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失婚,不代表失去幸福

看板marriage作者 (詩耀粉? 藥粉? Orz)時間13年前 (2011/01/05 17:35), 編輯推噓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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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ryansun ()》之銘言: : 男人需要的就是小君這種拿得起,放得下的女人 : 偷吃都已經吃了,改變不了事實 : 什麼提出告訴,什麼報仇,什麼怨恨都是假的 : 只有偷吃是真的.. : → moknaa:但如果對方也沒幾塊錢,那就懶得花時間 01/05 16:11 ....... 我理解錯誤嘛? 某人被誇獎的理由是 拿得起放得下不但不報仇不提出告訴也宣稱不怨恨~ 然後她能做得這麼漂亮的原因其實是 對方也沒幾塊錢所以懶得花時間跟他耗 是我思想太不正面嘛?? 我應該去應徵"負面思想翻譯機"這樣!? -- ◢▆▆▆◣ ˇˇˇˇDRAGONˇˇˇˇDRAGONˇˇˇˇ ◢█████▎ 趙氏孤兒苦伶仃 少主!! < ψ === =☆◥◥█▋◢ 雲詭風譎人心歧 ˋ ==== ╲ /Π▇◤ 子應嗟嘆生時異 □□□ ===== 感謝IKA慷慨相贈 ● ●▉◣ 龍將救嗣千年矣 〈╲ 〈╲ ===== 口愛趙雲簽名檔一枚 :D ˇ ˇˇˇˇDRAGONˇˇˇˇDRAGONˇˇˇ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53.98

01/05 17:43, , 1F
M大是在講她自己吧...
01/05 17:43, 1F

01/05 17:54, , 2F
你理解錯誤
01/05 17:54, 2F

01/05 17:56, , 3F
moknaa推文不知道是不是這個意思 下面的afria就是這樣了
01/05 17:56, 3F

01/05 18:01, , 4F
喔~呴呴呴 我不傳教,也不必長篇大論來說服大家。是吧??
01/05 18:01, 4F

01/05 18:04, , 5F
我覺得翻譯得挺不錯就是了XD
01/05 18:04, 5F

01/05 18:57, , 6F
因為他的推文有被切到..你只看到一行
01/05 18:57, 6F

01/05 18:59, , 7F
結果是我自己眼殘...當我沒說= ="
01/05 18:59, 7F

01/05 23:18, , 8F
想太多..要不要爭是丟給律師去處理,沒啥的話連律師都不用找
01/05 23:18, 8F

01/05 23:18, , 9F
踢出門就好...重點是不要花心思和時間
01/05 23:18, 9F

01/06 10:32, , 10F
我也覺得想太多~~而且,我沒記錯的話,其實不是只有小君家,
01/06 10:32, 10F

01/06 10:32, , 11F
他家應該也頗有家底,只是錢在不在他身上而已
01/06 10:32, 11F

01/06 10:33, , 12F
我的理解跟3樓一樣,m大應該是在講她自己吧
01/06 10:33, 12F
文章代碼(AID): #1D93jdKc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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