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前] 關於婚後的工作與金錢問題

看板marriage作者 (雞尾酒)時間9年前 (2015/01/28 12:55), 9年前編輯推噓2(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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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就分段回,因為閣下的文章段落主題分明,好工程師 XD。 ※ 引述《nicegun (怎麼會這樣)》之銘言: : 文長.. : 我32歲,家住台北世新附近,目前在新竹上班七年年薪約150w : 父母退休公務員,經濟無虞 : 女生小我六歲,家住天母,現在在台北某家電信公司總部工作, : 對於目前工作環境內容很滿意,年薪大約50w~60萬, : 父親工作能力強,媽媽生小孩後在家當全職媽媽, : 平常跟天母全職媽媽喝下午茶,偶爾出國玩 : (後面提到的可能跟家庭觀念有關) : 交往將近兩年,平時感情不錯,每個周末回台北見面約會 : 兩年期間只有一次真正因為兩個觀念不同吵到分手, : 1.女方認為平常出去吃飯約會應由男生出錢 : 因為我年紀大加上賺的比她多,我當時觀念是提出公用帳戶 : 我放七成她放三成但被拒絕 從這個部分來看,你真的比較愛錢,而且對錢很重視。或是說, 你討論錢的分配和使用,對你來說就像呼吸一樣正常。 但是,but,就是這個「但是」,很多人,尤其是女人,對這件事 情是很不願意討論的。因為女人在婚姻中,最需要就是男人的金錢 供給,而男人最需要的是性和小孩。我們都知道,時間和金錢是 最珍貴的,你婚前都不願意給她,婚後可能嗎? 其實也算了,反正你女友結婚後也準備不上班,錢都是你出。 補一下我最認同搭訕教主的文章 https://www.ptt.cc/bbs/CATCH/M.1159273351.A.D48.html : 2.她認為出去逛街男生應該幫女生拿包包,但我女生包包上身會很彆扭 : 當時提出可幫拿包包之外的所有購物袋或是包包內的重物 : 但也是吵得不可開交 個人要求,言情小說太多變成公主的結果。不予置評。 : 這兩點後來溝通後有達到共識,出門費用大概8:2 : 包包則是會把她包包內重物丟進我包包。 : 最近開始談到將來結婚後的金錢與工作問題: : 1.金錢方面 : 女方希望將來她賺的錢全部歸她,不能動用, : 編列為急難救助金(說是我失業以後可以用) : 我賺的部分負責所有家用,剩下的全部給她管, : 然後另開一個帳號,裡面固定會放兩萬塊左右的零用錢 : 女方提到的是安全感的問題,認為男生有錢就是會有外遇問題 : 若是金錢不給她管則要把我三年前在景美買的房子過戶給她 : 包含日後她想在天母買的房子 : 我提過是不是女方也可以負責一部分家用 : 或是按年薪比例納入家庭公用基金但被拒絕 : 我工作後有開始記帳,對於數字敏感度較高,也有省錢存錢的觀念 : 女方則是吃的部分因為小時曾經富裕過因此習慣會挑餐廳(後來彼此有達到平衡) : 不會崇尚名牌買衣服會挑周年慶換季打折,但容易忘東忘西沒有記帳習慣 : 除了我身邊只有兩萬塊我感覺會綁手綁腳之外,對於她的數字觀念我也有點顧慮 : 偶爾會告訴她要省要存錢,所以她認為婚後我會管他的購物等等,她會有壓力 : 我認為給女方安全感是男生的責任,我想到的是可以把薪轉戶的存摺印章交給女方 : 這樣就不會有我一次提領鉅款給小三的風險,但提款卡還是留在自己身邊 : 是否有更好的做法? : 女方對於婚姻有很大的不安,說法是掌握經濟大權男生就不能亂搞 : 但我感情紀錄坦蕩,沒劈腿不曾搭訕,台北新竹遠距也是乖乖地 簡單來說,就是錢歸她管讓她用到爽。 版上一般來說的公平方式,就是男女方出家用,然後剩下的錢自己管。 這個就沒有對錯問題,而是看誰比較想結婚。 偏偏妳女友26歲,在人肉市場的價值最高的時候,除非你潘安再世,或是 有錢到爆,不然都是女方說了算。看起來你沒有很帥也不是小開,所以只好 自行考慮啦。 : 2.工作方面 : 考量到日後家庭總收入,我希望能保留住我目前的工作, : 婚後女方來新竹,但女方電信業雖然在新竹有很多工作機會但就只能找門市, : 會有業績壓力且薪水較少,因為女方很滿意目前工作, : 我也不想剝奪她現在得來不易的環境, : 言談中發現女方認為生小孩後應該在家當全職媽媽, : (女方另有提過可以另外買在南港,這樣離天母和我家都近,但我景美房貸未清) : 這部分還沒結論,畢竟離結婚還有一至兩年,工作變數太大 : 解法可能是之後就住景美的房子,然後我再台北新竹通車, : 或是我放棄新竹工作回台北,但薪水剩六七折 : 這樣的狀況有甚麼更好的做法? 這個部分的重點,從來只有一個:「女方不願意離開台北!!」。 基本上,她就是個Taipei Girl,全台灣只有三個區域:台北市、 台北縣(不叫新北市喔)、以外(未開化的蠻荒鄉下)。 她就是不想離開台北去蠻荒的鄉下生活,她就是不想不想不想不想 不想不想不想不想不想~~~~~~~~~~~~~~~~~~ 不要想找任何理由說服她,這是絕對不可能的,放棄。 這個第一點金錢還難搞。金錢上,她有了房子還可以接受錢歸老公 管,第二點就牽扯到生活的重心。 在家人、朋友與生活均在台北而言,搬去新竹的下場,就是永無 止境的想回台北,最後搞到假日夫妻並離婚。 : 若是雙薪家庭,像我們這樣的收入比例,要求女方一起為家裡金錢付出貢獻 : 部分家用就好(其實是感受問題),房貸甚麼的我認為應由男方負責 : (她的意思是家中有很多不是金錢能衡量的,但我也不是不會做家事) : 像這樣的要求在現在這個社會環境常見嗎? : 目前狀況有點在冷戰,女方有點拒絕溝通,對話愛理不理 : 其實我現在價值觀有點混亂,若我有太自私或是盲點麻煩提點我一下 : 我知道這最後是兩人之間的問題,只是想聽聽大家碰到這些問題如何處理, : 抱歉敘述有點紊亂,謝謝大家! 前面網友說的好,說穿了,就是誰比較想結婚,誰去妥協。妥協的結果, 會讓妥協的一方有仇恨的種子放在心中,最後爆發出來而影響婚姻。 看起來,女方目前26歲,再找下一個說不定更好。我個人建議如下: (1)換女友;不過這不是你要的,所以只剩下(2) (2)開始花時間找一個台北也有 150w/年 的工作。 -- 我的blog,懷念的山外幫 http://blog.pixnet.net/djboyle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229.1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22420944.A.E91.html

