承租人得將其一部分轉租於他人!!!!!!!
09/28 16:55, 634F

09/28 16:55, 5年前 , 635F
所以你的邏輯到底多了不起可以抵觸法律啊
09/28 16:55, 635F

09/28 16:57, 5年前 , 636F
而且從哪裡可以看出他爸沒給她哥租金 到底誰通靈
09/28 16:57, 636F

09/28 17:29, 5年前 , 637F
..............抱歉, 我用的是疑問句哦...
09/28 17:29, 637F

09/28 17:30, 5年前 , 638F
你的前提一開始就錯了, 所以你後面說的.................
09/28 17:30, 638F
你要把臉送上來打,我無所謂啊 以下是你自己講的話 ----------------------------------------------------------------------- 有常識的人應該都知道, 房子需要有人住有人打理才能住人 今天他爸是長住在那裡的, 女兒只是過客 如果對他哥來說, 房子給他爸住的同時也授權他爸任意使用包括另外轉租分租 那他爸就不是單純的房客, 而是 [二房東] 的角色 他爸和女兒收的錢就是 [房租] ----------------------------------------------------------------------- 錯 你什麼時候通靈代表他哥讓他爸轉租分租了? 文中沒有任何他哥讓他爸轉租分租的事情,你就是通靈,後面都全錯 然後你又說 ----------------------------------------------------------------------- 如果他哥不准他爸自行轉租, 那好歹他爸也是那個房子的 [管理人] 他爸和女兒收的錢就是 [管理費] 除非他哥就是明言講清楚不准他爸收錢, 不然他爸要錢也沒有什麼不合理的 ------------------------------------------------------------------------ 錯 不是住在那邊就叫管理人,就可以隨便跟新房客收費 他哥讓他爸住在那邊,不代表有授權給他爸當二房東去分租收錢 他哥讓他爸住在那邊,不代表有授權給他爸當管理人跟女兒收管理費 你什麼時候通靈代表他哥有授權他爸當管理人去跟人收管理費了? 那根據文章可以得知的事實是 1. 他哥租了一間房子讓他爸住 2. 他哥讓妹妹住去那間房子,而且沒跟妹妹要錢 法律上擁有正當使用該房子權利他哥,授權讓妹妹去住那間房子,而且沒要錢 唯一有權利跟妹妹要租金的哥哥都沒要錢,也沒說授權讓他爸去要錢 結果你在那邊各種通靈哥哥授權讓爸爸收房租收管理費 通靈人大戰啊? 這種通靈邏輯不要拿出來丟臉號稱商業邏輯好嗎? 更別提他爸是用管理費跟租金的名目去要錢嗎? 也不是耶 他爸是直接要錢去買咖啡機跟咖啡豆耶 你什麼時候產生了原文他爸要管理費跟租金的錯覺了? 我看你跟Lenyog一起去結拜當通靈童子小說家好了,一下通靈一下改別人文章內容的

09/28 17:53, 5年前 , 639F
推,一堆○|▔|_
09/28 17:53, 639F

09/28 18:18, 5年前 , 640F
我覺得這篇原po回得超好笑 邏輯我給100分 認真推
09/28 18:18, 640F

09/28 18:40, 5年前 , 641F
所以說我以後一定要生一狗票女兒來挖女婿的錢^_^,反正只要
09/28 18:40, 641F

09/28 18:40, 5年前 , 642F
女兒願意給,誰都不能嘴,小家庭的狀況怎樣都跟我沒丁點屁
09/28 18:40, 642F

09/28 18:40, 5年前 , 643F
關係。
09/28 18:40, 643F
真的,生女兒多好 射精之後你可以完全不養她,哪天女兒女婿回兒子租的房養病的時候 就可以跑去跟沒工作沒收入你也沒養過她的女兒要錢買奢侈品 網路上還會有無數通靈童子支持你,多棒!

09/28 20:36, 5年前 , 644F
上一篇如果性別對換一定被慘噓~推這一篇
09/28 20:36, 644F

09/28 21:29, 5年前 , 645F
=.= [如果] 二個字寫在最前面你是沒看到嗎?
09/28 21:29, 645F

09/28 21:30, 5年前 , 646F
明明白白就一個假設句在那,我是真不明白你是在通靈啥?
09/28 21:30, 646F
因為你沒看懂 他先說 1. 如果哥哥授權給爸爸收租,那爸爸就能收租金 <= 正確,要授權才能收 再說 2. 如果哥哥沒授權給爸爸收租,那爸爸也是管理人能收管理費 <= 錯誤,要授權才能收 又說 3. 除非哥哥明言禁止爸爸不能收錢,不然爸爸收錢很合理 <= 錯誤,要授權才能收 但實際上在此案例中,哥哥是直接讓妹妹這那邊而且沒說要收費 而爸爸自己跑來討錢的名義也不是租金或管理費而是買咖啡機跟咖啡豆 這兩個通靈童子不斷用通靈的方式排除掉哥哥根本沒說要收錢的現實 然後代替哥哥發言各種收租金收管理費很合理 這件事情打從一開始就不是不付租金或管理費所以被踢出去 而是哥哥讓妹妹住這房子,爸爸討零用錢買東西,討一討被要回去不爽就趕人

09/28 22:16, 5年前 , 647F
岳父換成婆婆一定超精采XD
09/28 22:16, 647F
※ 編輯: shamanlin (61.228.6.252), 09/28/2018 23:53:46

09/29 00:01, 5年前 , 648F
09/29 00:01, 648F

09/29 03:41, 5年前 , 649F
推這篇邏輯清楚
09/29 03:41, 649F

09/29 07:34, 5年前 , 650F
這篇推文中一堆理盲的程度太令人嘆為觀止了
09/29 07:34, 650F

09/29 09:56, 5年前 , 651F
推這篇!!!真的不知道為什麼一堆人雙重標準!
09/29 09:56, 651F

09/29 10:11, 5年前 , 652F
這篇原po真的邏輯超好好幽默!!!
09/29 10:11, 652F

09/29 10:18, 5年前 , 653F
Len大就是毫無邏輯還硬要吵硬拗那種~令人歎為觀止
09/29 10:18, 653F

10/04 10:20, 5年前 , 654F
比起某些不尊重專業的媽媽 我覺得還好啦
10/04 10:20, 654F

10/05 10:50, 5年前 , 655F
回文好嗆,比老公還生氣
10/05 10:50, 655F

10/07 09:58, 5年前 , 656F
推這篇,她先生處理的好
10/07 09:58, 656F

10/12 16:42, 5年前 , 657F
我看有人理不過本文作者的,也只能趁風頭過,偷偷在推文放
10/12 16:42, 657F

10/12 16:42, 5年前 , 658F
箭。
10/12 16:42, 658F
文章代碼(AID): #1Rh7C_B4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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