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難道要離婚才能收場?

看板marriage作者 (Q比先生)時間10年前 (2013/10/09 01:30), 編輯推噓36(3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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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cching (累阿)》之銘言: : 謝謝版友的意見和建議. : 跟我媽攤牌了. : 談話內容大意如下 : 我昨晚大致整理了一下喵遇到的事情. : 再將這些事情拿去問我幾個朋友...他們的第一個反應都是: : "你怎麼當人家老公的, 老婆被欺負的這麼嚴重你也沒有幫他出頭??" : 比如你當著我的面講說她的缺點等. : 事後你就講說因為你學歷低 不會講話, 都是開玩笑的來帶過. : 我之前一直不講因為我覺得大家是一家人, 你們又是長輩,不要跟你們計較這麼多. : 但是你們一次又一次的傷害她,什麼事情我之前已經跟你講過了 我不想再提. : 她對你們又不是不好, : 之前回來的時候會帶東西給你們, 又有帶你和阿姨去逛街, : 還有幫你按摩做臉過.但是你還是不滿意, 她是嫁給我的, 沒有義務要服侍你們, : 當初我有事情時她對我不離不棄, 你還講過有她我很幸運. 可是你一時講一樣... : 你之前有事的時候就打電話找他聊, 然後沒事了就拿他來講, 這樣對嗎? : 連我去澳洲你竟然還問我我是不是被逼的這麼奇怪的問題, 很明顯你就是對她不滿意啊. : 既然你對他這麼不滿意, 那我們的事情你不用乾涉. : 我媽的反應是堅持她沒有那個意思, 一直強調她只是 : "開玩笑的, 隨口說說, 學歷低, 不知道這樣子說話會傷到人." : 還說到了今時今日才知道我們的度量這麼小, 這麼小氣, 一點點小事都放在心上. : (她這句話在我之前跟她溝通的時候她就說過了好幾次了) : 最後還說生我有個屁用. : 她還一直認為問題是喵造成的. : 我: 不要一直認為問題在她身上. : 我告訴過你了前因後果, 你就不斷的否認說你只是開玩笑, : 隨口說說的, 那根本沒有意思. : 我媽: 那你覺得我過分嗎? : 我: 過分. 如果那個人是我的女兒, 我不會任由我的女兒給別人這樣子羞辱. : 我媽: 那你想我怎麼樣? 道歉可以嗎? : 我: 你什麼都不用做. 我跟喵的事情只要你不干涉就好. : 我媽: 好好好, 你們的事情我不干涉這樣可以了吧? : 我沒想到你居然這樣子認為你的媽媽, : 你沒有了我這個媽媽不要緊的 生你有個屁用 : 然後就掛電話了. : 後來我爸打來了. : 開口就責怪我怎麼那樣子跟我媽說話, : 我又把跟我媽的對話內容大致又跟他說了一下. : 他一下就把矛頭指向喵, 說她有問題, 一點點小事就放在心上, : 還說我們誤會了我媽, 然後又打了父母牌, 說父母親只有一對. : 後來又說有一天要約出來, 大家清清楚楚講明白. : 我當下的反應是說問題不是在喵那, 問題是甚麼我已經跟我媽說了, : 而且我們都已經盡量避開見面, 但是我媽一直在追問, : 說有什麼問題要拿出來說, 看看可以如何改善,要學習之類的. : 把原因告訴過她以後她又不能接受, 一劈頭就說我們小氣小心眼,度量小. : 我爸堅持我並不是站在中立的立場, 要大家約出來談清楚. : 問題是我知道, 即使是約了出來, 後果也是顯而易見的: 喵會再被狠狠的傷害一次. : 約出來主要就是要對質,問到底是甚麼理由或是什麼情況而導致我們不想回家 : 但是如果整個過程不太記得細節,只有留下不好的情緒記憶, : 就代表沒有足夠的理由,死無對證 : 如果從頭到尾都記得清楚,又會被說小氣小心眼,度量小 : 然後又是那一句: "隨口說說的, 不需要放在心上" : 因為 放在心上 = 小氣 度量小 : 因此我想再請版友給我一些建議: : 1. 我到底應不應該接受這個邀約呢? : 我有想到的是只約我老爸出來單獨談清楚, 讓他了解我媽的問題. : 看能不能拉攏我爸. : 2. 其實我們倆註冊了三年, 我爸在他朋友面前回應說喵是我的朋友 : 但我媽有稱喵為媳婦.而喵的家人都直接稱我為女婿,姐夫. : 我爸沒有這樣稱呼的理由是:因為還未敬茶,所以沒有稱媳婦. : 我想知道禮節上是如此嗎? 真的火大到令人不得不回文 你真的不懂 你以為這種溝通法你爸媽就會大徹大悟不再欺負你老婆? 你認為國父當年要是跟滿清"溝通"廢掉君主制有人會理他嗎? 你爸媽現在就是很標準的一切通通推到你老婆身上 都是they的錯 你又軟趴趴 跟你說啦 要是你不想失去你老婆 現在開始直接隔離你爸媽跟你老婆 要回家你自己去 要見親戚你自己見 你爸媽說什麼你就全部擋下來不要轉述給你老婆聽 他們說什麼你就直接點 說介紹女人給你認識『我已婚不需要你們多事,謝謝』 說媳婦不孝 直接落話給你爸媽『反正你們也不承認這媳婦,那她也不需要孝敬你們』 還有你已經說的那句『她是我老婆,不是娶來服侍你們給你們糟蹋的』 未來有孫子也不必主動帶給他們看 要是他們想看孫態度自然會放軟 若是他們私下找你老婆欺負她 你根本也不用回家了 讓他們知道要兒子就是要接受媳婦 你們是一體的 不然就是連兒子都沒有 既然已經走到這種狀況 也不在乎他們說『媳婦帶壞我兒子』了 反正她都已經黑到外太空了 你不一定要採用我這麼極端的建議 但是你必須要有這樣的氣魄跟決心抗戰 父母只有一對 沒錯 但說句不好聽的 除非他們真的不愛你不管你死活的父母 不然更因為你是他們兒子 妥協的可能更高 就是因為父母只有一對 所以父母是不會跑的 但老婆會 讓他們知道『傷害媳婦就是傷害兒子,傷害媳婦就可能連兒子都失去』 很狠 而且你必須有夠大的心臟來背負『不孝的罪名』 要是你媽嘴巴大一點 甚至可能動用身邊所有人來對你感情勒索 你要讓他們知道 『如果對我老婆好,你們可以得到一個乖兒子跟一個好媳婦, 未來可能還有一兩個可愛的孫子, 但若你們選擇繼續欺負我老婆, 你們什麼都得不到。』 而讓你不孝是他們的選擇 你想清楚 如果你害怕抗爭只想敷衍得過且過 我看你還是回家當媽媽的乖兒子吧 不要耽誤你老婆寶貴的人生 謝謝大家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15.11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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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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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不贊成吃定父母的態度外!!其他對原PO的建議是贊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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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很講求『互相』的 並不是『吃定父母』 而是這種狀況勢必要作做出一些取捨 態度要強硬 不然他現在就是被父母吃死死 如果一直要講孝順孝順他老婆就只能無止盡的受委屈 板友們也說了 這種狀況想兩全其美是不可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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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那對父母沒什麼好值得尊敬的 吃相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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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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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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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推了!!! 原原PO真的是很沒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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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看到介紹女人那一句真的覺得火都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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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原波是個沒肩膀的男人,唉,真悲哀遇到這種人,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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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清vs國父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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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但原po如果作得到,也不會擔誤喵十幾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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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他父母不就是吃定他兒子,才對喵這個態度,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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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反其道而行的吃定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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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給他父母難看, 他們就會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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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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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對他老婆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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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硬起來啦 要硬早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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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推!希望原po能挺到底。這款父母,先放一邊晾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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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這種爸媽不對他硬起來 他是不懂得尊重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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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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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沒未敬茶不是媳婦 卻又要人家盡媳婦"本份" 呷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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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和兒子不回家那部份,是不好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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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兒子不回家』是建立在兒子自己回家 他爸媽卻不滿而因此『私下找他老婆說什麼』 孫子的話是『不主動抱給他們看』 他們都不承認不尊重孩子的媽了 難道孩子的媽沒權力決定不想給誰看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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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是會跑的!! 