01/28 12:57, , 1F
天母和南港好近?我一點都不覺得XD
01/28 12:57, 1F

01/28 12:58, , 2F
但台北定義無誤,我也不會說台北縣是新北市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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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3:15, , 3F
不過平心而論,也沒非常公主
01/28 13:15, 3F
以原po目前寫的,我也覺得沒有那麼公主。 ※ 編輯: djboy (1.161.229.161), 01/28/2015 13:21:37

01/28 13:34, , 4F
你叫我廢文少發點 結果發文內容跟我的差不多 你怎麼了?
01/28 13:34, 4F
至少至少,我有給建議啊~~~ 你除了 8:2,還有啥? 有啦有啦 =>「把景美賣掉買南港不就好了...」

01/28 13:41, , 5F
我也覺得沒很公主,但很自私
01/28 13:41, 5F
※ 編輯: djboy (1.161.229.161), 01/28/2015 13:52:14

01/28 13:57, , 6F
「女人在婚姻中,最需要就是男人的金錢」?何來根據?
01/28 13:57, 6F

01/28 14:00, , 7F
「女人在婚姻中,最需要就是男人的金錢」?何來根據?
01/28 14:00, 7F
昨天,mux3520的文章,就是最好的例子。 老公辭職回台在家找工作,也有做家務,馬上被老婆冷言冷語以待。 這沒有什麼好辯解的,妳能夠接受老公在家當主夫再說。 ※ 編輯: djboy (1.161.229.161), 01/28/2015 14:28:33

01/28 14:48, , 8F
你id寫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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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6:02, , 9F
啊不是說家務有給?男的做就變無給?原波干脆去國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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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說不定當地妹鄙視包包要給男伴背的人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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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8:18, , 11F
我可以接受老公當主夫耶...不要叫我當就好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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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8:49, , 12F
哪天我薪水高過老公他要當主夫帶小孩我會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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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9:36, , 13F
害我浪費時間進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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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19:38, , 14F
我覺得D大那兩句很中肯啊,當然他應該沒有全部都如此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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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所以女人如果自己賺的夠多不須要男人賺的來補貼,在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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姻中反而是有力的一方(自己可以生可以帶可以花錢請人幫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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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經濟能力也不必迫於現實做住婆家等等的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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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20:39, , 18F
我可以接受老公在家當主夫。事實上多年來我家的家用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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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20:41, , 19F
負擔。老公創業,去年才轉虧為盈。在婚姻中,我需要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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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愛與支持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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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最累最辛苦,所以您老公創業,為了賺大錢給家庭,辛苦了。 所以,他不但沒有在家當主夫,更是忙到天昏地暗,也恭喜進入損益二平。 因此,等他真的當煮夫了,再來噓我那句話吧。 ※ 編輯: djboy (1.161.229.161), 01/28/2015 22:31:51

01/28 23:03, , 21F
先前説能接受的話再說,有人能接受後,改説真正當了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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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23:04, , 22F
你是無法接受別人和你意見不同嗎。我的確能接受他當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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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23:07, , 23F
主夫。他想有自己的事業,我能強迫他當家庭主夫嗎?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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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23:08, , 24F
的婚姻裡,我的確不需要我老公的錢啊。要一竿子打翻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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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23:09, , 25F
船,就別怕人噓。
01/28 23:09, 25F
你怎麼證明「你能接受」? 嘴炮誰都會啊~~~~ ※ 編輯: djboy (1.163.181.143), 01/30/2015 13: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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