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代Po] 有時候覺得我選錯結婚對象了

看板marriage作者 (長髮馬尾控)時間7年前 (2016/09/05 00:05),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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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amda: 小孩長大上國中後,大概就不會要家裡陪了 09/02 08:20 → lamda: 所以換個角度想 好好珍惜可以帶孩子的時光吧 09/02 08:20 再補充一點 以前小孩還比較小的時候 岳母就曾和我說過 "小時候有機會就多陪陪 不然等到國中大一點 他就不要你跟了" 事實上真的是這樣 我大兒子在小學的時候 如果出門還會牽我的手 但國中以後就不太會再做這樣的事了 現在他會出門自己騎腳踏車 或坐公車到目的地 有時候甚至也自己跑去北投公園抓寶物 (家在松山區) 需要父母陪的機會少了很多 所以還是建議原原波 小時候可以多陪他們一下 有機會就多拍照留念 不然等到小孩大了之後 一方面是看起來沒那麼可愛了 一方面是也可能會躲鏡頭 (有時候小孩還會說他有肖像權 令人聽了真是啼笑皆非) 要拍照的難度增加不少XD 推 S12341234: 溫馨 09/02 09:27 推 annle1217: 6歲就可以單獨在家了 20歲指的是完全成年 09/02 11:37 推 i9100: 滿五歲好像就可以了... 我不確定. 09/02 11:39 單獨在家 我的印象是12-13歲左右 六歲還太小了 如記憶有錯誤請再指正 → dddcccbbbaaa: 在婚姻裡 沒有自己 09/02 19:49 → dddcccbbbaaa: 只有某人的老公 某人的老婆 09/02 19:49 → dddcccbbbaaa: 要做自己 可以離婚去做自己 09/02 19:5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50.9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73005143.A.E3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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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法第51條: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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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得使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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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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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提供法律來源 不過這標準好像比想像中的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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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一直以為小孩超過12歲才可以自己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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