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老婆要離婚

看板marriage作者 (從來沒有)時間6年前 (2018/05/26 03:05), 6年前編輯推噓14(1408)
留言22則, 17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3/17 (看更多)
法官是按照法律判決的。 就算蒐證到岳父岳母家庭狀態不好,不利孩子教育環境,而監護權會判給 男方時。 這時女方,不簽字協議離婚就好了啊。然後這時要用到判決離婚要件: 女方我認為沒有一項符合可以判決離婚的。原po也沒有和岳父岳母共同生活, 判決離婚是不成立的。 就算用憂鬱症或心理健康當離婚要件,首先要證明配偶有症狀,至少目前 是沒有證據的。 就算假設另一半有憂鬱症之類,法官也不太可能在婚姻家庭還沒出問題前就 判決離婚,通常憂鬱症會到判決離婚,整段婚姻和家庭都是已經殘破不堪了。 而且身心疾病是可以吃藥治好的,要到「重大不治」才能判決離婚, 而重大不治必須要醫生證明,根據醫學,許多身心症都是能治療的。 總之結論就是: 協議離婚:當女方發現拿不到監護權時,她就不會簽字離婚。 判決離婚:目前看不出來有讓法官可以判決離婚的要件。 這是我目前的法律見解,供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0.43.1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27275132.A.FBC.html

05/26 03:17, 6年前 , 1F
推專業
05/26 03:17, 1F
※ 編輯: Max11 (118.170.43.185), 05/26/2018 03:39:16

05/26 04:20, 6年前 , 2F
最好讓太太動手打自己然後驗傷
05/26 04:20, 2F

05/26 04:23, 6年前 , 3F
很陰謀地想,最好把南部房子出租,搬到北部製造和岳父母同
05/26 04:23, 3F

05/26 04:23, 6年前 , 4F
住的事實然後蒐證?
05/26 04:23, 4F

05/26 04:29, 6年前 , 5F
....感覺要互相傷害到女方主動打人才能順利得到監護權
05/26 04:29, 5F

05/26 04:29, 6年前 , 6F
這感覺實在太瓊瑤了...
05/26 04:29, 6F

05/26 04:31, 6年前 , 7F
如果只有自己受傷就算了 就怕兩個小孩也跟著受童年創傷
05/26 04:31, 7F

05/26 05:49, 6年前 , 8F
要有家暴記錄嗎
05/26 05:49, 8F

05/26 06:14, 6年前 , 9F
言語暴力不算 ??
05/26 06:14, 9F

05/26 07:24, 6年前 , 10F
你學法律的嗎
05/26 07:24, 10F

05/26 09:00, 6年前 , 11F
要硬起來不帶孩子去娘家吧,性別相反等做得到了
05/26 09:00, 11F

05/26 09:10, 6年前 , 12F
我建議你還是繼續蒐證 證據愈多愈有機會判決離婚
05/26 09:10, 12F

05/26 09:53, 6年前 , 13F
先不帶孩子去娘家 老婆要就醫
05/26 09:53, 13F

05/26 10:01, 6年前 , 14F
民法第1052條第2項可以打官司
05/26 10:01, 14F

05/26 10:44, 6年前 , 15F
推樓上,民法1052條第2項明明就可以判離婚,親屬法改成
05/26 10:44, 15F

05/26 10:44, 6年前 , 16F
破綻主義已經很久了
05/26 10:44, 16F

05/26 11:43, 6年前 , 17F
一方不同意要離婚真的有難度
05/26 11:43, 17F

05/26 11:52, 6年前 , 18F
要先簽好離婚協議書,在老婆又再張的時候,馬上拿出來,
05/26 11:52, 18F

05/26 11:52, 6年前 , 19F
讓她一時腦衝,簽下去。
05/26 11:52, 19F

05/26 17:50, 6年前 , 20F
簽下去也沒用,還要去戶政事務所登記才生效阿
05/26 17:50, 20F

05/26 18:46, 6年前 , 21F
不履行夫妻實質關係如何?
05/26 18:46, 21F

05/27 04:13, 6年前 , 22F
其實精神虐待沒那麼難離
05/27 04:13,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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