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分手後真的可以做"普通朋友"嗎??

看板love作者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時間15年前 (2008/10/04 00:5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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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ayo1202 (秘密)》之銘言: : 常常聽很多人安慰分手的人 : 說:沒關係,還可以做普通朋友阿 : 但...真的如此嗎? : 其實這問題我一直在想 : 但...答案總是在灰色地帶裡打轉 : 我想就算是"和平分手"的人也很難做到這點吧 : 因為大家都怕"尷尬" : 但也是有人真的做得到 : 其實我也很想做到 : 但我真的沒有勇氣 : 也不知道為啥 : 可能就是怕會尷尬吧 : 不曉得....大家受否有同樣的問題? 分手之後 也沒必要再做普通朋友了吧! 因為早日找到自己的真愛 才比較重要吧! (尋找真愛 是要花時間與用心找的!) 一旦找到真愛後 就會想專心經營兩人未來的愛情生活囉~~~ ^^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我只要結婚! (小孩雙姓,不拿夫家聘金/餅錢,不取用住公婆,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兩性平等平權!) 現在是男女可以(從姓)平等的時代,小孩從父母雙姓,除夕夜,孝順自己父母等等,都是 很基本的權益,沒甚麼好男女不平等的! ︿( ̄︶ ̄)︿ 法國在2001年通過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 父母雙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7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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