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苦惱] 有人可以接受把小孩讓給大姑嗎?

看板marriage作者 (淡定~ 穩中求勝)時間11年前 (2012/12/24 12:42), 編輯推噓5(5020)
留言25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14 (看更多)
這篇文章讓我想到一個叔公的故事 我曾祖父生了幾男幾女, 但他一個姊姊很愛小孩卻無法生育 某天, 這姊姊來家中, 自己就抱走了最小的男孩, 私自過繼成自己的 曾祖父因為還有兩三個兒子, 也心疼自己姐姐無出, 所以就默許了這件事 之後曾祖父過世出殯那天, 送葬隊伍都紛紛自山頭走回來了 只剩下這當初被抱走過繼的叔公在那邊痛哭 因為哭喊的很大聲, 據聽到人的說, 叔公是在哭喊"當初為什麼要把他過給別人" winglove原po在文章中提到許多想法, 都是來自一個媽媽的觀點 在這邊我比較想提醒大家, 一個被過繼的孩子可能會有的想法 當然, 如果小孩適應良好的話, 接受兩位媽媽沒什麼問題 但如果像我叔公那例子適應不良, 那心裡的痛楚可是比單親家庭還慘 如果原po小姑在以後很疼愛原po的小孩子(們) 不用什麼過繼, 自然在老了之後就會得到小孩子(們)未來的照料 若能以小孩子為最主要考量, 我相信就不會出現"過繼"這擋事了 -- 清晨霧一般的思念, 清新 double, 美麗 double, 捉摸不定 doubl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0.135.187

12/24 12:46, , 1F
12/24 12:46, 1F

12/24 12:53, , 2F
推~姑媽姑媽的叫,也是有一個媽字啊,何必講那些讓人心裡
12/24 12:53, 2F

12/24 12:54, , 3F
不爽的話呢 什麼"過繼"啦. 要嘛自己去生一個
12/24 12:54, 3F

12/24 13:57, , 4F
這是孩子有自我意志了才過繼吧,超痛的
12/24 13:57, 4F

12/24 14:32, , 5F
真的!若家族關係緊密,姑姑疼愛小孩,從小就關係良好,真的也
12/24 14:32, 5F

12/24 14:32, , 6F
不需擔心什麼老了死了怎麼辦.話說,過繼又如何?一堆親生的,
12/24 14:32, 6F

12/24 14:33, , 7F
還不是會出一些不孝子女?所以拘泥於"過繼上",不如好好開始
12/24 14:33, 7F

12/24 14:33, , 8F
經營親子/家族關係.
12/24 14:33, 8F

12/24 14:42, , 9F
除非是過給自己的親姊妹 過給和自己沒血緣的人不可能
12/24 14:42, 9F

12/24 14:42, , 10F
樓上的理想境界非常夢幻
12/24 14:42, 10F

12/24 15:00, , 11F
我覺得看緣分 我小阿姨的孩子跟我媽超好的阿
12/24 15:00, 11F

12/24 15:01, , 12F
都叫我媽~媽咪...小阿姨從小也對我們超好的
12/24 15:01, 12F

12/24 15:01, , 13F
我媽生日啥啥的 我們也事都跟媽媽+阿姨一起去
12/24 15:01, 13F

12/24 15:01, , 14F
這都是緣分 不是強求低
12/24 15:01, 14F

12/24 17:51, , 15F
以前的女人…是無力而無法的,但是現在是以前嗎?
12/24 17:51, 15F

12/24 17:52, , 16F
以前女人被離婚了還會去自殺咧,現代人離婚二婚很正常
12/24 17:52, 16F

12/24 21:11, , 17F
推這篇.請考慮小孩觀感.我同事有個就這樣.感覺得出來
12/24 21:11, 17F

12/24 21:11, , 18F
他有人格上的缺陷.所以造成他很愛劈腿(缺乏愛?)
12/24 21:11, 18F

12/24 22:26, , 19F
我爺爺也是過房子(被我真正的曾祖父過繼給自己的兄弟),他
12/24 22:26, 19F

12/24 22:28, , 20F
也是一生都介意為何是自己被送人當小孩.
12/24 22:28, 20F

12/25 08:52, , 21F
夢幻?沒有人要強求什麼,付出不一定會得到回報.與其為了要有
12/25 08:52, 21F

12/25 08:52, , 22F
人養老或送終而去"過繼"他人子女,不如現在開始經營.但當然
12/25 08:52, 22F

12/25 08:53, , 23F
不保證經營一定有回報!何來夢幻?
12/25 08:53, 23F

12/25 08:53, , 24F
對你而言可過給和自己有血緣關係,那對原PO先生而言也有.
12/25 08:53, 24F

12/25 09:14, , 25F
補一下:不管經營啥,經營自己最重要啦!!
12/25 09:14, 25F
文章代碼(AID): #1GrzqnEg (marriag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14 篇):
文章代碼(AID): #1GrzqnEg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