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充滿謊言的三年婚姻

看板marriage作者 (小王子與狐狸)時間8年前 (2016/04/13 01:06), 8年前編輯推噓16(16017)
留言33則, 1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原文恕刪 看到一些與法律相關的推文,忍不住回應一下 1. 有時間壓力的是男方與小三(特別是懷孕)→沒錯 但是原Po動作要快,他們辦婚禮就沒意義了→No 97.5.23起,我國實施結婚登記制,他們辦婚禮,在法律上無意義,原po仍是配偶 2. 讓他們結婚,再告重婚罪→理論上正確 但是,同上,實施結婚登記制後,必須辦理登記,才是法律上有效的婚姻, 就現今制度,比較難想像戶政機關沒發現男方已結婚,再讓他登記一次 3. 曾聽過有人結婚、離婚當天一起辦→理論上是採儀式婚的時代 由於以前採儀式婚,有些人只辦儀式,沒登記,也是有效的婚姻(所以很容易重婚) 但是離婚採登記制,因此,只辦儀式沒辦結婚登記的夫妻,如果要離婚, 會發生先登記結婚才能登記離婚的荒謬情形 (學說還實務好像有不同見解,忘了) 應該不是因為財產的關係(也可能跟以前的夫妻財產制有關,但無論如何, 依照現行法,婚後財產才是分配的對象) 4. 告男方詐欺、背信?→No 詐欺罪與背信罪保護的是「財產損失」,不是情感。除非有財產上損失。 跳脫法律,在情感層面來說,這男的真的沒甚麼可以期待的 如同網友們所說:蒐證→提告→求償,一定要讓他付出代價 找個律師(可以先找各地的法律扶助基金會或縣市政府諮詢), 非必要不要和男方及小三接觸, 最後,再好的律師,上了法庭,還是要靠證據說話,一定要保護自己、保全證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243.1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60480790.A.6B8.html

04/13 01:08, , 1F
所以欺騙感情的正義是怎麼執行的?
04/13 01:08, 1F
您可參考 https://goo.gl/4LKpgs 不過這篇是講民事請求,與背信、詐欺的刑事責任不同 民事請求才能讓當事人拿到賠償金,刑事責任可能讓被告被關,如果易科罰金,是繳給國 家 法律保護的是配偶的身分權,例如文章所講,或是下面講的通姦罪

04/13 01:22, , 2F
樓上,感情被騙只能認了,除非能證明「愛」幾斤幾多錢,這
04/13 01:22, 2F

04/13 01:22, , 3F
也是倡導通姦除罪化的原因! 我不能讓你在情感上付出代價
04/13 01:22, 3F

04/13 01:22, , 4F
,至少讓你從財產上好好彌補我~
04/13 01:22, 4F
※ 編輯: kleinerprinz (111.240.169.76), 04/13/2016 01:34:27

04/13 01:31, , 5F
欺騙感情的正義要等天罰 建議多拜拜
04/13 01:31, 5F
※ 編輯: kleinerprinz (111.240.169.76), 04/13/2016 01:34:56

04/13 01:37, , 6F
這樣講要賠償妻方寶貴的青春不就有年齡對罰鍰的計價公
04/13 01:37, 6F

04/13 01:37, , 7F
式?
04/13 01:37, 7F

04/13 01:38, , 8F
但婚禮就能告成侵犯配偶權 可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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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1:48, , 9F
民事請求不是罰鍰,這裡就是種賠償。不太明白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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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1:48, , 10F
年齡」的意思,能否麻煩Gruenherz大多說明一些?
04/13 01:48, 10F

04/13 01:51, , 11F
推這篇
04/13 01:51, 11F

04/13 01:59, , 12F
如果妻方第一段婚姻在20-45歲 第二段婚姻在50-75歲 都
04/13 01:59, 12F

04/13 01:59, , 13F
因爲雄方發揮本能而婚姻破碎,這兩個雄性要賠償的毀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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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1:59, , 14F
金會因爲妻方年齡的不同而不同嗎? 如果不同要怎麼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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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1:59, , 15F
算金額?
04/13 01:59, 15F
法律沒有規定,這兩個問題必須大量閱讀以及整理判決,才能得到答案。老實說,我沒做 過這方面的統計,不敢貿然回答。雖然我的直覺是這沒有法理依據,但也許法官在個案中 有不同見解。如有興趣,建議到法學資料檢索系統用關鍵字查詢。

04/13 02:06, , 16F
如果不是罰錢,那怎麼對賠償物(有形)或賠償行為(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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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2:06, , 17F
形)做價值鑑定?
04/13 02:06, 17F
如上所說,民事賠償,只是它不叫罰鍰或罰金。用語問題。 不知您是否討論這個?

04/13 02:16, , 18F
推這篇
04/13 02:16, 18F

04/13 03:44, , 19F
證據多備份幾份,免得東西不見就糟了
04/13 03:44, 19F

04/13 05:15, , 20F
04/13 05:15, 20F
※ 編輯: kleinerprinz (114.136.70.145), 04/13/2016 09:34:24

04/13 09:45, , 21F
如果小三懷孕的話,那不用準備證據了.
04/13 09:45, 21F

04/13 09:45, , 22F
DNA出來是原Po先生的,通姦罪成立.
04/13 09:45, 22F

04/13 09:46, , 23F
DNA出來不是原Po先生的,那原Po可以哈哈大笑.
04/13 09:46, 23F

04/13 09:47, , 24F
第二個情形好像對原Po先生是個更沉重的打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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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0:16, , 25F
謝謝你的建議
04/13 10:16, 25F

04/13 12:07, , 26F
推專業
04/13 12:07, 26F

04/13 12:11, , 27F
這個故事裡,能告詐欺的應該只有小三,而且小三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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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2:11, , 28F
要提出不知男方已婚的證據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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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4:45, , 29F
推有建設性
04/13 14:45, 29F

04/13 17:17, , 30F
推這篇,原原po要堅強起來,把該要的都要到再簽字離婚喔
04/13 17:17, 30F

04/13 21:39, , 31F
長知識
04/13 21:39, 31F

04/13 23:36, , 32F
感謝這篇的分享啊!真的長知識了
04/13 23:36, 32F

04/17 04:15, , 3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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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3IiMQu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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