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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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沒有道理不想善待媳婦卻要看媳婦生的孫子孫女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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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仁的人沒有資格得到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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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不回家是有前提的吧~~一開始還是建議原po要自己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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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孫子....都不承認媳婦了,生的小孩又跟長輩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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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如果原PO自己回家一切自己擋 大家相安無事的話未來原PO就自己去當孝子 不用帶老婆去給人家洗臉 婆家親戚都這個樣子了當個黑媳婦也沒什麼不好 除非原PO爸媽真的機歪到背著兒子私下找媳婦麻煩 那手段絕一點也是他爸媽逼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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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個,可惜喵這麼好一個女人被黑到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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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QBby 來自: 49.218.3.177 (10/09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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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你 媳婦都不認了 孫子不回家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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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推不行啊!完全就是超讚台詞..原PO~SOP都給你了請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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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QBby 來自: 49.218.3.177 (10/09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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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該父母吃定兒媳吧,只要別人捧他們,卻連長輩器度都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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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長輩不值得尊敬,碎嘴親戚:父母只有一個 媳婦可以再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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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原原po老婆更慘,都三年了連媳婦都不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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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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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原po的父母才是真的在感情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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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喜歡原原PO能聽進去!!拿出魄力來保護自己老婆啊她好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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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離婚對喵好一點啊.這麼沒肩膀的男人第一次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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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也不用教了,看他第二篇文章就知道他沒那腦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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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 離婚才是對喵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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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覺得原PO有去跟父母溝通已經踏出第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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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不是不給長輩台階下 而是如果他們自己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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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晚輩也沒什麼必要去尊敬這樣的長輩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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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一下Q大,Q大的方式我相信絕對是立竿見影!!但我認為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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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深父母對媳婦的心結!!或許有網友絕得媳婦夠黑了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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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是選擇不離婚,那就不可能避免公婆跟媳婦的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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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立場可以堅定,但是可以理直氣和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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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PO可以堅定立場並將責任攬在自己身上降低自己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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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是媳婦鼓動的因素的話,我覺得公婆發自內心修正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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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坦白說如果原PO父母夠難搞的話其實你的想法真是好傻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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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0:50, , 5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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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當我天真吧...父母最終是一定會接受小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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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老婆可不一定,不過這件事顯然是父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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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我認為處理上可以更和緩些..激列的處理長期來看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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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婦不一定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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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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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定小孩的爸媽反被吃定剛好而已 而且原PO的建議是有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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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13:39, , 64F
的 不是隨便放這個大決啊~再推那句"反正你們也不承認這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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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那她也不需要孝敬你們" 總不能拿完好處還要傷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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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0:48, , 66F
只能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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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L450Hg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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