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版規11,20-1 之討論

看板marriage作者 (感謝生命)時間7年前 (2016/09/14 10:45), 編輯推噓-4(71118)
留言36則, 1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標準的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 知不知道為何站規要訂定類似條文 是因為很多沒有管理的論壇 會有很多"明顯觸法"的文章 所以過去都會寫這樣的條文 那何謂明顯觸法? 就像有些人說 版友都不是念法律的 很簡單啊 從嚴認定 還是不懂? 當你寫出來的東西 已經有人會找你泡茶喝咖啡時 那就是從嚴認定的標準 例如花錢要性交易的 例如在網路散播要刺殺總統 還教唆哩.... 到底知不知道 法律上教唆的定義是甚麼 那有人跳太平洋 要不要把呂秀蓮抓起來關? 這就跟很多愛拿誣告罪出來用一樣 就是因為我們不是法官 所以會盡量避開所謂的模糊地帶 只會針對明顯重大情節的案例動刀 而不是拿模糊地帶來作為處罰工具 這跟情節輕重一點關係都沒有 因為這已經是最後的大刀 還把責任丟到版務身上 要講法喔? 還蠻想問問憑甚麼執法? 話說版主不是請假嗎? 請問請假的警察可以執法嗎? 對象是有多罪大惡極? 需要你這麼辛苦 連銷假動作都沒有就急著回來處理 還是只是為了配合版友藉題發揮 找理由水桶 麻煩的話題人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09.1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73821156.A.392.html

09/14 10:47, , 1F
我請假沒錯,可是判決是另一個板主處理的啊@@"
09/14 10:47, 1F

09/14 10:48, , 2F
而且請假是報備制,也不用銷假吧,最少制度上沒說要
09/14 10:48, 2F

09/14 10:49, , 3F
我滿喜歡國考大的,真要真對他,過去檢舉他的檢舉多了去
09/14 10:49, 3F

09/14 10:50, , 4F
不用特別靠這次來禁言他
09/14 10:50, 4F

09/14 10:59, , 5F
討論很好不需太多臆測安帽子啦
09/14 10:59, 5F

09/14 11:06, , 6F
我也喜歡ncku板友 雖然常發文被噓 但有時看他文章能紓壓
09/14 11:06, 6F

09/14 11:07, , 7F
只是目前板規就是 違規,不違規 2種 我們會考慮修改
09/14 11:07, 7F

09/14 11:17, , 8F
不喜歡把版主判決硬染上個人喜好的色彩 板上比國考討
09/14 11:17, 8F

09/14 11:17, , 9F
厭的人多的是
09/14 11:17, 9F

09/14 11:19, , 10F
如果針對板主個人有意見,請用信件聯絡,謝謝
09/14 11:19, 10F

09/14 11:20, , 11F
最後面的臆測太超過了吧...
09/14 11:20, 11F

09/14 11:35, , 12F
嗯?純噓後面臆測
09/14 11:35, 12F

09/14 11:40, , 13F
推倒數2句。版主好配合^^版主辛苦了
09/14 11:40, 13F

09/14 11:42, , 14F
配合版友藉題發揮?請看置底檢舉區,有人檢舉板主就要去
09/14 11:42, 14F

09/14 11:42, , 15F
處理,昨天違規判決出來後,我因臨時要接小朋友去看診,才
09/14 11:42, 15F

09/14 11:42, , 16F
委託s板主幫忙處理違規收文及水桶之動作.請別擴大解讀呦
09/14 11:42, 16F

09/14 11:46, , 17F
都得眼見,才能為憑了。啊請問亂臆測的是有看到嘛
09/14 11:46, 17F

09/14 12:09, , 18F
自己也不懂法的一堆男的為了護航一個自找麻煩男發了一
09/14 12:09, 18F

09/14 12:09, , 19F
堆模糊焦點護航文。在我看來也只是為了性別沒有在理智討
09/14 12:09, 19F

09/14 12:09, , 20F
論啊。
09/14 12:09, 20F

09/14 12:15, , 21F
應對事不對人
09/14 12:15, 21F

09/14 13:16, , 22F
ivan0928網友,您這樣的推文真是無差別地圖泡耶
09/14 13:16, 22F

09/14 13:28, , 23F
請不要添亂
09/14 13:28, 23F

09/14 13:47, , 24F
您誤會可大了。專業懂法的男版友明明沒在地圖裡呀。你
09/14 13:47, 24F

09/14 13:47, , 25F
怎麼亂說別人地圖砲呢?既然論法大家期待的是有意義的專
09/14 13:47, 25F

09/14 13:47, , 26F
業見解,像“我覺得”這類模糊又灰色的文章就不用再藉題
09/14 13:47, 26F

09/14 13:47, , 27F
發揮了。不是嗎?
09/14 13:47, 27F

09/14 14:33, , 28F
請假的板主趕回來處理板務 這樣也會被罵,還真是欲加之罪。
09/14 14:33, 28F

09/14 14:33, , 29F
板主都說會改判,你最後兩句要不要收回去?
09/14 14:33, 29F

09/14 14:33, , 30F
你這篇是在說自己?
09/14 14:33, 30F

09/14 15:15, , 31F
09/14 15:15, 31F

09/14 15:15, , 32F
09/14 15:15, 32F

09/14 15:32, , 33F
這篇是針對板主吧
09/14 15:32, 33F

09/14 16:55, , 34F
對事不對人+1
09/14 16:55, 34F

09/16 01:27, , 35F
哈哈,推一個紓壓。只是一旦有人檢舉就處理不完,板主辛苦
09/16 01:27, 35F

09/16 01:27, , 36F
09/16 01:27, 36F
文章代碼(AID): #1NsBdaEI (marriage)
文章代碼(AID): #1NsBdaEI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